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跟人争辩不超过三个回合,首先,这个人值得一辩,其次辞气一交合便高下立判,最后,除了开玩笑,拍马走人。为什么,因为如果你不如人,隶属以卵击石,如果你技压群芳,那更无聊,就你们一轻舞飞扬,就妥妥痞子蔡。
但还是有时候有一种莫名的交着,似乎是一种敬悯,明知道再争下去就是望文主义还是身不由己,在胡同里蒙住眼睛捉迷藏,巷弄之间的经纬了然于心,但聊十块钱的也未尝不可,反正有史以来,跟我聊过的受益都是对方,因为我得对得起咱的三寸不烂与玲珑之心。
真正的交流是层层递进的,未必一挥而就,但是后背是可以汗水一片,眼睛是可以一热又不舍得擦拭的,背书夜不是不可以,但若背得有趣味,将道理昭然若揭,当然,这是非常高层次的难得,可遇而不可求。
所以说争论与其说思辨,不如说引玉浇块垒,就这么言简意赅的事,否则,嗨真没有喋喋不休下去的顽固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