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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红袖杂谈 葫芦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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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骨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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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1-1-21 00: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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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问的主帖一开篇:“我读麻君之帖,差点乐出声来”,这明显就不是厚重派的笔法,厚重派,是一本正经地,诚恳地指出麻君的笑点,然后严肃的绅士式地希望麻君改改,以免殆笑大方。一则显示个大度里藏着的刻薄,二则展示一下冷峻里裹着的幽默。则麻君大约反而会更无措些。此所谓文字的张力:笑不要出声,弓切忌拉满。不然,甫一下笔,先笑个扑嗤扑嗤。大约,王大拿就习惯这么写,所以,我常批评王大拿的文字轻浮乏力,正出于此。

我上一帖就举出张若虚孤篇横绝以状不主流二帖,但大学问轻率一笑之后,显然失去了阅读对手的耐心,犹自在翻查不主流的主帖数量:“二十九帖,就有二十余水帖。”这能说明什么呢?说明不主流之于红的江湖地位,比张若虚之于盛唐,更多几篇例证。毕竟,不主流犹有数帖,而张只孤零零一帖而已。

所以,文字需静,方能得其妙,文人间最好的沟通是先细细的倾诉,再静静的思索,然后冷静下笔,直指其非。这样的砖才能让彼此有所得。然而,大学问扑嗤一笑之后,替对手在自己额头又补了一砖。如果,大学问之前三帖就这么个文字态度,老夫就不会白瞎了一双眼了。老夫仁心,宁愿名以范瞎,也不希望大学问再化身成王大拿,压住那份轻浮与卖弄,王大拿是可以一日千里令人刮目的。

再者,大学问又极严谨地引用了段干末与王大拿对不主流的文字评价。这就好比王大拿信口胡柴二麻子原来是个不认字的文盲,然后抖出临窗的证词一样。这种严谨,就有点罗织派的工作作风了,惊堂木一拍,庄严地问:“堂下谁是这盗贼的仇人,请上来一一笔录作证。”

我们可以找一个圣人来小试这种高效而严谨的办案法,比如夫子,他之所以犯案,皆因他太道德,不盲从的我就毅然判断他与南子勾搭成奸还生了三私生子,先派几个去街头传播几场孔子与南子的绯闻,然后告官,该官员学问极大道德感极强,迅速立案,派人去少正卯家取证。少正卯被诛后,其家人尚剩三百二十九人。出具证词者三百二十九人,连三岁小儿都有幸伏在南子床下见证了那场偷情。于是该官员结案,判与南子共赴猪笼。天生了一个夫子,可惜我们让他进了猪笼。于是万古长夜不明。这叫:“范瞎一怒,天下同瞎。”

举证效果上来看,没有引用高隐对不主流的证词,也算给不主流留了大大的脸面。如果诚实君子高隐出面,则不主流集“人渣,抄袭,猪狗,文盲,瞎子,喷水机,复读机。。。。”于一身,而且证辞还多达几十页,可谓事实详尽的铁案。

最后,大学问据案厉问:“身怀利器,杀心自起,你说你是高手,你怎么不杀人给本太爷看看?”

不主流施以白眼,不语,其代言人范瞎摸上前来拱手:“县公,他杀过三人了,你已经问过三十遍了。”

“大胆,他为什么不每天杀三人给本官看?诗曰千里马屈于田间,剑圣屈于庐间,他难道不寂寞?这不合常理,来来,本县这儿有一个杀人频率表,按这个频率杀,则既不寂寞又免于嗜杀。”这个县太爷的逻辑总是那么严谨。

范瞎揖道:“老夫善摸骨,县公明断如神,老夫欲摸县公面骨,以探县公是何星宿下凡,可乎?”

大学问抚须,自然是要满足这突如其来的粉丝要求。范瞎十指向前,叉住其面颅,左三圈右三圈,转身,搭住不主流肩膀,喝一声:“走!”,不主流仗剑而起,居然飞走了。

许多年后,范瞎才告诉不主流:“世上有一种骨相,叫葫芦骨相,最善断案,二千五百多年前的夫子就是死于这种葫芦明断,你若不走,则剑客被判去犁田,犁田的被判去教书,教书的往往又判去西天取经了。其判法天下一流,无迹可寻,天网恢恢,漏与不漏全在他一念之间矣。”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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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1-21 00:40 |只看该作者
抢个沙发去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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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1-21 00: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比大学问的帖高了三四五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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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1-1-21 00:56 |只看该作者
范瞎 发表于 2021-1-21 00:52
这个帖,比大学问的帖高了三四五筹了吧。

岂止,起码6筹。
最搞笑的是用大拿的证词来作证,这是赤果果的舞弊么,太无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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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1-1-21 01: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范瞎 发表于 2021-1-21 00:52
这个帖,比大学问的帖高了三四五筹了吧。

咦,这谁的帖子?力道不错,逻辑分明,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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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1-1-21 01:31 |只看该作者
笑流沙 发表于 2021-1-21 01:19
咦,这谁的帖子?力道不错,逻辑分明,好帖!

