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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海拔五千
(突然从一张帖子中睹见了《六星时尚论坛》美女如云,本想跟帖,又一想,不妨将这篇日前在《书吧》贴的字再贴上,也算送给《时尚论坛》几个关于美丽的字儿?)
不时从人文典籍上,总可以读到一些诸如“英雄的秦汉”、“博大的唐风”、“端丽的宋代”、“清秀的明清”这类于历朝历代的溢美之词。于是便涌出一种悠远的感觉,也并于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遥远的人类画面。
从雄健高大、魁梧宽实的秦始皇兵马俑到肩圆胸阔、雍容华贵的《虢国夫人游春图》;从体态轻盈、云鬓高耸的大同晋祠宫女塑像群又到文弱纤细、亭亭玉立的《红楼梦》里的佳人、小姐。历史一路走来,那美的感觉,顿间呼之欲出。又于是,一个不知被多少先哲或后学吟诗作赋过的“美”字,立即于感觉中也立体起来,那一刻我没法儿不写几个字!
总是让我耿耿于怀的那个“美”字,也不晓得是不是苍颉那老头儿造的?这似不重要!远古说不上有何学术机构,造字估摸是一人说了算,但终归祖先们如何造字,始终是一个谜,这似乎也不太重要!造字之“六书”原则,实是后人们捣鼓出来的,那只能说是综述性的篇章,也仍称不得本质上的重要!只是,打从那“美”字诞生出来始,不光字形上不见有实质的变化,“美”之含义也一笔自古写到今天,其几可让满世界的人都心知肚明,但又说不清、道不尽。这一点就很重要!犹“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所言那样,其幻妙无穷的美色美景,其意喻深邃之美仑美奂,你能一语破的?
不言而喻,“美”是一种感觉!
这种感觉甚至可以渗透进婴儿的感官,从婴儿第一次迎着妈妈的微笑绽开可爱的笑脸开始,感受美,创造美的人类使命,便义不容辞的开始了。婴儿看见鲜艳的花朵、姣好的容颜,更莫说投入妈妈温暖的怀抱,那一刻总是笑逐颜开!缘何?那鲜艳,那姣好,那种怀抱里弥漫的无微不至的母亲情怀,就是“美”!前些日子,朱军搞了几台“漂亮妈妈”的谈话节目,我以为这次他没在煽情,和漂亮妈妈们说几句话,乃是人之常情,事之至理,那种美的感觉,朱军如斯,观者也如斯,你想逃离也未必可以!
又据报载,当年才到连任总统的位置上,气都没喘匀的小布什,便频频向他的新任白宫女性同僚大献亲吻。尽管有人看不过眼,说总统先生“玩亲亲”过了火,微词多多,但是,作为欧美司空见惯的人文礼仪,也难厚非。在一种庄重得体的气氛里,一个富有美感的拥抱或亲吻,总会赢得阵阵掌声和会心的笑意。看来,人类于“美”的倾向,或“美”于正常人生的体验,美的感觉屡试不爽。
一个不可置疑的命题:爱“美”是人类的本能。
那么,美从何而来?当然美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产物,是人类在劳动实践中自由创造的成果。原始社会末期,人的体形即成为最初的审美对象。有力的躯干和健康的四肢,是原始人类男性追求的目标,其至今也还在影响着男人的审美标准。而对女人的要求则是丰乳大臀,生殖力强。这乃是部落的生存、繁衍所带来的必然的审美标准。从汉时开始,又转而追求女子的轻柔纤细,受宠于汉武帝的李夫人,就是纤弱妩媚的一例。后来成为成帝所爱的宠妃赵飞燕,据说能在武士掌上跳舞,这当然也是说她体态轻盈。
总之,“束窈窕之纤腰”、“小腰微骨”,大体是那当儿择美的尺寸。这些对女人之美的扫描尺度,如今或有遗忘,但也有不少还在进入今人的视线。
“美”作为一个概念,可用来刻画美好的事物,当更多可以描绘美丽的人儿。虽见仁见智,但自古以来,关于美的客观的共识比之差异总是多得多。诸如“黄金屋、颜如玉”之那般妙丽,还有“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之那般婉约,其中之“美”,总一目了然。注意,美可以有文化层面上的差异但没有意识形态的约束。当今美国歌坛最红的小甜甜布兰妮,乃名副其实的“美女”,其性感美丽,使“布兰妮”几乎成了世界性的“美”的代名词。于是,布兰妮的美丽惹热了欧美,布兰妮的倩影和歌声,也飘洋越海,飞进了中国追星族的床头和心中。
人于美的感受,确实是食古不化,就那样与生俱来了!只要你置身于一个文明的社会,那么耳濡目染中,形形色色的事物总是能把你带入真善美的比较中。至于在饮血茹毛的年代,你就莫去谈何美了!连文字都没有,何来“美”之言说呢?只有在文明繁衍的历史中,才有美存在的土壤。无论于自己,还是更多的于他人,“美”都是一种展现,犹如华丽的时装展示一般,“美”是在有目共睹中产生的!
原来,“美”是来自一种公理化的定义!
