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1-9-24 09:40 编辑
该大作引发的争论至今仍在继续,应该说不是偶然,也是一件好事,包括对作者。陆续看了几篇不同角度的评论,激发不少感想。好在征文活动已告结束,索性换个视角,开诚布公地说说自己的三两点看法。
多少有点意外,该作品结尾成为批评者主要诟病点之一。但以愚见,让男女主返乡,恰恰是该文主要价值所在。也包括聚焦底层民众这个主题的选择,都是该文可圈可点之处。
但坦白地讲,对该作品整体反映出来的一些东西——不见得是构思等技术性问题,却很难苟同。
——关注底层与弱势群体永远是必要的;
——针对这些群体的制度性举措永远存在提升空间;
——作为现代文公民,彰显人道精神的同情心与慈悲情怀,也永远值得点赞。
这些都毋庸置疑,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是一种必需。但应该明确的是,这些方面不应与评价“地老鼠”一文主旨是否恰当混为一谈。
看了李熙发的小说女主原型事件:孕妇李丽云之死。注意到一个问题,该事件发生于14年前的2007年。
有句话,中国正处于“百年未遇之大变局”中。如果说这个国家的变化“日新月异”过于夸张,14个春秋之前的中国与今天不可同日而语,起码是事实。
14年前,至少全国范围的“脱贫攻坚战”远未提上日程。“做大蛋糕”,而非“分好蛋糕”,才是当年的主旋律。尽管救助、帮扶贫困人口,早就成为各级地方和部门每逢年节的“保留节目”,但某种程度的表面文章属性任谁也无法否认——否则也无需后来的攻坚战了。查了一下,2007年,中国仅农村地区就有4300万贫困人口,这是官方认定的基本事实。
而公元2021年的今天,按官方正式说法,“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决胜”。在此大背景下,“地老鼠”仍以2007年的现实为背景,显见属于时间错位。恕我直言,“地老鼠”并没有扣紧时代脉搏,其典型意义也就不可能不打折扣。令不少严谨的读者难以共情与认同,也就不奇怪了。假如该文发于2007年,不难想象,读者和评论者的感受将大不同。
第二个问题,对社会架构功能认知的错位。无论东西方社会,任何行政架构都不承担保姆角色,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地老鼠们”也没有理由例外。
而在吾国,一个值得玩味的现象是,只要发生较大规模的欺诈行为,受害者们——如受高额利润诱惑参与非法集资者,其主要诉求渠道往往是社会主架构。更有甚者,会去主架构门前静坐、示威,甚或酿成群体性事件。而最终结局,主架构也往往会以各种方式给予受害者某种程度的补偿安抚。
这在西方社会是不可想象的。主架构的责任仅限于将违法犯罪者绳之以法。至于受害者,政府并没有补偿安抚责任。
北美某地曾有这样一个官司,一位房主的房子被骗子卖掉了。房主把主架构也列入被告名单,毕竟,房屋买卖是要经过相关部门才能完成的。官司打下来的结果却是,地方主架构没有任何责任(房屋买卖程序合法)。
第三个问题,对死磕一线大都市讨生活者认知的错位。时下,对于外地赴京打拼者有一个时髦新词“北漂族”。不可否认,其中有相当比例属于有能力更上层楼者。而一个令人遗憾的现实是,其中也有相当比例的自不量力者,过去那个涉嫌歧视的词“盲流”,才是对这类人更接近实质的定位!
盲流有一个基本特征:流动性。在一个地方混不下去了,会流向另一个地方。而在一个无法栖身之地死磕者,那就比盲流更糟!即使将这部分人的境况用文学语言异化为“地老鼠”不为过,沦为“地老鼠”的第一责任人也不是社会架构,而是他们自己。
对于这些人,就其客观效果而言,较之视而不见,或仅限于缺乏实质意义的同情,亦包括杯水车薪的慈善救助,清理“低端人口”这类涉嫌不人道的举措反而更有效。至少属于促使他们认清现实,做出改变的推动力之一。
对于“地老鼠”一族,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既然那些贫困地区的百姓也已经在社会主架构的帮助下初步脱贫,宁愿坚持“地老鼠”生活的逻辑基础何在?尤其是在孩子也成为“地老鼠”这一可悲代价的境况下。
有部老电影叫《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北京有什么理由就得相信眼泪?
窃以为,在今天的大背景下,即使渲染“地老鼠”的悲苦不为过,为其鸣不平,并将责任归于社会,也并非恰当。这容易传递错误信息,引发认知混乱,特别是对这个特殊群体自身而言,即使没有鼓励其并非明智的选择,客观上亦等于鼓励其怨天尤人的负面情绪。反而无助于这类社会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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