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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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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20: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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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七色槿 于 2012-3-12 20:32 编辑

苗苗

    八点半以后,光明饭铺的客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老板娘李花数出二十块零钱放在抽屉里,然后抱着钱匣子离开,回家去准备面皮和面筋。小店里地方窄,她都是忙完了早晨这一阵回家去弄,快到中午时,带回到店里来卖。给客人调面皮,拌点小凉菜,她一个人就可以了,楚光可以抽空出去买材料。
    楚光把笸箩里剩下的烧饼整理到一起,用盖布盖好,又把大锅里剩下的汤舀到钢精锅里,炖到微火上。每天都还会有一些零散的客人,他在中午之前把它们都卖出去。
    安静下来的小店有些冷清,楚光觉得没意思起来。生意比预想的要好,现在他每天做二十斤面的烧饼,再加上卖骨头汤的收入,一早晨就可以赚下六十多块钱,白天老婆买面皮赚的也能有这么多,这样算下来,比上班时还强。他今天特别想找个人喝酒,不挑不捡,逮住谁都行,去别的餐馆也行,在自己的小店也行,只想放开喉咙喝上一气,喝高了也不要紧,下午可以放心睡一觉。这样想着的时候腰上的手机响起来,不由得一阵欢喜,接听了,原来是林子打过来的,心里就更高兴了,开口先说:  “林子,想死你啦!你快过来,咱找个地方喝酒去。”
    林子说:“那还不容易?不过你的先帮我个忙,帮我扯个谎打打马虎眼。”
    “咋啦?”
    “要是有人问你昨晚看见我没有,你就说看见了,一直跟我在一起,咱们搓了一晚上麻将。”
    楚光一听就明白是咋回事了。林子是他从小一块光屁股长大的哥们儿,人没有其它短处,只是好这一口,经常惹得老婆哭哭啼啼,这次可能是又犯了同样的事儿。他笑着说:“你呀,又被捕了吧?被老婆抓了个现行?你咋不加小心呢!”
    林子叹了口气说:“别自作聪明啦!谁说是我老婆了?”
    楚光懵住了,忙问:“除了你老婆,还有谁?”
    林子说:“小的。前两年认识的,她厂子黄了,闲下来就整天粘着我。”
    楚光更不懂了,“你咋整的?咋弄到受警察管制的地步了?她又不是你老婆。”
    林子说:“这女人邪门,专门吃我老婆的干醋。”
    楚光又笑了,“呵呵,知道了,就照你刚才编派的说,咱俩可别说两叉了。我一定会热情地跟她说明白,只要你不怀疑我从你俩中间插一杠子。”
    林子也笑了,说:“热烈欢迎有人来插杠子,你要是现在撬走了她,我叫你亲爹都行!这女人真把我当她爷们了,实心实意靠着我,老絮叨她那点子窝心事儿,我都烦透了。”说完挂了电话。
    夜深了,新华街上人迹稀少,所有的小店铺都关了门。光明汤馆里还亮着灯,夫妻二人像往常一样,为明天清晨开始的生意做准备。李花在大汤锅前忙碌,把今天煮过的棒骨捞出来,加入一大锅清水接着煮,照料汤锅的同时她刮下捞出骨头上的拆骨肉,摘洗香菜。楚光已经和了一大团面,盖上湿布饧着,又在面案上铺上面粉,中间扒出一溜沟倒入豆油,然后开始擦油酥。他已经不是单一做那种芝麻烧饼了。这时他抬头瞟一眼窗外,一个年轻女人正大步流星穿过街心朝这儿走来,很快,那女人就进了店门,招手跟他打招呼:“嗨!楚光你好!我是林子的朋友,我叫苗苗。你看见林子了吗?我都找他老半天了。”
    “没看见,他今天没过来,他老父亲感冒了。进来坐会儿吧。”
    楚光一下子就明白来人是谁了。下岗女工,小的。她差不多有三十五岁,有一双细长的眼睛,笑起来咪咪的,看着快活,坦率,仿佛这辈子还没有遭遇过不幸似的,现在她脸色潮红,眼睛亮晶晶的,随着呼吸发散出一股酒味,隔着半间屋子楚光就闻到了。她看起来已经是微醺。
    “林子说你们整晚上搓麻将,他今天还过来不?他要是来了,你们也是三缺一,正好我来凑把手。”说着话,已经在桌子旁坐下来,从手袋里掏出个饮料瓶子,打开,又喝起来。她喝的是散酒。
    李花赶忙站起来,抓上半盘子拆骨肉,又到墩上拍了两瓣蒜,洗了根黄瓜急急忙忙切起来。
    楚光问:“你干啥?”
    “弄个凉拌菜,让她下酒,”
    楚光生气地抢下她手里的菜刀,“当啷”一声扔在那里,“关火!锁门走人!
    在苗苗家楼下,楚光付钱让出租车走了。他让李花替那女人拿着酒瓶子,搀扶她上楼。苗苗转过身口齿不清地跟他说:“林…子,你想留下来,…也行,我…我不…反对。”
    楚光掉转头去,咕哝一句:什么玩意!
    李花拖拽着苗苗爬上二楼,在东室门前停下来,苗苗在手袋里摸索出一串钥匙,嘴里念叨着什么,终于找到了一把,手抖动着咋也插不到锁眼里,李花接过来开了门。这是一套老式的一室一厅的单元房,厨房和卫生间都很小,厅里的沙发陈旧、肮脏,卫生间里传出尿骚味。里间亮着灯,凌乱的床上躺着一个男人,听见有人进来,那人虚弱地说了声:“回来了?”
    苗苗不管不顾,扑到床上脸朝下一下子就睡过去了。
    那男人躺在棉被窝里,无神的眼睛看看苗苗,用他弯曲成鸡爪样的手拉扯棉被,要给苗苗盖盖,李花就扯过另一条被子帮她盖上了。那人说:“又喝了,喝几口,就能忘一会儿。唉,她也是不容易,我是个废人了,类风湿……这个家,全靠她一个人撑着,要吃饭,还要给我买药吃,她跟着我,可是遭了大罪了。”
    这一家的境况让李花心里说不出的难受,她对那男人说:“大哥,我得走了,我那口子在楼下等我呢,你多保重吧。”
    楚光再见到林子的时候问他:“你哪儿找来这么个宝贝?纯粹是个二杆子货。”
    林子说:“你不知道,她以前可好了,是个温温柔柔的女人,最近愁得老喝酒,见面没有一点高兴的心情,老是念叨她家那点事,我有什么办法?使个大劲能帮她三百二百的,她又不要我的。我带她喝过酒,尝着甜头了,总喝,一喝了酒,就不是她了。”楚光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他想,你林子是脑袋里有病了。全都是因为他妈的情欲和无聊,你可别跟我说这就是爱情,用情欲这俩字来形容就可以了。照楚光看来,被一个酒鬼女人抓住你,变尽法子需要你,甚至吃你老婆的干醋,发泄要揍你一顿的憎恨,因为你的热情冷下来了,你认为跟这个女人的关系本来就是一场暧昧。如果这种关系曾经有过快乐,那也是得不偿失,因为它破坏了其它的快活。也许,这俩人的爱情,也像这些日子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一样,有着缓解严酷生活的一个职能,两人是在动荡不安中相互拥抱的。发情的母狗和公狗!他想。随后又狡黠地咧嘴笑了,这样骂林子可不恰当。
    随后有好长时间没见苗苗找上来,也没听到她的消息。

