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的作息有点乱。晚上很早就睡了,这个点儿醒来忽然感觉很精神,上来一看,大家聊得热火朝天,个个妙语连珠的,笑死人了。 忽然想起白天一上班,就有人在单位局域网上发了一篇文章,祝大家开心快乐的,我都笑疼肚皮了。是啊,一切不愉快都会有烟消云散的时刻,自己让自己达观起来,换一种心情,换一种方式,生活多美好啊!
不是废话
在英国,所有的灯泡包装纸上都印着这样的警告:Don't put that object in your mouth !意思是不要把灯泡放入口中。是不是有点儿搞笑?有谁会神经病地把灯泡放进嘴里?
有一天,我和朋友谈到这个问题,他忽然很认真地告诉我,有本书上也这么说,原因是灯泡放进口中便会被卡住,无论如何都拿不出来。
但我对此十分怀疑。我认为灯泡表面十分光滑,如果放进口中,理论上也应该可以拿出来。回到家中,我拿起灯泡左思右想,始终觉得我的想法没错。本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精神,我决定证实一下。为此,我专门买了一瓶食油,以防卡住拿不出来。
一切就绪后,我把灯泡放到嘴边,不到一秒钟灯泡便滑入口中,照这样看,要拿出来绝无问题。
接着,我轻松地拉了灯泡一下,然后再加点力,又把嘴长大一些。妈妈呀,真的卡住拉不出来了!好在还有瓶油……30分钟后,我倒了3/4瓶油,其中一半倒进了肚子,可那灯泡还是动也不动。
我只好打电话求助,号码拨了一半,才记起嘴里有灯泡如何说话?只好向邻居求助。我写了张便条去找邻居妹妹,她一见我就狂笑,笑得弯下腰还流口水。
半小时后,她还是挣扎着帮我去叫了“的士”。司机一见我,也笑得前仰后合。在车上,他不停地说我的嘴太小,还说如果是他,就没问题。
在医院,我被护士训了10多分钟,说我浪费她的时间。那些本来痛苦万状的患者,见了我就好像没病了,人人开怀大笑。医生把棉花放进我口的两旁,然后轻轻地把灯泡敲碎,一片片拿出来。
当我打开诊室的门,要离开医院时,迎面来了一个人,正是刚才那位司机,他的口中正含着一个灯泡……
这种搞笑的东西自然会有人跟帖发表意见:
——“你不说还没人想去做,越提醒越来事儿,比如少儿不宜。”
——“这广告好像有那么点儿损人利己,诱导了别人,择干净自己,还一点不用负责任。”
——“也不能这么说,纯属自作自受。”
——“林子大了。”
——“这哥们的的科学求证精神还是可嘉的。”
……
还有谁不服气想一试真假吗?本军医拿着榔头在诊室恭候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