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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纪孟之五】“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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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孟之五】“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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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4 08: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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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孟之五】“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吗?
                  文字/春江水

孟子立论也有走险,也是走逻辑自洽的。
譬如上了课本的《告子》篇说——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这里就是用简单的对立,简单的二选一,非此即彼的逻辑,要你做最好的选择,是“最好的选择”。
即选择“熊掌”;即选择“义”(也是仁义,人和,王道)。
他的观点取舍,价值取向,是在他的逻辑自洽内。

实际生活的逻辑,世界的逻辑,不是这样——
实际是“鱼和熊掌”可以兼得。
实际是“生和义”也并不矛盾。
你不好说一桌子菜:只有熊掌菜;
你不好说一世界人:都是不义人。
实际上,鱼和熊掌都在桌子上;实际上,生和义都在人世间。

是的孟子继之是这么说的——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孟子提出的生不如死,是后面的补充说明。即所欲胜于生,所恶胜于死——才有“舍生取义”。
“所欲有甚于生者”肯定是“义”;
“所恶有甚于死者”肯定是“不义”。
欲恶使然——这才有“舍生取义”,不能有“舍死取不义”。
其实还是逻辑自洽;更其实孟子要的贤者,孟子要的义,要的取向,孟子要的价值观念,尤其人的尊严,还是分明,也是可贵的。只是太多“纸上谈兵”“纸上谈义”的成分。

【结语】
这就要问,世界的逻辑是孟子的逻辑是相通的吗?
这就要问,世界的逻辑和书的逻辑、真理逻辑是相通的吗?
要是相通,孟子说了多余;
要是不通,孟子说了枉说。
我又想起新文化,又想起老人家说孔孟是秕糠。打住吧。
一大堆的子曰诗云,一大堆的希腊罗马,一大堆的康德马恩,一大堆的两唯联共布……我就不好说什么了,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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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12-14 08:51 |只看该作者
不说生与死,就是义和不义,也是个严峻的话题。
郭沫若入党退党,退了又入……是义还是不义?
戴笠名下许多双料,三料特工,是义还是不义?
胡适救陈独秀,鲁迅骂四条汉子,王实味胡风抨击特权,等等等是义还是不义?
梁羽生皈依上帝,金庸喜欢冠戴,谁义谁不义?
别人走了,钱理群留下来了,还要批“精致的利己主义”……谁义谁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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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12-14 09:16 |只看该作者
熊捉鱼,必须是鱼和熊掌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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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12-14 09:19 |只看该作者
刘庄主 发表于 2024-12-14 09:16
熊捉鱼,必须是鱼和熊掌兼得。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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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12-14 09:20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工科生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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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12-14 09:23 |只看该作者
刘庄主 发表于 2024-12-14 09:20
这就是工科生的思维。

我忽然感觉“理科生”好伟大!
譬如刘庄主。譬如张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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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12-14 09:27 |只看该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4-12-14 09:23
我忽然感觉“理科生”好伟大!
譬如刘庄主。譬如张知音。

我们是工科生,能破文科生“不识庐山真面目”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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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12-14 09:37 |只看该作者
刘庄主 发表于 2024-12-14 09:27
我们是工科生,能破文科生“不识庐山真面目”之弊。

好哇。我就是喜欢“工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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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12-14 11:03 |只看该作者
这个鱼与熊掌都表述,“二者不可得兼”这一句,其实是省略一个词。

说全了,应该是

如果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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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12-14 11:12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一词,在很多常见的俗语中被省略。

比如: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说全了,如果兵来则将挡,如果水来则土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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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12-14 11:12 |只看该作者
西北 发表于 2024-12-14 11:03
这个鱼与熊掌都表述,“二者不可得兼”这一句,其实是省略一个词。

说全了,应该是

也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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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12-14 11:14 |只看该作者

恐怕只能这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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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12-14 12:25 |只看该作者
西北 发表于 2024-12-14 11:14
恐怕只能这么理解。

就是书中的逻辑,总不是,不会是生活的逻辑。
走书,走书之观念,书之逻辑的人,一定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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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12-14 12:26 |只看该作者
西北 发表于 2024-12-14 11:14
恐怕只能这么理解。

