坑爹?NO!坑儿!
著名歌唱家李双江十五岁的儿子李天一驾车并殴人致伤的事件经媒体曝光以来,我作为围观者一直在冷眼看着这件事的发展,这年头纨绔子弟仗势欺人的事情并不鲜见,所以,即便是李双江先生为此被媒体恶奉为“四大名爹”,我依然觉得不算什么。
但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一个不够法律民事行为能力承担责任的年龄的孩子,何以如此有恃无恐,仗势欺人,却是我们在惊诧之余不能不面对的。这件事发生之后,很多媒体都出来“有意无意”的告诉我们,李天一其实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乖乖少年”,但是,他却用自己的手脚和语言无情的粉碎了这许多赞誉之词。事实的本身远远不在于他是否伙同他人伤人这么简单,因为我宁可认为这就是一个无知而莽撞的少年的一次意外惹祸。但是,当你看到他驾驶的那台经过改装的宝马车,一年之中据说有三十多次违章记录的时候你会感到什么呢?
李双江握着被伤害人的手诚恳道歉的态度固然令人赞许,而且“养不教父之过”的表态也足以显示出他的内心的惭愧,但是,这件事的本身远远不是一个道歉所能涵盖的。所以,看到网络上的一种对李天一伤人事件的说法是这个孩子这件事做得很“坑爹”,我不能不说这绝对不是“坑爹”,而是一种彻底的,不折不扣的“坑儿”。
李双江伉俪当然不会不知道,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是否有资格驾车,但是,他们可以说是默许了,或者是纵容了李天一,所以才有后面的事情的发生。所以,在我看来,这件事的本身绝不是李天一丢了李双江你夫妇的脸,而是他们对儿子的放纵和默许造就了今天的这一切,所以,从根本的关系上说,我认为这不是坑爹,而是一场彻底的,不折不扣的“坑儿”。家境优越的李天一没有受到应有的管束,十五岁的年龄应当是安静的坐在课堂里读书学习,业余生活起码也不应当脱离父母的视线。而李双江夫妇却能把一台车交给他,让他肆无忌惮的开着在京城招摇过市,试问这是谁之过?
三十多次的违章记录,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我们不禁要问一句,难道李双江夫妇对此一无所知吗?
孩子是无辜的,李天一的恶完全是被纵容出来的,是被舍不得打孩子一下子的李双江夫妇惯出来的,所以有了今天的恶行也就不算奇怪了。是的,不够法定民事行为的承担能力的年龄,能助李天一“逃过一劫”,但愿这个孩子能吸取教训,就此从善如流。
我丝毫不怀疑李双江先生的道歉态度,但是,我却对他们夫妇对爱子的这种“教育方式”深感不齿。一个公众人物,一个“人民歌唱家”,教育出这样一个孩子,至少面对这件事只有两个字:失败。所谓“惯子如杀子”,如果李双江夫妇能早一点对孩子严加管束,这一切就不会发生。
我们可以原谅一个无知少年的冲动和鲁莽,但是,不会原谅他的监护人对这个孩子放纵的“恶”。当然,也许坏事可以变好事,幸运的李天一就此洗心革面,汲取教训,李双江夫妇就此严厉的管束他,让他健康而正常的成长,而不是飞扬跋扈,不可一世。所以,冷眼旁观这件事的时候,我坚持认为绝不是李天一坑了他爹李双江,而是李双江夫妇对儿子的骄纵导致了这一切的发生,这不是坑爹,而是坑儿。所以,李双江夫妇此刻没有理由去责怪孩子,更多的应当是自责。
其实此时的李双江夫妇应当感到庆幸,这个骄横的儿子没有把天捅出窟窿,事情的严重程度并没有那么深重的恶果,这大概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
别再坑害无知的孩子,不管你的权势或者条件有多好,骄纵的结果是什么自不言而喻。
救救那些骄横而无知的孩子!!!
2011年9月11日星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