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了很久,不知这帖子当写,还是不当写。毕竟这日子,算是我半开玩笑强加给你的。以谐音“柳二”——“6.2”,和“儿童节过了”——老儿童之喻。
可是,自从之前咱俩闹脾气之后,我俩的相处是越来越客气,也不太找得到昔日嬉顽的感觉了。虽然我依旧喜欢被你喊作“月半”,感觉特别亲切,也特别有小伙伴的味道。但更多时候,我不再能够理直气壮喊“柳二”或“柳小二”,而开始习惯“柳警官”的称谓。略有打趣又不失尊重,却似乎是另一种疏离。这种微妙的变化,把“6.2”过生的戏谑感,几乎消耗殆尽了。那么,我们还庆生不?
其实我知道你生日的,嘿嘿。可我还是偏爱这个6.2,就像我以前顽皮劲儿来了,追着叫你“柳小二”那样,哪有那么多必须遵从的呢,相互觉得有意思就好吧?我想,这也是你上网的初衷,不必受太多约束,而仅仅是嬉顽、逗趣,放松。所以,几番犹豫之后,我依旧选择落笔,幸好时间还来得及,也幸好我还没有失去勇气。
倒回去想想,网络的你,特别好玩,也活蹦乱跳。说起来吧,行走网络多年,我真是很少接触容易招是非的人,更别说还如此走近了相处,尤其是我还真正喜欢了的。呃,你千万别误会,也别尴尬啊,此喜欢非彼喜欢,不牵扯男女私情的,仅仅类似于哥们儿、伙伴罢。可真要说为嘛喜欢你呢?好像也不太说的上来,大约还是真实、豁达吧。嗯,哪怕跟我闹脾气,也那么好玩儿!
说到伙伴、哥们儿这层相处,我曾经有认真想过,咱俩吧,铁定是“见光死”那种。哈。因为你的外形而言,其实挺正气的,会不自觉让人仰视——你照片给我的感觉。而我呢,也不是擅长带动话题的,除非对方让我有平视之感。可你的外形也好,气质也好,连同身高体重,都足以睥睨我,哈,除了跟你客气、客套,还怎么嬉顽逗趣呢?如此想来,相见不如怀念,这话说的,还真是挺有道理的。
最近你不能发图,严重影响了你得瑟。嗯,我还真是挺想你的。似乎是习惯了你,要么抽疯似狂发帖,要么乱P图片逗趣,多么生动的形象啊。以前红袖论坛有专门教程,就是教人家怎么修改电脑设置,才能够发图发音乐的——可惜论坛关闭了,我也不能查找到;发帖的人,我倒是能够联系。只是不知道系统不同,办法是否能够通用,等我忙过这段时间,再找他问问吧,或许能行也指不定呢。
这段时间里,你不能得瑟,思静也一堆杂事。草儿和雾妞,一个是失语状态爆棚,一个是浑浑噩噩不得劲儿。蔡诚、西风这些,更是神龙不见首尾。有时候我真不想再守着这破地儿了,真的。可是草儿说,她总归是会回来的,雾妞也说,等她昏过这段,就来跟我闹。我这么说,心里倒是有愧的。在我内心深处而言,若是草儿和思静愿意放下,我随时能够转身就走。那么,我对柳警官难道就没有留恋么?那大约还是觉得柳警官够强大,不管有没有“金月半”在,有没有围炉在,他总能找到嬉顽的乐子吧。那么,我该感到欣慰才对,来去无牵挂,真的不容易,但若是柳警官的话,那自然也会潇洒一些了。嗯,就是这样子。
说真的,就论坛的走向,我真不知道明天和别离哪个先来到。但这么一程走来,开心过,笑闹过,甚至争吵过,那么真实相处着,被你欺负,也欺负着你,就已经足够了。这让我想起青春校园,虽然隔世离空,却如此心无芥蒂,竟似乎有相似之处。柳警官,真心说,我还是喜欢喊你“柳二”的感觉,但我不知道,是否还能走回曾经。那般无忧无虑的,无所顾忌的,忘却了年龄和身份,甚至忽略了性别,估计是很不容易了吧。
嗯,最后的最后,最庸俗,也最真诚,说一声:柳警官,生日快乐,永远快乐,跟婆婆恩爱,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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