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时,他耐心十足,非常淡定。我脱口就喊他老大爷。他却笑了:小娘子好。
就这样,莫名其妙就成了他的小媳妇。这坑还是我自个儿挖的。更可怕的是,前不久我还把自己那些恋而不得爱却未满的事儿,掏心掏肺给他讲了一整夜。都怪敌人太狡猾了!
先结婚再恋爱。热恋的时候,他喊我首长。意思是首长的一切命令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可人家打字的时候,阴差阳错打成了“手掌”。我将错就错,礼尚往来喊他:脚丫。嗯,绝对是42码的臭脚丫,和大蓉儿一样一样的。
时间过得很快,快得不太真实,只有看到孩子不断长高,才知道一年又一年。我们渐渐熟透了,不再有摸黑去任何一个小树林的冲动了。
他对我的称号改了,开口直呼:兄弟。
果然,多年夫妻成兄弟。我哀莫大于心死,懒洋洋地追问,兄还是弟?
人家眼皮都没撩,一句话能噎死人:你又没有胸,你说呢?当年还是2B青年欢乐多,现在咋都成了AA制了?
我一口老血喷出好远,40米大刀准备就绪。他落荒而逃。
唉。不怪他。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走在大街上,我的目光也在测量那些美女的尺寸。那些个小腰,扭呀扭,可好看了。那些个脸蛋儿,出水芙蓉般美丽,笑一笑,春风得意,迷了我的双眼。
他时常恨铁不成钢,喊我赶紧揩掉嘴边的哈喇子,说我就是一块夹心饼干,夹的明晃晃的馅儿,都是黄色的!
我点头哈腰,嗯,你是老大,你说的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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