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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奥运会女子拳击比赛,有个公斤级的冠亚军决赛,是在变性人之间展开的。
这个合理吗?按照***理论,变性是自由,男变女一刀切再挖个洞,似乎从身体上解决了问题,人家只要用自身性别意识觉醒说事,就是合情合理。但是依靠昔日男性的身体素质优势去参加女子比赛,那就是缺德了!是严重违背体育精神的。
男女的身体天生有差距,在都接受过系统训练的情况下,同公斤级的女性是大概率打不过男性的,所以两个变性人在拳击比赛中大杀四方。可是这样有意思吗?对其他女选手公平吗?
以后奥运会,就该把这种变性人列为第三性别,让他们自己之间去打比赛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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