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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旗帜显明的支持一下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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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帜显明的支持一下小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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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1 00: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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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杨逍逍 于 2022-2-21 00:49 编辑

1.讨论和解决问题,是理性的过程。不相信小徐没有一点愤怒,只是大家在讨论问题发生的根源和解决办法的时候,愤怒只是一种动力,而不是手段和方式。

2.讨论和解决问题过程中,应bing弃愤怒。小徐“表达愤怒”和“表现愤怒”的观点,是极为高级和务实的观点,不能理解此观点的朋友们,面对复杂的问题,恐怕难以解决且会产生负面效应。解决问题是博弈的过程,而不是渲泄的过程。

3.村干部是干什么的?村民邻居是干什么的?这些人为什么不管?他们最先知道!董先生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要犯法?此事因他而起!因为,有些被拐卖妇女(该事事件是否涉及拐卖尚待调查)的结局良好,八孩女有精神问题等其它原因,使得该法律界线在民间(某些地区)变得模糊。这是普法的问题。

4.如果你是邻居或你作为外界第一个发现这个案件的人,你该怎么办?这是核心问题之一。你去举报,公检法市长信箱都可以,必要的话辅以适当手段。霸爷说要“上达天听”,那是笑话。这个案件真不难解决;问题是当地很多人觉得习以为常或情有可原或事不关己没去解决。当然,网络暴光也是方式之一;这可能是最有保证但一定不是最直接最快的方式。

5.当地***的各种公告,并不影响此案件的解决。公告为给全国民众一个交待,因为怎么得也要照顾地方颜面。但在实际执行中当地***和警方大概率会深究严查。这个,大家放心。没哪个领导会因为这事儿担着巨大责任去妄法。

6.单纯这一件事儿的解决很简单,但如何消除类似潜在隐患?此是核心问题之二。首先进行普法,尤其在该现象爆发较多的地区,界定形式说清后果;其次看某网友提及举报有奖等手段,行之必有效。

7.某些拐卖妇女的实际情很复杂。曾有法律规定:被拐卖妇女自行回家,拐卖人不受法律惩罚。有人觉得可笑。为什么这么定?一是有些被拐卖的妇女,本身就知道自己的遭遇,穷的不行了跟人找个地方嫁了,只是被人谋利罢了。二是有些被拐卖后,生活不错,人也自由,无法界定受害人的伤害。三是,鼓励拐卖者(或买家)将受害人放回家,及时纠错。所以,我们不能简单或片面的思考问题。那些嘲讽该规定的朋友,或许正义凌然,但显然不具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必要的务实精神。

8.当地相关部门如闻而不问(主指妇联和警方),显然需要承担相关责任。但不能把杜绝比类问题的任务完全推给***,社会问题应由社会整体(含正负体系,村民,路人,买售人,拐卖人等等)一起进行解决。

至此,旗帜显明的支持小徐;不完全因为观点,最主要的是她更为理性。

嗯。最后说下:被拐卖的妇女不一定被强奸!也不能在毫无调查的前提下,判定董先生有强奸罪。这就是理性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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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2-21 06:41 |只看该作者
沙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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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2-2-21 07: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支持小徐敢于发表不同意见,起码证明了她不虚伪,为此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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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2-2-21 07:09 |只看该作者
血液流动是个系统,动脉静脉毛细血管,很多愤怒是不问什么情况张嘴就骂大动脉,仿佛这就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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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2-2-21 07: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标题有个错别字:旗帜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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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2-2-21 07: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哈哈,第一句话就点题:不相信小徐没有一点愤怒

有,还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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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2-2-21 07: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逍哥说啥我都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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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2-2-21 07: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2-21 07:20
标题有个错别字:旗帜鲜明

抄春江作业,错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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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2-2-21 08:11 |只看该作者
友情跟帖,不代表支持楼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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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2-2-21 08:46 |只看该作者
老实讲,论坛里也就适合谈论该不该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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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2-2-21 09:06 |只看该作者



从实际做事的角度出发,条分缕析,层层递进,面面俱到,深入浅出,赞。

绝大部分人并不能进入到"做事"的境界。做事,投入自己的专注与专业,一步一个脚印,低头时每个脚印都是细节,放眼处又有一幅整全的图像,细节与全象互相参校,做成事,做成自己。

做事,就是做自己,做出自己的专与严。

很多人连论事的语境都进不去。论事,就要博取诸家之长。很多人完全给愤怒蒙了眼,蔽了心,怒火燎心,烟气缭绕于耳目,尘灰充塞于心胸,灰头土脸,满地打滚。摒弃现代文明,不接受现行法律,不经法院审判而随意给人贩子定强奸罪。这种不经审判而定罪的乱象只有在中世纪宗教裁判所时代与文化大革命时期才有,现如今竟然流行于网上。

