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独生女父母过世留下一栋房产,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冒出22位继承人。
民法典有关财产继承存在很大问题,直接泯灭百姓对伦常道德的认知,会滋生并助长很多本来不会有的财产争夺案件,影响民众对公平公正的真实感受。
父母财产由子女继承在中国人的观念里是天经地义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也是必然的。那些与人家独生女争夺财产的所谓的第二顺位继承人,赡养过人家父母吗?没有赡养却获得了与人家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利,无论你如何解释都是有违公序良俗的。
解决的办法其实非常简单,甚至法律都不用改,最高法出个解释,第二顺位第一继承人还在,其他继承人不能要求继承财产。别人死光了,你们爱怎么争怎么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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