    下岗,创业,说得容易。苗苗那口子早在五年前就休病假了,后来厂子黄了,给开了四个月病劳保工资,就再没拿到一分钱。她是纺织厂下来的,除了看车接线头,不会干别的,能找到的工作就是做卫生、刷盘子,每月能给三五百块钱。她看到男人疼得脸发白也舍不得吃药,才下了决心,不管咋样先挣到钱再说。
    有句歌谣:下岗女工不流泪,昂首走向夜总会。去夜总会陪舞她做不到,那天酒后在楚光夫妇面前现眼,她都觉得这辈子没脸见他们了,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她找到一个挣钱的门道。
    这些年,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火车站出站口外边,都有一群接站的人,他们拉扯着旅客,不厌其烦地重复着:“住旅馆吧?环境安静,卫生条件好,……”“空调间,上网打电话免费……”像售票处排起的长队、候车室永远座无虚席一样,拉客人的喧闹成为火车站必不可少的景观。
    苗苗这一天去应聘一个饭店服务员的岗位,饭店在站前街上,距离车站还有一段距离,是一家装潢很好、客人不少,服务员着装整齐的饭店,苗苗先就有些喜欢。大堂经理接待了她,首先让她出示近三个月的体检证明,她拿不出,人家就让她去医院体检。
    出来了,她在心里核计着检还是不检,体检一次,大约得二百块钱,假如得到这份工作,一个月才有六百块。这时候,她看到一个五十多岁的面容黯黑的女人,跟在一个推着自行车的老男人后面劝说:“闲着也是闲着,你就住住旅馆吧!”
    “不住,我嫌脏。”
    “脏啥呀?都是干净的,都是上医院体检过的。”
    “那也不住,我没时间。”
    “你看你,不是正闲着瞎绕吗?住一会也行。”
    那人不耐其扰,骑上自行车走了。
    鬼使神差一般,苗苗向那个女人走去了。
    苗苗成了“住旅馆”这条链条上的一个环节,每天,从站前广场,从偏僻的街巷里拉到的“住旅馆”的人,顺着城市阴暗的墙根,朝苗苗们扑来了。这些人里,有摆地摊的,贩水果贩蔬菜的,还有匆匆来去鬼知道是干什么的,苗苗把他们统统称为老板。她这样称呼客人是有道理的,人家来照顾生意,恭维人家一声,还是应该的。偶尔遇到个把她不当人、只是当成一件买来的物件的客人,心里难免要不耐烦,要委屈,这时候苗苗就告诫自己:不能这样,人家给了钱,咱就是做这个的。
    价钱几乎是恒定的,没有多大浮动,每次收到的五十元钱,有小旅馆老板和拉人的二十五元,她剩下二十五元,半个月下来,手里已经有了余钱。她给男人买好的止疼药,买了mp3和磁带,饭桌上也有了久违的鱼和肉。
    刚做的时候,她觉得丢人,邪恶,每天都是像上班一样来去,不敢起早贪晚,做过一段有些麻木了,心眼儿也有些活泛起来,她知道每到天黑,北城墙根一带是干这一行的超市,买的卖的借着夜幕的掩护,三言两语就能成交,然后卖的在前边走,买的就会跟过来,完事以后就可以不受盘剥,把钱全装到自己的口袋。她把小厅里那个沙发摊开成为一张小床,带客人来时带上卧室的门在外间折腾。男人没问过什么,她也没解释过,两人都是心知肚明。