麻利的给楼主加分,要不他自己编辑帖子的权限都没有

三天两头的如初见了,换衣服频率有点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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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1-1-21 06: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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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1-1-21 06:5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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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1-1-21 06:59 |只看该作者
还真范瞎了,哈哈!~别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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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1-1-21 09: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拍岸浪 发表于 2021-1-21 01:31
麻利的给楼主加分,要不他自己编辑帖子的权限都没有

三天两头的如初见了,换衣服频率有点快

这件马甲是在提醒我做人不要太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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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1-1-21 10:0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大美丽 发表于 2021-1-21 09:52
好!写得不错,腰上挂暖壶,水平比较高!

看得出麻子此贴写得很认真,连夜造砖,见猎心喜及惜才之心苍天 ...

已经有新帖出来了。

他出帖太快,被你的“1小时出帖,才思真敏捷”这一句话给忽悠了。一见我主帖,匆匆忙忙赶鸭子似的弄出了一堆似是而非的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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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1-1-21 10: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贴有点周星驰电影的喜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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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1-1-21 10: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玉楸子 发表于 2021-1-21 10:07
这贴有点周星驰电影的喜剧感。

把反讽用到极致。才可以让你体味人生的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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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1-1-21 10:19 |只看该作者
麻君误会了两点,其一是仇人举证。但却不想想为何皆是仇人,不主流所在的那些板块都错了只有他一人正确?其二是身怀利器,不必日戮三人。我说的是十年不见利器出,证明没有利器。那么一旦有人为利器所伤,与不主流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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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1-1-21 10: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范瞎 于 2021-1-21 10:34 编辑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1-21 10:19
麻君误会了两点,其一是仇人举证。但却不想想为何皆是仇人,不主流所在的那些板块都错了只有他一人正确?其 ...


皆是仇人?那么论金是不是在这个“皆”字里?如果志不在长帖,看水平有一帖就够,何况还来了个三五帖。

十年不见利器出?地上已躺的三人被中原一点红这么点杀的又是什么?(以杀人喻写帖)

张若虚不是孤例,王之涣存六首,钱钟书只一本,老子那么牛的人物也只留下区区几千字的小帖子。例子数不胜数。我点出张,你应顿悟这种按帖子数量去逻辑别人创作能力的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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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1-1-21 10: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发表于 2021-1-21 10:31
楼主这帖子的骨相,就是个唱戏的,深入骨髓的媚和俗。

云之舟在你那都高人了。你就别乱咬舌头瞎说我了。信不信我表扬你几句,楼主立马就可以飞上云端做个道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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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1-1-21 10: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如果把高隐对不主流的评价,取信三分之一。不主流这个人基本上可以拉去判个无期。但,特大学问不关心这些证辞为什么不可信,也不关心取证时要注意其公正性,至亲和至仇皆不可取。反而去责问不主流为什么这么多仇人。这是什么逻辑?举坛皆浊唯我独清不行啊。再说了,我清了浊了跟我抄袭与否有关系吗?能因为我仇人多就因此怀疑我写帖子靠抄袭吗?

不知道特大学问为什么还要举逻辑这两字串街走巷,这两个字,对你来说也就比皇帝新装强那么一点,也就几片布头拼凑的丁字裤吧。连遮个羞都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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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1-1-21 10:55 |只看该作者
范瞎 发表于 2021-1-21 10:28
皆是仇人?那么论金是不是在这个“皆”字里?如果志不在长帖,看水平有一帖就够,何况还来了个三五帖。 ...

