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各庄的早晨很美。
曹妃甸的填海工程还在规划的时候,那时的古范路还不曾尘土飞扬,车辆稀少,自行车是解决交通问题的主要工具,马车或骡车还属运输货物的主力。一九八二年,当范各庄的面目首次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简直想哭,跟当时的苏州相比差距实在太大了,那时的苏州已很难在马路上觅见一个人身穿缀着补丁的衣服,初入眼帘的范各庄于我而言不啻世外,却非桃源,真是个穷乡僻壤,印象清楚,当我第一次站在陌生的教室,看到许多陌生同学穿着补丁显赫的衣服,耳目一新之后很快又让我惶惶不安,不可终日的感觉持续了很久,足有一年半。
来到范各庄一年半后我小学毕业了,考上了一所市属重点中学。那所学校在林西,那时的林西有新华书店,真正的百货商场,像样的饭店,款式好看的裙子也多见了起来,颜色鲜艳……跟苏州还是没法比,但较之范各庄却似天堂一般了,所谓林西,距范各庄才十公里,现在还属古冶区的繁华之所。
真正喜欢上范各庄历时颇久,搞笑啊,现在我还这么觉得,当年的小学校长居然在日后成了我的丈母娘!这是来到范各庄十年之后发生的事了,离开苏州的时候我岂能想得到呢:这块陌生的土地居然已经为我准备好了一个妻子,而我唯一的女儿也将诞生于此。
喜欢范各庄应自我拥有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地址如下:开滦范各庄矿东小楼副5楼8号。稀里糊涂结了婚,女儿的出现也属稀里糊涂,人生如梦,这句话说对了:我从哪儿来?
初次惊艳于范各庄的美在一天的早晨,我好像没上班,从家步行至77楼那里的早点摊吃两根油条,豆腐脑豆浆各来一碗。习惯的养成常常得益于牙口,牙口好,胃口就好,77楼那里的炸糕其实也不错,糯米面和成,填入红豆馅,包好后稍揉成团,略压成饼,入油锅氽之,油须滚烫滚烫,馅饼入锅后不时用特制的长筷翻之使它两面均匀受热,见它缓缓变色,变成金黄立刻用那双长筷夹出,置于篓中沥油,摊主将沥过油的两枚炸糕用纸衬着递给我,吃进嘴里以稍稍烫舌为宜,不烫的话就难嚼了,因会变硬,也更粘,越不易吞咽。吃炸糕的时候配碗豆浆,宜食于冬日,味美而温暖,豆浆不加糖,原味,这是聪明人的选择,如我。惊艳于那天早晨缓缓升上范各庄天空的太阳,好像春天方始,料峭之感仍令我肌肤紧绷。
吃完早饭回家的时候我是往西走的,去矿里上班的工人也朝这个方向去,这时上班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听身后自行车麟麟而来,我便得时时提醒自己不使脚步走歪,尽量靠边。又兼初春的晨真还不算好看,绿意尚浅,花儿未红。所以我只顾走路,一边抽着烟,一边暗自想着家中那条还在被窝里的懒虫,回家后该如何给她准备一顿早餐呢?
回头于刹那,不知为何,其实并没有什么惊动了我。忽然我就惊呆了,一轮朝阳美轮美奂地映于天空,与地面呈四十五度角。此时楼房已被甩在远处,在我左侧的那片土地因面积不大而不适宜机耕被改为果园,右边才属田野,绿油油的小麦还低伏着,替它们保暖的薄膜才掀未久。于是反倒衬托出那轮朝阳更显蓬勃之色,红彤彤地,见它在那里兀自发热,发光,穿透空气,以每秒三十万公里的速度,却未使我感到撞击。我很相信这样的说法,每个人的体内都有一个小小宇宙,大概就在那个叫丹田的地方罢?那天的我清楚地感觉到体内有暖流,似呈一种被召唤的姿态,汩汩上升,回忆至此如梦方醒,隐于我体内的这个宇宙在呼应它——太阳,它真的比所有的主席更亲。
自搬离范各庄后我仍每去那里,因为一只烧鸡,用松枝熏香的熟鸡在我现在看来还是觉得以那个绰号“小罗锅”的所制为佳,滋味之美绝不输于“万里香”,后者当属“唐山名片”,所谓的老字号。
呜呼范各庄,my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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