这种暴力竟然大行其道,甚至于有些人以粗体高亮的白纸黑字鼓吹,"匹夫一怒,流血五步。这种匹夫多了,乱世就来了。"他们不做事,不论事,就是一门子心思乱事,进而"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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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2-2-21 09:10 |只看该作者

粗体高亮的白纸黑字确实挺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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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2-2-21 09: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2-2-21 22:45 编辑

你的“小徐”不是因为宣扬“理性讨论”而被群殴的,她是因为攻击“讨论者非理性”,并以此来“贬低公共讨论和公共舆论”,最后才闹了个灰头土脸。

比如铁链女。你的“小徐”,面对同为女性铁链女的种种遭遇和苦难,无同理心,不愤怒也没啥大不了,毕竟有些人就是比较冷血。但一次次的跳出来,嘲笑他人的愤怒,贬低发帖讨论的公共价值,就比较过份了。

再比如郑州水灾。你的“小徐”,也可以不同情遇难者,但一边嘲笑大众同情遇难者,一边认为只有同情遇难者的同时也同情渎职官员才恰当,就比较违背人性了。

毕竟,理性和人性不矛盾。不是说你要理性,必须首先放弃人性才行。理性,在德国哲学中,说的是“原因”。打破砂锅,追根溯源,勇于求真那就是追寻理性。

人是目的。放弃人性,把人当做达成某种目标的功利和效率手段,精心计算,权衡得失,一味务实的所谓理性,是把人工具化的工具理性。人的工具化就是人的物化,铁链女即物化人的一种极端表现。

所以,有趣的是,你的“小徐”,在论坛上的种种表现,其思想价值背景,恰恰与屡禁不绝的拐卖妇女现象同源。两种思想指向的都是工具理性对人的物化。其中典型的表现之一,就是自由价值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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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2-2-21 10:32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2-2-21 09:55
你的“小徐”不是因为宣扬“理性讨论”而被群殴的,她是因为攻击“讨论者非理性”,并以此来“贬低公共讨论 ...


艾玛,可乐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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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2-2-21 10:40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2-2-21 09:55
你的“小徐”不是因为宣扬“理性讨论”而被群殴的,她是因为攻击“讨论者非理性”,并以此来“贬低公共讨论 ...

说的真好。理性就是求根问底,追根溯源,寻求最根本的原因,制定最完善的对策。而有些人最害怕的就是群众发起最热烈的探讨,所以就各种嘲讽,遏制舆论的发酵,防止大众纠出自己的责任,就像任何一起报复社会的案件都会冠以“不懂法”、“道德败坏”、“内心狭隘”…甚至“天气炎热脾气暴躁”都会成为结论,就是不去深究背后的根本原因,大概就是做贼心虚吧,而那些文化走狗的使命就是带偏节奏,实在不行,就会攻击讨论的人“居心不良”“意图颠覆”一类的,这套路再明显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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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2-2-21 12:47 |只看该作者



你说啥我也都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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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2-2-21 12:49 |只看该作者
金牌打手 发表于 2022-2-21 08:46
老实讲,论坛里也就适合谈论该不该愤怒。



如果我发现这事,我会报警。

另外,论坛上的讨论是学习、进而培养、固化一些更好或更全面的思维方式。深入的探讨总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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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2-2-21 13: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2-2-21 13:10 编辑
杨逍逍 发表于 2022-2-21 12:49
如果我发现这事,我会报警。

另外,论坛上的讨论是学习、进而培养、固化一些更好或更全面的思维方 ...


报警会比什么市长信箱靠谱一点。但就徐州铁链女这事来看,也一样没用的。当地经过县市两级部门调查。都认为不是拐卖,认定他们夫妻关系合法,说董之所以把那个女的栓起来,是防止她打孩子和老人。你能报出啥甜酸来?

当下现实的中国,还是得靠舆论。但爆料者也同样有风险。最开始爆出铁链女的“徐州一休哥”就在平台上消失了。两个要去探望铁链女的网友,之前也被刑拘,还被殴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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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2-2-21 13:15 |只看该作者
杨逍逍 发表于 2022-2-21 12:49
如果我发现这事,我会报警。

另外,论坛上的讨论是学习、进而培养、固化一些更好或更全面的思维方 ...

哥,你报警,有几种可能。一,女子得救。
二,女子被警察带走后,买家带着结婚证来领女子回去。


你能救一个而已。这个解救还是随机的,不一定你就碰的到。
即使碰到,你解救了,也只是解救了一个人。


那么,其他地区相同命运的女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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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2-2-21 14: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牌打手 发表于 2022-2-21 13:15
哥,你报警,有几种可能。一,女子得救。
二,女子被警察带走后,买家带着结婚证来领女子回去。



你可知道现在被拐卖的妇女比二十年前少多了多了。为什么?