    四月里的一天,上午十点多钟生意最清淡的时候林子进来了,他黑着脸,掏给楚光一千块钱,“楚光,不管你咋不愿意,这个忙你非帮不可。苗苗被抓了,北城根派出所通知我的。你去交罚款,把她领出来,她除了我,没别的可以找的人了。”
    “她干啥了?你自己咋不去领她?”
    “卖淫。在北城墙根被钓鱼的警察抓了。我不是顾忌着我老婆,我不能再见她了。”
    林子讲了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
    那天,他下班以后去北门外的小调味厂结算进货的欠款,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进北城门,昏暗的路灯照着水泥小路,其他地方都隐没在黑暗中,城墙根下一溜小柳树林中似乎有人影儿晃动。早就听说过这里天黑就成了窑子铺,他还一次都没见识过,今天正好路过这儿,就想猫一眼。他骑着车,顺着小道往东慢慢溜,不断有人叫他“大哥”。他不理,骑出一段路又骑回来,这时候有棵树下站着的人影动了,不向他蹭过来,要溜进树林子里去。这太奇怪了。哪有野鸡不来搭讪,反倒躲着一个孤身男人的?他仔细看看,身影太熟悉了,就叫一声:“苗苗!”
    那人影僵住,他扔下自行车,赶上去,苗苗惊恐地看着他。苗苗的左脸挨了他狠命的一掌,身子软软的向右倒去。

    民警领进来苗苗的时候楚光几乎认不出她了,不错,还是那副细眉细眼的模样,脸上的妆化得马马虎虎,已经没有那次酒后欣快的样子。她见到是楚光而不是林子,愣了一下,就哭开了:“楚光,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你去看看我男人吧,给他送口吃的,他都一天没吃饭了!”
    民警呵斥她:“吵什么?老实点。”
    楚光跟民警说:“这个女人我了解,要不是让没钱闹的,她八辈子也不会干这个。她两口子都下岗,男人瘫了,类风湿,她连买药的钱都没有……”
    最后像是头头的那个民警说:“你们走吧,往后小心点,别让我们再抓住。罚款收下了,咱们不能破坏规矩,这一千块钱你还拿去,算是我们几个以个人名义帮你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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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3-12 20:36 |只看该作者
看完,心酸的不行。
谁不想好好过呀,这人都不是给日子逼的么{:soso_e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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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3-12 21:37 |只看该作者
不虚张,也不粉饰,这是文字的生命所在。七色槿大姐的写作让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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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3-13 09:01 |只看该作者
毛毛 发表于 2012-3-12 20:36
看完,心酸的不行。
谁不想好好过呀,这人都不是给日子逼的么

毛毛好!认同你的评论,我就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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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3-13 09:08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2-3-12 21:37
不虚张,也不粉饰,这是文字的生命所在。七色槿大姐的写作让人尊敬!

