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通一老人在超市拿两枚鸡蛋未付款被拦后猝死一事引发了不少关注。事发后,老人孩子以及妻子起诉超市,认为超市方侵权,索赔38万余元。
在南通崇川区一审判决中,法院认定,2020年6月13日下午,老人进入超市后挑选鸡蛋放入购物袋,并将个别鸡蛋放入自己裤子口袋中,该行为被被告处黄衣工作人员注意到。老人在收银台结账完毕离开被告处时,超市黄衣工作人员和老人进行了对话,老人返回超市内,多名工作人员和老人交谈对话,期间黄衣工作人员拉扯了下老人的衣服袖子并放开,粉衣工作人员拉扯着老人的衣服袖子并跟随老人行走,在走至冰柜旁时,老人突然倒地。黑衣工作人员拨打了110、120电话。期间,有两名路过的顾客对老人进行胸外按压。之后,120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老人进行急救并将老人送至南通市中医院急诊科进行抢救,未能抢救成功,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记载老人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老人家属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9元,由原告负担。
死者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老人倒地原因主要在于其身体状况,超市员工的劝阻行为与老人倒地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超市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拨打了110,客观描述了纠纷原因和经过,还对晕倒事实进行了客观描述,工作人员又迅速拨打了120抢救,虽然拨打120是在老人倒地后19分钟,但鉴于倒地前双方发生纠纷,倒地具有突发性,工作人员对老人身体状况并不知情,应认定超市进到了保障义务。
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可以算是里程碑式的判决,因为这个案件,无论一审还是再审,法院法官都清晰无误的展示了法律的观点,厘清事实的原委还超市方一个该有的公道。
尽管拿两枚鸡蛋说偷有点夸张,但是,这种顺手牵羊的习惯的恶是显而易见的。你身在超市购物,自然明白,那不是慈善福利机构,除了人家设计的活动可能会有回馈赠品之类的,剩下的就必须是一分钱一分货,这不是可以含糊的问题。
一把年纪的人,会不明白这样的道理吗?既然明白为何要违反超市的规定,拿两枚鸡蛋不付款?这个行为要说是抢或者盗都不过分。拿了人家的东西不付钱,超市方自然要坚持要么追要,要么付款。
这过程中当事老者发病超市无法知道他有没有病。而且发病之后,超市也尽到了救援救护的责任,所以,一审法院对死者家属提出的诉求不予支持完全符合法理,符合道理,符合实际。
虽然这个事情有意外的因素,但是,死者的责任是显而易见的,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这些年来,倚老卖老,打着年龄的幌子干着不道义和缺乏公理道德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不久前某地老人组团拦人家婚车,不给钱就不让走,这与土匪劫道本质上是大同小异的。更有甚者,有的老人直接跑到人家婚礼现场索要钱财,把无赖和蛮横搞到了极致,人神共愤。在公交车上蛮横无理的要求年轻人让座,好像天经地义,不让,或者让慢了都不行。
老不是也不该是讹诈的资本,对这种现象必须说不。所以我觉得南通法院的这个判决,以及一二审的结果,顺民心,尊民意,具有警示意义。
扬正清浊是法律最基本的内涵和严肃。
虽然两枚鸡蛋和命案有关,但是,法理道理该给出严肃的回答。
为这个判决点赞!
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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