好比现在的偷盗抢劫比以前少多了一样。为什么?

一是因为经济相对发展了,二是法制相对建全了。

到底国家管没管?如果真那么漠然怎么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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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2-2-21 15:03 |只看该作者
杨逍逍 发表于 2022-2-21 14:37
你可知道现在被拐卖的妇女比二十年前少多了多了。为什么?

好比现在的偷盗抢劫比以前少多了一样。为 ...

八孩女是个例吗?显然不是。

如果是个例,还能解释说是漏洞。
如果这不是个例呢?

你说的少多了。
你认为少多了就可以接受了吗?
如果少多了你可以接受。
我看到被拐卖妇女也可以选择不报警。
因为我觉得她是可允许的范围内。
这不就是基层的观念吗?

少了 和禁绝是不同概念。
你如果觉得这种现象不能禁绝,相当于说,你接受这种现象。
也就是说,你见到被拐卖的妇女未必会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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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2-2-21 15:04 |只看该作者
金牌打手 发表于 2022-2-21 15:03
八孩女是个例吗?显然不是。

如果是个例,还能解释说是漏洞。

失踪人口。
九四年的博士生。

你确定所有的女性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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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2-2-21 15:10 |只看该作者
首先,拐卖就是强奸。
不用考虑任何其他因素。

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都认定是强奸。
拐卖妇女也应如此。
你凭什么觉得女性被拐卖就不是被强奸。
因为买家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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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2-2-21 15:12 |只看该作者
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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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2-2-21 15: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牌打手 发表于 2022-2-21 15:04
失踪人口。
九四年的博士生。



我接受此事不能禁绝的客观现实,但并不意味着我就不会去报警。这是两个概念。

禁绝恐怕不是社会倾全力都不容易实现的。

国家规定被拐卖妇女回家,不承担法律责任,即因为当时有很多被拐妇女无法探查清楚,给予一定宽诉条件来保证其安全或促进其解放。

拐卖儿童也有类似规定,防止拐卖者怕案发后受到处罚,将儿童杀害以消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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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2-2-21 15:19 |只看该作者
杨逍逍 发表于 2022-2-21 15:15
我接受此事不能禁绝的客观现实,但并不意味着我就不会去报警。这是两个概念。

禁绝恐怕不是社会倾全 ...

你报警,不等于别人就报警。

你不能代表其他人。

你不能觉得你报警 就好像所有人见到拐卖妇女就报警。
你个人是个人。
整个社会如果只有百分之一的人会报警,
你让被拐妇女怎么办?

要做到禁绝,要做到禁绝。
要做到百分之百的人明确,拐卖就是强奸。

你不能像片警那样,觉得家暴是家事那样处理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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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2-2-21 15:33 |只看该作者
有女性不离开,但买方买卖妇女的实际行为就是违法。

量刑时,法官可以考虑女方的实际情况,酌情轻判。
但不能以部分买方善待或是部分女性接受此种命运就否认买卖女性是犯罪。

定罪是一定要明确的。
善待了只是减少入刑的程度。
不是说他无罪。

如果以善待买方就模糊买卖妇女的犯罪实质。
是对被拐卖的女性们的再一次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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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2-2-21 17:20 |只看该作者
杨逍逍 发表于 2022-2-21 14:37
你可知道现在被拐卖的妇女比二十年前少多了多了。为什么?

好比现在的偷盗抢劫比以前少多了一样。为 ...



逍逍幸福感指数爆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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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2-2-21 17:23 |只看该作者
杨逍逍 发表于 2022-2-21 15:15
我接受此事不能禁绝的客观现实,但并不意味着我就不会去报警。这是两个概念。

禁绝恐怕不是社会倾全 ...



你报警之后,你的报警石沉大海、没有任何结果的话,然后你会去跟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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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2-2-21 19:05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本帖最后由 晨牧 于 2022-2-21 19:09 编辑

讨论和解决问题过程中,应bing弃愤怒。小徐“表达愤怒”和“表现愤怒”的观点,是极为高级和务实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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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杨大侠终于出手了?
杨大侠明鉴,愤怒于铁链女遭受的非人对待,是小徐同学死死抓住不放的一个话题对象,不是说李熙这些人在讨论中对小徐同学愤怒地吼叫。
对那种把人当牲口对待的画面,愤怒是任何有正常思维和良知的人第一反应。在这里,愤怒作为对此事件的基本态度,对于很多瓜众来说,仅仅就是态度,已经逻辑自足了。这个跟有用没用什么的讨论,是两个独立的话题,并行不悖的话题,不具有小徐同学硬生生给绑上去的相关性和非同时讨论不可的必要性。小徐同学一贯思维混乱故作高深,您若真不知道的话,我这里可以给您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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