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1-1-26 23:16 编辑
fair play今天译作“公平竞争”,一般是指在体育竞技中,光明正大比赛,不用不正当的手段。民国知识分子讲“fair play”,是因为当时英国人提倡将这种体育精神用于社会生活和党派竞争,并当成是一种绅士风度。fair play 被译为“费厄泼赖”,是音译,而音译是一种典型的“硬译”。费、厄、泼、赖这四个字放一起,无论怎么看,也像不是中国人的语言。
“费厄泼赖”显然是周氏兄弟的手笔——追求“信”,不多顾忌传统词句中的“达”和“雅”。 事实上,“费厄泼赖”一词,最早也是周作人用的。
麻子所谓“林语堂是翻译大家,费厄泼赖四字隐约可见风采”云云,是露怯;而“鲁公是‘硬译’大家,把费厄泼赖硬译成了不允许打落水狗”则完全是栽赃了。硬译之“硬”,硬在信,不是“硬”在嘴上,把黑说成白;更不是“硬”在手上,屈打成招,让熊承认自己是兔子。
那么,林语堂讲“费厄泼赖”,鲁迅童鞋为什么一下就窜到“是否打落水狗”的问题上去了?是鲁童鞋“没有明白文学争论的意义所在”,树个“落水狗”的稻草人,就“恶狠狠的,以歪曲手段择人而噬”么?
鲁迅的《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是回应林语堂的《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而林语堂的《插论》一文,则是回应周作人的《答伏园论“语丝”的文体》。认真阅读此三篇文章,你会发现除“费厄泼赖”贯穿始终外,还有一个关键词是“大虫”。费厄泼赖,大虫,都是周作人(岂明)最先提出来的。
“那只大虫”在北京教育界跳踉的时候,我个人在日报上曾发表好些议论,但觉得这班东西太无人气,在《语丝》上不曾提到佢们:这都依了个人的趣味随意酌定,没有什么一定的规律。除了政党的政论以外,大家要说什么都是随意,惟一的条件是大胆与诚意,或如洋绅士所高唱的所谓“费厄泼赖”(fair play),——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自信比赛得过任何绅士与学者,这只须看前回的大虫事件便可明了,我们非绅士之手段与态度比绅士们要“正”得多多。——《答伏园论《语丝》的文体》(周作人:刊一九二五年《语丝》第五十四期)
这里的“大虫”,是有具体指向的,说的是当时倡导读经的教育总长章士钊。章为什么被称为“大虫”呢?因为章童鞋办过一个老牌刊物叫《甲寅》,此刊封面印了一只老虎,所以,章童鞋又被称为“老虎总长”。在这份杂志上,章士钊提倡尊孔复礼、读经救国,并与一班旧文人互相唱和,形成了一个复古的“甲寅派”小圈子。
所以,这三篇文章涉及的道理是一个层面,还有一个层面是对已“落水”的章士钊的态度。
想弄明白鲁迅对章士钊的态度,要先搞清楚1925年都发生了什么,其中,与之关系最密切的则是“女师大风波”。女师大风波过程比较曲折复杂,也不多说,有兴趣可以自己去查。只能说最后事实证明了鲁迅的判断。因为在第二年,就有了那篇曾入选中学课本的《纪念刘和珍君》。作为六个学生自治会成员之一,刘和珍在女师大风波中,也被开除并打成重伤(还有许广平)。
在随后血的事实面前,周作人与林语堂也相继修正了自己的表述,林写了很多文章支持“打狗”,后整理为《打狗释疑》,他还画了一副《鲁迅先生打落水狗图》,并认为“狗之该打,此人类皆同意。弟前说勿打落水狗的话……现在隔彼时已是两三个月了,而事实之经过使我益发信仰鲁迅先生‘凡是狗必先打落水里而后从而打之’之话。”
鲁迅嘴里的“叭儿狗”并不是骂林语堂的,这不仅鲁迅知道,周作人知道,林自己也知道。
假如林童鞋活过来,看到麻子这篇文章,也不会同意麻子嚷嚷的“鲁公骂林是叭儿狗,林公也不对骂,只幽幽地说:叭儿狗呆萌如猫,何至于恨它甚于蛇蝎呢?”。如果“泼赖”一词是鲁迅或他二弟硬译,那我同意鲁迅先生确实有点泼赖精神,因为本人偶像陈丹青也说鲁迅“有点好泼赖”;但如果是麻子软译的——硬起头皮来出尔反尔连自己都咬,本人就不敢苟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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