惟公理是没法儿证明的!公理只能认可和接受。自然,与公理相悖的命题也无法儿证明,只是这类命题决不能称之为公理,故而不能去认可和接受。古人谓“情人眼里出西施”,那你说我说的事儿,当然验证不了公理,今人也无须旁征博引,去找出能说服天下人的反证。“情人眼里出西施”的那一刻总是和激情相伴,在激情中荡漾的感觉多是微妙甚而带点暧昧也未必不是。因而激情时而也让理性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欢天喜地那一刻之激情,唯“情人”是从,是否“西施”当然就其次了。
我是说,“美”的感觉有时也不是在公理化的理性中产生的,但人们还是一次又一次的接受了,对美作多元化的认识应是文明社会的发展趋势之一。
古代对人之形体美的认识和欣赏,也有漫长的过程。春秋以前关注型体上部而未及腰足,特重五官的形色,较少涉及人的仪态。从宋玉、屈原的字中,才始见描写女人的小腰,但尚未重视足部。由汉至唐,形体美的范围才扩大到全身各部位。唯对足的描写尚不论及大小美丑,且也只多对歌舞女子才有。五代以后,对足之大小美丑开始有议论。汉代于体态美有“男重伟丽,女尚端丽”之说,魏晋六朝,则无论男女都是崇尚风清骨秀。唐代以后的娇弱美,乃至不健康的病态美,实际也是形态美范围的扩大。
在上世纪末,一项中国城市女性特征抽样研究结果显示,受人青睐的女性品质包括“会体贴人,善良、贤惠、能吃苦、有同情心、有忍耐力、爱丈夫、孝敬父母公婆...... ”等等12项。看得出女性德行中之“体贴人,善良、贤惠”三者赫然位列榜首前端,这些德行已凝聚成“东方女性”的美德之主要标志,也成为了中国城市女性之崇尚目标和城市男性之择偶标准。而让人吃惊的是“美貌”者在12项中不见踪影儿。这当然不是说“巧笑倩兮”和“美目盼兮”已然走出了中国当代审美范畴,只是传统的审美观,为适应与旧时不可同日而语的社会结构和日常生活,正处在调整和充实中。
确确实实,审美指征正在从美的外表向美的内涵深入渗透。
只是自古以来,女性于过日子中形成的诸多美好品质,既也总是让人念念不忘,但也正在当仁不让的取代那些古旧的审美观。一个重要的事实是,当同性恋冲出了“流氓”之范围,又走出了“变态”之行列,直到今天又理直气壮的越过了“障碍”之包围时,除了文明社会的宽容在大行其道之外,看得到,文明社会的审美观也在巨变之中。“美”的真实反映,也许就是依客观载体而发生的一种钟情感和爱慕感。
美的表现当然也是仪态万方。记得清人李渔一席话:“女子,每有状貌姿容一无可取,而能令人思之不倦,甚至舍命相从者,‘态’之一字作祟也。”李渔所言之“态”,当然是指“媚态”。而“媚态”是不能与“西施”之美相提并论的,故而李渔之语,似乎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之那般意思,但却是延伸了“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命题。妇人之媚和西施之美,有时确实难得区分。常情来看,柔情媚态也是万端仪态之一种。但在李渔看来,女人一旦有了媚态,便产生“媚”的魅力!便使女人变成能够颠倒众生的尤物,让男人百依百从,甚至视死如归。
我就想,倘就算是男人百依百从于买菜做饭、晾衣拖地,抑或受点女人的啼妆愁眉、缠绵幽怨的嗔怪,那毕竟还是在过小日子,女人还是金屋娇娘,那媚态也无需让人说长道短,撒痴撒娇由去吧;倘男人真要不依不饶,视死如归,不定作出一点惊天动地的事儿来,那颠倒众生的媚态就“严重”了。如此说来,容易与“美色”鱼龙混珠的“媚态”,算否万千仪态中之一种,又成了问题。因为于“视死如归”中,“媚态”与“爱”总会摩擦出悉悉索索的声响,那爱就索然、索味了,“媚态”之美也就荡然无存了。
还是想,媚态当不止是李渔笔下之女人专利,“状貌姿容一无可取”者是一种极端,而尚欠天姿国色或就是天姿国色者,其媚态当又如何?李渔没有说。但有一点可以确信,真正的媚态是“难能可贵”之自演天成!故媚态之效法者多弄巧成拙,其抽象而玄妙也暧昧丛丛,故又常常让人畏而却步或敬而远之,总之难得拢身,想学“媚态”者总也学不到真经。殊不知西施之媚态如何了得!除了天姿,她的真经是学舞习礼三年取得,怪不得西施于“美人计”中,举手投足都是戏,都是美,演得夫差忘乎所以,以至亡国。但不料一位毫无天姿之西施东邻去学,则又不止邯郸学步,更有丑态百出,进而让史上冒出了一个大名鼎鼎的“东施”丑女来,那也难怪让世人贻笑大方!
看来,还是崇尚那些既蕴含创造,也看得见、摸得着的自然“美”,那方靠得住。美都是能散发其魅力的,从而也能散发出光艳照人的美感来。表现生动旖旎之美,少点媚态尤“难能可贵”!只是那“媚态”天生就是女性造就,这从“媚”字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于是,一想到那“眉”字沾上一个“女”字,摇身一变又成“媚”字,我就有些惶恐!如此,你就莫想把那“媚”字从女人身上彻底撵走!只是这篇字倘若再说起“媚”字来,那就远了一点,还是打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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