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闹钟占领的早晨
今天忽然看到朋友微博上一句话:用100万换一个有你在的自然醒。
这位正处在感情纠结中的事业有成的朋友似乎在用这句话表白着一种爱情,可是,我却忽然想起了米兰昆德拉的小说《为了告别的聚会》中写美国富翁巴特里弗评价捷克人生活的一句话:
“在这个国家,人们不会欣赏早晨。闹钟打破了他们的美梦,他们突然醒来,就像是被斧头砍了一下。他们立刻使自己投入一种毫无乐趣的奔忙之中,请问,这样一种紧张的早晨,怎么可能会有一个像样的白天!那些每天早晨伴着他们恰当地称为‘闹钟’的一阵铃声开始生活的人,他们发生了什么呢?他们一天天变得习惯于紧张,而不习惯于快活。相信我,人的性格是由他们的早晨决定的。”我的早晨,我们的早晨不也是已经被闹钟占领了太久了吗?
你还记得那个“鸟雀呼晴,侵晓窥檐语”的慵懒的早晨吗?酣眠将觉,你还在留恋着梦的尾巴,可耳朵已被燕雀的叽喳叫醒了,你恍惚的错觉那是梦里延续的情节,所以你并不想张开你的眼睛,直到阳光硬是要穿过你的眼睫,把檐下那两只雀子忙碌的暗影投到你的眼底。然后你会伸个懒腰,或者还会撮起嘴唇打一声哨子挑逗一下那两只雀子,而那个口哨的尾音往往又会被一个舒缓的哈欠替代,然后才是真的醒来吧,才听到母亲在灶间里拉风箱的呼达声·····
你还记得那远远近近的几声鸡鸣吗?其实算不得嘹亮。可当父亲心下惦记着昨晚还没锄完草的田垄,头一天晚上就嘱咐你要“抢早”,你自会在父亲醒来之后乖乖的爬起来。你并不懂得什么“晨兴理荒秽”的怡然,也无暇欣赏晨曦或是露珠的绚烂或是晶莹·····露水会打湿你的裤脚,可你也并不在意,晓露沾衣的清凉远要好过烈日的炙烤。可你却不愿悄悄跟在你身后的老黄狗弄湿了缎子似的毛皮,所以你会呵斥它回家,而且往往是要虚张声势的跺跺脚,做出一副要打的样子,否则它是不会轻易离开的······
于是又想起乡间的种种,割草的篮子底下偷藏的一两个香瓜或者红薯,因为贪玩捉蚂蚱而丢在田垄了找不到的镰刀,因为爬树摘桑葚挂破的褂子,坐在正好路过的三叔驴车的后车沿上吊荡着你沾满泥巴的布鞋······
这一切在现在都市被闹钟砍醒的早晨里,早已被喧嚣和忙碌替代:桌上是还没来得及喝完的牛奶,楼下是催促你的不耐烦的喇叭,路边是叫不到出租车时焦急的跺脚······你不再喜欢雾,因为这会使车龙的速度更慢;你不再喜欢孩子草地上的奔跑,因为露水会弄脏你刚给她换好的公主袜;那鸡鸣呢?那狗吠呢?那炊烟呢?都去了哪里?这一切都在被闹钟占领的早晨里成了囚徒,囚在关于乡下、关于童年的记忆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