熊掌与鱼,跟其生与义,也缺少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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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12-14 13:00 |只看该作者
孟子说的“二者不可得兼”,是假设。不是论证鱼与熊掌不能一起吃,吃了会中毒。

鱼与熊掌,是比喻,鱼是珍贵的,熊掌更珍贵,二选一的话,我选熊掌;生命是珍贵的,义更珍贵,二选一的话,我选义。

鱼与熊掌, 可以兼得当然好,生与义,可以兼得当然好。

孟子说的是,面临必须舍弃其中一个的时候,他的选择。

一种人生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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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4-12-14 13:39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24-12-14 13:00
孟子说的“二者不可得兼”,是假设。不是论证鱼与熊掌不能一起吃,吃了会中毒。

鱼与熊掌,是比喻,鱼是 ...

醉笑兄说对了,说全了。
谢谢。
我是我的“表达”。我是一以贯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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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4-12-14 17:12 |只看该作者
西北 发表于 2024-12-14 11:14
恐怕只能这么理解。

你看看,是小前提错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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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4-12-14 17:17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24-12-14 13:00
孟子说的“二者不可得兼”,是假设。不是论证鱼与熊掌不能一起吃,吃了会中毒。

鱼与熊掌,是比喻,鱼是 ...

这里第一个三段论
大前提:有鱼,有熊掌。
小前提:二者不可兼得。
——结论,舍鱼取熊掌。

这里第二个三段论
大前提:有生/有义。
小前提:二者不可兼得。
——舍生取义。

且这两个论证是构成“类比论证”的。
事实是,他们不同类,没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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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4-12-14 18:17 |只看该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4-12-14 17:17
这里第一个三段论
大前提:有鱼,有熊掌。
小前提:二者不可兼得。

我觉得没啥问题。
三段论是对的。

但这不是类比。问题就在于:你把“鱼与熊掌”跟“生与义”当做类比,结论当然是孟子类比不当。

这是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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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4-12-14 19:24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24-12-14 18:17
我觉得没啥问题。
三段论是对的。

说比喻也行。
比如论证都是跛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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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4-12-14 20:09 |只看该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4-12-14 17:17
这里第一个三段论
大前提:有鱼,有熊掌。
小前提:二者不可兼得。

这不是三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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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4-12-14 20:15 |只看该作者
三段论是这样的。

大前提:所有猫都有四条腿。小前提:小花是只猫。结论:小花有四条腿。

这个结论,依据两个前提,这个结论是必然的。

鱼与熊掌,舍鱼取熊掌不是必然的。还存在要鱼不要熊掌的情况。

生与义,就更一目了然了,选择生的人恐怕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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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4-12-14 20:19 |只看该作者
舍鱼取熊掌,舍熊掌取鱼,舍生取义,舍义求生,都是选择,不是必然。

整个表述,核心就是强调然后,做选择。理解成三段论式的必然,是很彻底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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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4-12-14 20:22 |只看该作者
西北 发表于 2024-12-14 20:19
舍鱼取熊掌,舍熊掌取鱼,舍生取义,舍义求生,都是选择,不是必然。

整个表述,核心就是强调然后,做选 ...

是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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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4-12-14 20:23 |只看该作者
西北 发表于 2024-12-14 20:19
舍鱼取熊掌,舍熊掌取鱼,舍生取义,舍义求生,都是选择,不是必然。

整个表述,核心就是强调然后,做选 ...

不严格的三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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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4-12-14 20:27 |只看该作者

叫三段可以,把论去掉。因为结论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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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4-12-14 20:31 |只看该作者
西北 发表于 2024-12-14 20:27
叫三段可以,把论去掉。因为结论不成立。

老兄真是会说话。说的人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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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4-12-14 20:31 |只看该作者
刘庄主 发表于 2024-12-14 09:16
熊捉鱼,必须是鱼和熊掌兼得。



等咱劳资有了钱,且不说鱼和熊掌,啥啥都能兼得。。。表情:财大气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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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4-12-14 20:33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24-12-14 18:17
我觉得没啥问题。
三段论是对的。

站在孟子的立场,孟子的类比很正确。他人,比如极端利己主义者,不赞同这个类比,不能倒推否定孟子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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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4-12-14 20:35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12-14 20:31
等咱劳资有了钱,且不说鱼和熊掌,啥啥都能兼得。。。表情:财大气粗~~~

请参阅野生动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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