麻君淡定,你那三五贴,正是我质疑的“三五贴”。我们争论的焦点,正是那几人的凶手是谁。
你以尸首证明凶手,以凶手证明尸首,这叫循环论证。
至于你的老子钱钟书论更是牵强。古人言论必高妙方可记录而后传世,钱钟书在北大本就人中翘楚,他即便不写围城又有谁敢忽视他。王之涣六首而其他不可查,不主流可查你却不去查,不必为辩而辩,不主流啥水平,你心里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不然你也不会代他出手发帖,因为你知道他写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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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1-1-21 10:5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发表于 2021-1-21 10:44
云之舟没表扬过我。但此人聪明,思路清晰,砖文犀利,语言简练,没你这般传武大师范儿,太极拳婆婆妈妈、 ...

哦,语言简练,刚刚特大学问新出的帖子语言简练?比本麻子高了不知多少?你这是要把尿喝成脑白金的节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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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1-1-21 11:01 |只看该作者
范瞎 发表于 2021-1-21 10:55
如果把高隐对不主流的评价,取信三分之一。不主流这个人基本上可以拉去判个无期。但,特大学问不关心这些证 ...

哈哈麻君有些不逻辑了。举坛皆醉汝独醒没问题,但却不至于举坛皆谎言。
十年不加一副佳作,突来惊艳之篇,以常理我们也要想一下这种突兀的原由。
而这十年来,不主流痴迷于打嘴仗回帖机锋,他的类似惊艳的帖子在哪里?
十年不磨剑,出手谢晓峰。糊弄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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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1-1-21 11:0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发表于 2021-1-21 10:57
还有啊我的麻兄,张明明捧你臭脚捧到了鲁迅风骨的高度,你真好意思半推半就?有张明明这么愚蠢的神经病做你 ...

又造谣了不是?明明什么时候把我捧成了鲁迅的高度?有证据否?要不要咱们也来博彩一把这个?

有的话,我叫你一声高爷,见一次叫一次。没有的话,你叫我一声麻爷,见一次叫一次。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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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1-1-21 11: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1-21 11:01
哈哈麻君有些不逻辑了。举坛皆醉汝独醒没问题,但却不至于举坛皆谎言。
十年不加一副佳作,突来惊艳之篇 ...

论金一句:“论博学和见识,十个大学问不及不主流。”你忘记了?不要轻易用皆仇什么的,我认识关天才几个人,就有一个论金对不主流高看了一大眼。你咋不采信论金的话呢?

什么叫突来惊艳篇?老子一辈子就突那么一下,之前谁知道他这么能写呢?还以为他只是个博学的读书管理员而已。不主流跟你斗嘴那么久,相当于白斗了,你看不到他的幽默和智识而已。

所以,对手真的很重要,高隐那样的对手是蛆对手,跟他斗就离不开粪坑的高度,大学问,大概到苍蝇了吧,他闻不到花香只寻到肉臭。本麻子才是苍鹰级对手,认真写帖沟通,承认对手的文字能力,写得好还忍不住想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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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1-1-21 11: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发表于 2021-1-21 11:04
别忘了前几天张明明新鲜出炉的那个民国帖子哈。

那帖人家明明连个“民国范”三字都不愿给我,只愿给我一个“民国风”的评价,何有把麻子推到鲁迅风骨高度的说法,来吧,叫麻爷吧。有本事学学我,说范瞎就范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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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1-1-21 11: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发表于 2021-1-21 11:02
张明明这货,要文笔没文笔,要思辨没思辨,要口才没口才,要学问没学问,甚至连自己本职的财务工作都只是一 ...

你又错了,我去红袖时,明明已名满红袖了。造谣不要光凭一张嘴。高隐,想高看你一米粒的高度都很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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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1-1-21 11: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好看。就是楼主的对手习惯了你的犀利,诚恳、讽刺型的怕是气势不够,猜吓不到大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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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1-1-21 11: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1-1-21 11:21
好看。就是楼主的对手习惯了你的犀利,诚恳、讽刺型的怕是气势不够,猜吓不到大学问

现在他们都脆了,我改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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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1-1-21 11:2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就喜欢不主流啊,主帖写得好,回帖也幽默。反正我洗车哥喜欢的,我也坚决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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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1-1-21 11: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奶茶七分甜 发表于 2021-1-21 11:26
我就喜欢不主流啊,主帖写得好,回帖也幽默。反正我洗车哥喜欢的,我也坚决喜欢~

对啊。我也喜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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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1-1-21 13:38 |只看该作者
感谢麻子,接连为我扇了高隐两个耳光 ,啪,啪!真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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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1-1-21 13:39 |只看该作者
高隐捂着腮帮子说:麻子,麻子,你太恶俗!之后,便铩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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