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东方小号 于 2010-3-1 20:57 编辑
他们的狗(小说)
东方小号
朝阳门内有这样一片刚刚落成的居民小区。
在一片拥挤的楼群间,一棵苍老的榆树孤独地站在那儿。树干有一抱粗,皱裂的皮七纵八横。硕大的树冠间,有一个挺粗的树杈已经枯干了。皮被多年的风雨剥蚀得非常干净,在一片郁郁葱葱的绿叶间仿佛一只丰膄的手臂,在指点着,诉说着。
树下是一片刚刚铺就的草坪。
于是,这儿便成了小区居民清晨蹓狗的地方。
她和她的棕色哈士奇公狗,总是第一个来到老榆树下。
狗在草坪蹿跳嬉戏。她则在重新检点自己睡衣的扣袢。不知为什么,第二、三颗,她几乎总是系错。有时,会让她尴尬闪露出略嫌臃肿的小腹和那个深陷的肚脐。她不得不背过身去,对着那幢楼的墙壁重新调整扣袢的次序。不过,她好像习惯了,毕竟是一个年近50的女人了,人生的一切无非是过眼云烟罢了。
不过,她总是第一个出现在草坪上的女主人。打从有了哈士奇之后,她便是第一了。因为只有第一,小区的蹓狗人才能够无可争议地认定,自己是哈士奇的主人。丈夫刚刚把哈士奇作为礼物送给她的时候,她便叫早的晨钟定了时,决心当第一了。时间久了,勿需闹钟叫早,第一也就非她莫属了。
从一定意义上说,狗是一种背景,一种标志,一种象征,一种身份,一种价值,一种......这是所有人都明白的道理。
在这个以回迁住户为主的小区里,哈士奇显然是凤毛麟角。
她从无数艳羡的目光里,享受着那一份骄傲与自豪。渐渐地,她也有了这样一种自我认定:我本人不就是哈士奇么。
在一群乱七八糟的劣等狗里,哈士奇独享风流。
一天早晨,一只金毛寻回犬突兀地并领先于哈士奇出现在草坪上,哈士奇的风流好像一下子被夺走了大半。
牠的男主人那一头灿烂的白发,亦如寻回犬的一身金毛一样,洋溢着迷人的风采。
或许是物以类聚同出名门吧。两只名犬一见如故。
牠们在一起嬉戏玩耍。先是相互嗅、闻,再身体贴近、磨蹭,后双双搂抱、滚倒。而金毛寻回犬恰恰又是一只母狗,更加增添了相互间的吸引力。于是,那种戏耍便没有一点厌倦了。倘偶有一只杂种公犬试图染指金毛的话,哈士奇便怒毛冲冠,“汪”地一声断喝,那声威不亚于赵云喝断长坂桥的声威,于是群狗纷纷退避三舍。直到所有的狗都不敢出现在草坪上。
草坪成了牠们的天地。
看着两只狗在草坪上戏耍,她笑了。
他也笑了。
“我那狗从来什么狗都不敢碰。”他说。
“我那狗从来就不沾别的狗。”她说。
“牠们玩得挺高兴。”他说。
“是呢。挺高兴。”
于是,他们都笑眯眯地看着草坪上的两只狗。
“您刚搬来?”她问。
“两边住住。新鲜。”
他告诉她,万国城那边还有一套房子。
“您呢?”他问。
“富力城那边,我住不惯。”她说。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们只做了简单的交流。
第二天,两只名犬几乎同时出现在草坪上。
她又开始启用定时闹钟了。今天提前了10分钟。
她还是想当第一。
两只狗一见面就拥抱在一起。在草坪尽情地滚动着。
一只狗刚刚踏上草坪,哈士奇“汪”一声,凶猛地扑了过去。
金毛也紧随其后,“汪”地扑了过去。
那只劣等狗自惭形秽地退去了。
“真不好意思。”他说。
“是呢。”
第四天,她索性把闹钟再向前定了半个小时。
凌晨,闹钟还没吵,哈士奇却醒了,把她的半边脸吻得湿漉漉的。
她一看,比定时还提前一刻钟呢。
夜色黑得正浓。
哈士奇在房间里蹿来跳去,还不停地抓弄着屋门,急着要破门而出。
牠好像听到了一声神秘的呼唤。焦躁得一刻也忍耐不住了。
她匆匆地向身上喷了一点夜巴黎。第一次用香水,她自己都有点陌生得似乎辨认不出自己的气味了。
一到草坪,两只狗便亲密地“汪”在了一起 哈士奇猛然上去,压在了金毛的身上。
“嘿!宝贝!”她尖叫了一声,试图制止牠。
“没关系的。随牠们吧。”他说。
沉沉的夜色中,两只狗在草坪上悉索作响。很久。
哈士奇显然已经听到了主人的喝斥。待一切都成为往事的时候,牠开始寻找自己的主人,渴望得到她的原谅。
草坪边,榆树下,竟然没了主人的身影。金毛的主人也不在。
于是,两只狗同时“汪”起来。
在一片浓重而沉寂的夜色中,牠们的“汪”得异常汹涌。
后来,两只狗经常出现在相邻的阳台上。他们才发现,原来他们是同住一幢楼、共用一堵隔壁墙的邻居。只不过,她住一门,他住二门。他们也偶尔会同时出现在阳台上,相视会心一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