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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十三 于 2010-6-15 19:30 编辑
98年,我在“读者”《那时文学领域较牛逼的一本杂志》发表了一篇小说《蓝色月亮》,当时,我对正在写红楼梦论文的同学说,30年后,我就是曹雪芹,50年后我们的宿舍也要修成一个顾十三纪念馆。少年的狂傲与满腔豪气,就像喷泉一样四射。12年后,我不敢再说这样的话了。我写不出红楼梦,也写不出一本郭敬明般烂却很多人买的《幻城》。
关于文学,我听过很多美丽的描述,也幻想过很多:“顾十三不是表达冲动,也不是讽刺世人,她是续写文学辉煌,她是记录历史,她将彪炳千秋……”
抱歉,实在很对不起自己跟曾经听我吹牛的同学,我现在连日记都不写了。
此时我写字只有两种目的,一是卖钱,二是满足表达欲。
为了卖钱而写字,是因为要养家糊口。当我为了卖更高的价钱而当别人的替身时,我的文学梦并没死去,我也没有出卖灵魂,我是个有原则的五毛党,所以不觉得当枪手是件耻辱的事,当别人为了生存而出卖身体时,我靠写字能做到这点,是很了不起的。既避免增加社会负担又可以照顾自己的亲人。世上还有比做自己喜欢的就能养家糊口更有意义的事吗?
我喜欢在网上发帖是因为我想说点什么,但又不想对着人用语言说,论坛刚好提供一个这么方便的平台给我,所以我长期混论坛。我想,很多跟我一样喜欢混论坛的人都抱有这个文学梦,我们不是名家,也弄不出鲁迅文集。我们只是喜欢写点什么,还希望别人能看我们写的东西并回帖说点什么,虽然这些文字可能是快餐,可能会速朽,它也可能只是我们廉价的感伤或是放纵的滥情,但我们敢于表达,我们的这份勇气跟思想是更值得欣赏和敬佩的。
我妈曾跟我说:喜欢上网写字的人都是无能的人,这句话我强烈抗议。此时我确实没出息,但你没发现喜欢上网的我们正在改变中么?我们知道了过去无法知道的资讯,我们也知道了很多以前无法了解的悲哀,没错我们的人生、生活方式正被互联网改变,但这改变不是坏事。通过网络我知道了有人饿死娘,这是不好的,所以我决定无论我妈怎么骂我,我都要好好养她,饿死娘那是混蛋干的事,我不能干这么丧尽天良的事,至少我不是一个混蛋……
今天,六星论坛有很多风趣、题材新颖的文章,也有很多写得极烂文章,这也是全世界网络论坛的特点。可能,我们不是学术型写手,也不是某一领域的专家,也没啥文字天赋,甚至连书都读的很少,但我们就是喜欢写,这是我们的兴趣,也是最廉价的娱乐。写东西不是卖淫,不是嫖妓,卖淫要有最基本的长相身材,嫖妓要生理正常还要花钱,而写字只需会打字的人就有资格写。虽然,很多网上写字的人是像卖淫、靠长的雷人或是够傻逼而出名,但并不代表广大网民就承认它,网络第一才女顾十三就看得起它。他们这是在亵渎文字,但我们要承认他们有权利写字,我们要做的是鄙视的同时别去持续关注他们。
请注意!我用“别去持续关注”这词,傻逼也有值得学习的地方,很多网友总以为,普通不出名的版友写的帖就没啥看头,要看就看最牛逼最有文化之人的帖。是的,跟那些超级大牛逼比,咱肯定比不上,但并不意味那些大牛逼就垄断了所有的文学精彩,文学是永远没有垄断的。混过论坛的人都应该为普通版友的帖开心笑过,他们的情绪,他们的用词,他们的风格,跟我们更有接近性,更能引起我们共鸣,甚至他们骂的脏话都能使我们虎躯一震,菊花一紧,血液咕嘟咕嘟开。孔老二曾曰过: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普通版友能告诉我们很多不知道的事,也能让我们学到很多充满灵气的文字表达方式,而且,谁能肯定这个不出名的人不是下一个鲁迅曹雪芹呢……
我混论坛不单只是想表达,还要表达的开心,更要有情趣且能学习并吸收资讯,再是能让我发泄……这些就是我申请《小说故事》版主的原因,我并没有野心将《小说故事》打造成中国最牛逼的版面,我也做不到。我只想自己当家做主弄一个好玩的聚会,一个主题公园,大家喜欢常来坐的聊天茶室。也别把小说想的那么高难度、那么文学。小说就是一个你昨晚做的梦,一个你的幻想,一个小时侯听母亲忽悠你的故事,一个泡妞的桥段,你将它写出来了它就是小说了。都不想写,你也可以来看别人写,喜欢就来这里玩,交流学习,吹吹牛逼骂骂傻逼,都来玩吧,我在小说故事等你们……
《鼓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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