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们的脆弱
不久前苦旅文化“大师”余秋雨先生对媒体哭诉,像他这样的文化大师是绝对“弱势的”因此,呼吁最好有一些保护措施,以免文化大师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余大师说的诚恳,我们看的辛酸,这个不厚道的世道,把一个文化人逼到祈求保护的地步了。
对于“大师”这样的称谓,有一些人是趋之若鹜,也有躲避不及的。比如季羡林先生,无论是生前还是身后,都努力的要把别人强加在他头上的那一顶顶文化大师的帽子扔掉,而在季先生看来,这些虚头巴脑的称谓,除了给他人为的制造了一个光环和金身之外没有别的什么含义,所以,季先生讨厌这些东西。
有讨厌的就有喜欢的,比如秋雨大师这样的,就很喜欢别人称呼他“文化大师”,并时常在媒体上受之无愧的指点江山。按理说,对于这种喜欢是不应当说三道四的,人毕竟追求不同,境界不同,到了秋雨大师这个境界,基本就属于“孤独求败”,站在所谓文化的峰顶,一览众山小了,所以,大师这称呼他很耳顺。
一直在关注,收藏家郭庆祥先生和画家范增的那场官司。所以关注是因为,郭庆祥先生对范增大师作品的批评和点评让范大师恼火,感觉到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别的什么上(经济上)都受到了伤害,于是范大师拍案而起,要为自己“讨公道”。把郭庆祥告上了法庭。说实话,这也算是一件比较稀罕的事情,一个收藏夹,因为文艺批评家,因为批评了某人的作品,可能在他批评的过程中用词不那么客气,所以被送到了法庭之上。
郭庆祥对范增画作的批评在我看来除了个别词汇值得商榷,但是,从文艺批评的角度上说并无不妥,而且例举了范增大师作画流水作业的事实也存在,其实,这个很好理解,在这个充满着铜臭的时代,谁也和钱没有仇,大师也是食人间香火的凡夫俗子,纵然没有风流才子唐寅的那种“闲来写幅丹青卖,不用人间造孽钱”的境界,起码也乐意盆满钵溢。
“流水线作业”现象的产生与我们当下的文艺批评绵软乏力不无关系。文学艺术的发展能否保持健康良性的态势,文艺创作能否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和文艺批评息息相关。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而这个“官司”本身更深层的意义在于,不仅仅是谁输谁赢,它对中国美术评论乃至整个中国文艺评论、文艺创作会产生什么影响这才是一个令人关注的话题。如果仅仅因为批评了大师,就被送上被告席,确实让人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更何况事实是,范大师一字排开画纸,同一个主题,同一种技法,不能说是“复印”,起码也是有点“刻板印刷”的味道了,这样的画作拿出来,动辄百十万,甚至上千万,还要冠以艺术珍品的名号,难道不值得思考吗?
今天看到北京市昌平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郭庆祥先生输掉了官司,除了要向原告范大师道歉,还要赔偿其精神损失七万元,对于不差钱的范大师而言,这个结果大概是不能满意的,因为范大师诉讼标的是五百万,这区区七万差远了。
问题在于,北京昌平法院的这个判决开启了一个模糊的先河,以后这种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的事情还会发生,而到那时候,是不是人们对这些多如牛毛的所谓大师们只需要膜拜而没有别的权利了呢?
郭庆祥称,流水线生产的作品不是艺术创作,也一定不是艺术家的情感表现,因为它是一个类似于工厂机器复印的过程,没有情感内涵,不具备艺术感染力,更不具备时代精神。说实话,我是非常认同这种说法的。
是谁,出于什么需要,把一些所谓的大师们供奉在神龛上,而且说不得,批不得,这正常吗?如果郭庆祥先生的这种批评都要被法律追责,请问以后谁还敢对文艺,文学创作提出自己不同的意见呢?
写到这里,要回归标题,在我看来,我们的一些大师们过于脆弱了,这种脆弱本身是来自于对自己的不自信,正因为对自己缺乏信心,所以,一方面要硬撑着大师的颜面,另一方面还要支着耳朵极其灵敏的为自己“维权”,这其实与大师的“正面形象”很有些出入的。
事实告诉我们,大师不是装出来的,更不是捧出来的,当然也不是惯出来的,没有那种经历那种千锤百炼的超然心态,没有那种坦然的心怀,你何称大师?说你不好你就怒了,说你好你就乐了,这不是大师,这简直就是幼儿园的娃娃,而且有可能是三岁以下的。
2011年6月14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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