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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明视点:到底喝了什么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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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视点:到底喝了什么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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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09: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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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0-3-1 09:26 编辑

明视点:

                      到底喝了什么水?

    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办理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的案件时,涉案犯罪嫌疑人王亚辉在讯问期间死亡,当死者家属面对一具冰冷的尸体,伤痕累累的尸体的时候,这就像纸包不住火一样简单。

    但是,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在鲁山县公安局的新闻发布会上,出现了令人惊叹的“官方说法”。按照新闻发布的说法是,王亚辉是在审讯期间喝了开水之后而死亡的。至于,喝开水如何就能死亡,死者为什么脑袋上有一个大洞,身体上为何遍体鳞伤,新闻发布者说不清楚,其实他们是说得清楚,但是,是不想说,或者不说罢了。

    从“藏猫猫”,到“俯卧撑”,从“纸币开手铐”到“喝开水而死”,我必须坦诚,我越来越感觉我们的公安系统,已经把愚弄大众的牌玩弄的出神入化了,娴熟的就如同刘谦的魔术。

    你不能用草菅人命这样的词语去形容他们了,因为他们已经把职务行为演绎成一种随心所欲,简单的说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复杂点说就是有恃无恐。什么法律,什么人权,在他们眼里都不算什么。

    喝开水能喝死,能把头喝出洞,我只能换一个思维理解,哥喝的不是开水,哥喝的是王水。21日嫌疑犯“喝开水”而死,28日才把有关人等弄了个初步的处理意见。7天才知道“喝开水”喝不出满身伤痕,更不可能喝死人。从这个角度上说我们交税算不算个慈善活动,白白供养着一帮白痴?

    这看起来是一个很悖论的命题,一方面我们寻常可见“依法治国”的口号,一方面我们却又要时不时地接受“藏猫猫”“喝开水”这样几乎天方夜谭的说法。这一刻以己之矛击己之盾的行为,让我们瞠目结舌,无言以对。或许我们唯一能叹息的就是我们的“智商”太低了,不足以应对这样强悍的,充满异趣的,甚至充满幽默的最官方说法。

    中国一句俗话,一滴水可以照出整个世界,一杯开水也可以照出司法公信力的真义。当一杯开水都能夺人性命的时候,我们是该反思自己“喝开水”的可怕习惯呢,还是别的什么呢?

    哥喝的肯定不是开水,可能是“镪水”。所以,“喝开水”注定要成为寅虎年,最让我们无言以对的“笑谈”。



                                                                                                                                 2010
31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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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3-1 09:50 |只看该作者
真的希望这只是一个个案,要不然就太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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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3-1 10:13 |只看该作者
喝开水也能死人了。。。
一元纸币也能开铐了。。
公安局里总是上演着一些神奇故事,,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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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3-1 10:30 |只看该作者
"你不能用草菅人命这样的词语去形容他们了,因为他们已经把职务行为演绎成一种随心所欲,简单的说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复杂点说就是有恃无恐。"

他们觉得他们自己就是王法、是人们的主宰!我很奇怪这样荒诞无稽的解释报告是怎么通过上级审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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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3-1 13:26 |只看该作者
人家手眼通天,
你没有千里眼顺风耳,并不代表别人没有,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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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3-1 14:07 |只看该作者
喝开水能喝死,能把头喝出洞,我只能换一个思维理解,哥喝的不是开水,哥喝的是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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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正确,王水具有很强的腐蚀功能,不然头上哪来的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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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3-1 21:31 |只看该作者
我没看见原文,可能喝开水时直接的死因吧,至于死前遭到了什么样的折磨,那是另一码事。
故事情节应该是这样的:打时打了,遍体鳞伤也好、脑袋大洞也好,都没死,就是最后喝了一口开水,死了。
就如同女子遭到了强暴,后又被掐脖子窒息而死一样,不是强暴死的。
法律专门讲究这些字眼,气愤也只能是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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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3-2 11:34 |只看该作者
鞋带还能上吊呢,在这个国度,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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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3-2 11:41 |只看该作者
神奇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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