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了两件事,一个是我们学校的一位同事,年轻的女教师,教英语的,跟我们学校一个男教师恋爱两年,谈婚论嫁,男方准备了房子,装修好了,前不久还看到她跟男朋友研究床头灯的款式,谁知天有不测风云,最近突然分手了。
拥护啥呢?同事们背后议论说,因为女方家提出要十八万彩礼,男方家不同意,女教师就不嫁了。
随即那个男教师离职去了别的学校。一拍两散。
另一个是我对面桌的女同事,最近要结婚了,谈及“彩礼”,女教师很骄傲滴说,男方家给了二十万呢。
彩礼的事,我时有耳闻,但如此真真切切发生在学校老师身上,让我很诧异:不是男女平等了吗?这怎么还得给女方家“彩礼”呢?
这不是“买卖婚姻”么?
一位中年女同事说:给点彩礼怎么了?人家女孩子养这么大,嫁给了你,还得给你们家生孩子,多不容易啊。
不是,这都什么社会了,嫁给男方家,是给男人家下地干活袄?
给男人家生孩子?不是男女双方的孩子吗?孩子怎么是给男人生的?
瞬间穿越唐宋元明清农耕社会的感觉。
这都怎么了?
如果说,普通人家的孩子,男婚女嫁,男方买个房子,是应该的,给个万八千的聘礼,再加上“三金”——金戒子,金项链,金耳环,也可以。
再多,就不好理解了,现在的年轻人结婚,是因为爱情吗?还讲男女平等吗?
百思不得其解。是我有问题,还是社会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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