给兄弟问声好!你写下的指教我一个字都不会放过,会仔细揣摩的。语言方式,我选择的是平实的表达,用大本嗓大白话来讲出心中所想,我觉得这样挺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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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3-13 14:16 |只看该作者

这故事看完让人心里太难过了,但又是无法逃脱的事实。我们的生活中,一些为了活着的人们,只是简单的活着就让他们身心背负着太多的道德,人性,尊严的不堪。
曾经我一直不理解那些出卖肉体与灵魂的女子,难道生活真的要走到那一步吗?结果被一些人骂,说我不懂生活。是啊,就像毛毛说的,谁不想好好过日子呢?还不是生活逼迫的吗?她们就是生存在边缘的人们,身心的挣扎只为活着。
这文字朴实,小说语境好,生活化的语言让人觉得真实,仿佛它就是身边触手可得的,苦难也是生活的一部分。
结尾很好,迎合人们喜剧的心理。楚光及警察的行为,让我们走出苗苗命运带给我们心理的阴霾与阴暗。生活,毕竟还会有阳光与温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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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3-13 14:38 |只看该作者
有个想法,感觉小说前部分的铺陈长了点,还是小说的构思是为了让楚光两口子的简单生活与苗苗生活的对比?
一点想法,很希望跟大家探讨哦。。。
期待您参与。。。
素给上茶。。。嘿嘿·~{:soso__1324813578392662113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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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3-13 15:27 |只看该作者
就本文的篇辐,短篇小说吧,前面的引子铺陈得太长太重,而主角出场太慢太迟,基本上过一小半了,所以读完后你恍然明白,噢,原来苗苗才是主角,还以为楚生夫妻俩有啥苗头咧,前面楚光拉拉杂杂的店事,是不是一笔带过或简述显得本小说更为紧凑凸显主题和主角呢?
文章朴实厚重,人物生动凄婉,结局一小煽,给全篇打上一个温情的结尾,含泪之余,略感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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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3-13 19:07 |只看该作者
素颜 发表于 2012-3-13 14:16
这故事看完让人心里太难过了,但又是无法逃脱的事实。我们的生活中,一些为了活着的人们,只是简单的活着 ...

谢谢素板认真读此贴,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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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3-13 19:10 |只看该作者
素颜 发表于 2012-3-13 14:38
有个想法,感觉小说前部分的铺陈长了点,还是小说的构思是为了让楚光两口子的简单生活与苗苗生活的对比?
...

呵呵,马脚一下子就露出来了,这不是一个独立的短篇,苗苗是中篇里的配菜的人物,写到她的总共有这么多。我把它摘出来冒充短篇了。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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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3-13 19:14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2-3-13 15:27
就本文的篇辐,短篇小说吧,前面的引子铺陈得太长太重,而主角出场太慢太迟,基本上过一小半了,所以读完后你 ...

给马花道歉了,昨晚只想着支持一篇小说,也是刷墙的意思吧,从中篇里面摘出一点就发上来了。对不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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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3-13 19:57 |只看该作者
七色槿 发表于 2012-3-13 19:14
给马花道歉了,昨晚只想着支持一篇小说,也是刷墙的意思吧,从中篇里面摘出一点就发上来了。对不起啦!

妹,说啥对不起呐,能用实际行动支持小说版的,比如啼妃和你全是活雷锋和大美女呀
再,可见俺火眼金睛,自得中~~{:soso_e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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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3-13 20:24 |只看该作者
七色槿 发表于 2012-3-13 19:10
呵呵,马脚一下子就露出来了,这不是一个独立的短篇,苗苗是中篇里的配菜的人物,写到她的总共有这么多。 ...

哈哈。。。。了得了得。。。
这配菜人物都此生了得,俺们得觊觎全篇哈。。。、
再次欢迎美女哦~~{:soso_e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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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3-13 20:28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2-3-13 19:57
妹,说啥对不起呐,能用实际行动支持小说版的,比如啼妃和你全是活雷锋和大美女呀
再,可见俺火眼金睛,自得中 ...

应该是得瑟中。。。。。
嘎嘎~~~{:soso__5653355442122507651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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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3-17 15:39 |只看该作者
广告尼玛也来凑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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