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闺蜜来看我。
闲风适适,她在马路对面,布衣长裙,微笑着看我走过去。
我们牵着手走进柳荫深处。
傍晚我去送她,路口处遇见两个女人,问我们:知道附近哪有教堂吗?我摇头,告诉她们从未听说过。其中一个年纪轻的马上问:你知道某某某么?她说的,是一个神的名字。可惜我对上帝或者其他国外流传而来的神族们一概不知。于是,我说不知。她一脸讶异瞪着我:你竟然不知道?那你知道那谁谁谁吗?我说,不知。她的惊异更甚,眼睛铜铃一样,身子都僵硬起来,好似我犯了大不敬的过错。
闺蜜猛地拉我,我也预感到情况不对,跟着她走开去。身后,那个女人仍然喋喋不休,似乎要追过来。看我们走得匆匆,才作罢。
我对闺蜜说:法轮功吧。闺蜜说,是呀。太吓人了。
去年或者前年,离我们这儿不远处,就有人因为这样的事情遭到灭顶之灾。
闺蜜看着我,说,我走了之后,你一个人回去咋办?
我回头看看那两个依然挺立在路口的女人,笑着说:你感觉我打不过她俩?没事,我很壮的。
闺蜜不肯放手,老母鸡一样拉着我。仿佛一松手,我就会过去找她俩干架似得。
正在这时,一声脆响在我们前方响起。我转过头时,看到马路对面一辆小轿车跃到半空中,整个翻过来,倒扣地面上,另一辆跟它碰撞的车子缓缓停下来。然后,倒扣轿车两侧的车门里迅速爬出两个人来,抱头就跑。车子的后屁股开始冒烟。又停了两三分钟,那辆倒扣车子里竟然再次爬出一个男人。我惊呆了。扯着闺蜜说:他们一定不是一家人!你看,里面还有人,先出来的两个不去救,只顾自己抱头逃命。
闺蜜无语。我们站在马路对面,看着渐渐拥堵起来的交通发呆。
我回去的时候,那两个女人早已离开。
两份工作交接之际,我故意制造了一个间隙。一来是为着平复这次事件留下的余波,一来是想让自己彻底放松一下。
每逢我有时间,闺蜜必定要与我耗在一起。今日,一早她就打电话过来,让我去吃烧烤,喝酒。
酒这个东西,一旦拾起来,竟然不能放下。好在,人脉少,左右就一个闺蜜而已。
酒过半巡,竟发现邻桌一锅好眼熟。这一对眼,那锅直接喊:嫂子!好像早就在等我这一回眸似得。
我从胖大黑的他身上,拼命找寻当初那个帅气青涩的青年。一些往日忽的飘过来。
我举杯示意,他却擎着杯子走过来。他说,嫂子,不,该叫姐。我们有十年没见了吧。
我们谈起当年的那些个夜晚,那些个大雪封门的日子。我们四个人,围着旺旺的炉火,烫了黄酒来喝。黄酒里,大姜,红枣,红糖都放好,喝起来甜甜的,暖暖的,喝得人面若桃花,心都热起来。
如今再见,物是人非。如此,本来约定好的酒便有些高。话多起来,偶尔间,我提起了那个明媚的女孩。我看到他的眉头一下子皱起来,一口酒竟卡在喉咙里。我转换了话题。心里却如飞花过境,霎时无数个春秋。
人生便是如此吧。总有一个人,是你一生里无法跨越的坎。
回家之后,接到闺蜜电话,说我刚走,林便来找你,打听你的下落。
一直以来,我都非常感谢闺蜜,她将我保护得如此之好。我的号码,她从不曾透露出去,连她老公也不知道。自然,她也不会告诉林。
闺蜜说,看起来他好像真的特别关心你。他说,他现在生活好了,有钱了,想请你吃饭。我说,你只管看戏就是。他天生就是一个好演员。而且,我现在填饱肚皮没问题,不差一顿两顿饭。
关于林,是我最不愿提及的。他入戏太深,一时之间无法自拔。总认为我应该爱他,或者说必须爱他。前不久那次偶尔遇见,他竟然拽着我胳膊,咬着牙说:你真的不想我?我使劲想啊想,竟然不知道我们啥时候有过暧昧的信息。
我只记得,当我最需要别人支持时,他报臂旁观的样子。
但是,我再次意识到旧地的那些人,仍然属于未开化一族。他们没有意识到,当年,当我把店门关掉的那刻,就不再欠任何人的了。我不必再陪着小心,陪着笑,去应酬他们。
浮生好多事,杂沓记下,以为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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