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23-9-5 06:37 编辑
我素不喜纠缠。
“割袍”之后,我便已翻页:跟你说情,你不认;跟你说理,你也不认。情理不通,说之何益?徒增笑料罢!
后,因天干物燥意犹未尽,若有所言之诉求。只好再发一帖。若有伤及之处,烦请您老见谅。于我而言,复盘前情,情非得已。
如此,该说的说了。已然足够,扒着C位不让,有点不讲武德。故而,特意发帖: 《结案陈词,三句话》——大概,或许,您老忙于俗务,不曾看到?
我很忙,真的很忙。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累瘫、累够呛。仅有不多的时间和精力,是用来跟愿意让我讲情或讲理的人嬉顽的,否则,岂非辜负这美好时光?
你不跟我讲情理,却指着我跟你演戏。一会儿道歉,一会儿谈判,一会认妹妹……抱歉啊,亲爱滴高首板,您老人家戏路实在太宽了,我真心跟不上。
而且很荣幸的,站短里收到您老的道歉——这个,必须信您老人家的诚意。那么,我能不能这么理解:你私下给我道歉的目的,就为了在版面把我的脸踩在地上,以塑造成就你的高光伟形象?(抱歉,我是不是又小人和女人之心了?您老人家是大肚量的君子,多多谅解可好?)
其实我很好奇,“上岸”是何许人也?在我说情说理失败,瓜客们说理说德失败之后,能让您老人家放下身段,不单私下道歉,还要在版面做戏?之前用多乎哉这工具人打我的脸,用“不曾有交集”继续打我的脸,打得辣么爽的,竟然还能被说服了?简直太匪夷所思了,就!
建议,只是建议啊,高首板,您老人家要不把这个“上岸”供奉在菩萨位,此后,饭菜香不香,狗屎臭不臭,都先问过他的意见,再做出相应的选择。那么,大概、或许,……就不会再有左支右绌的时候了?何苦来哉!
这事,我真不想再说了。包括道歉,我也不需要。你道歉了,我也认。只求您老人家放过我,可好?江湖儿女,转身,便是天涯。
另,有题外话,给天干物燥:
忘了跟你说一声,抱歉。此前艾特你,是我的不对,我没想到,你由此就把自己作为“当事人”了。在我认知里,你是一桩旧案的执行法官,想请你来还原一下现场。故而,仅仅是证人身份。我不知道你想做怎么样的“当事人”,所以没办法为你再单独开帖了,设若你觉得意犹未尽,不妨自个儿上堂,陈诉你、我之间当事人的“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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