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一对小夫妻发现有宝宝了,欣喜若狂。到医院检查被告知孩子有前天性疾病,且是那种耗费巨资也未必能痊愈的。尤其重要的是,若是不能痊愈则不可能有独立生活能力。
矛盾出来了:男人不愿意赌这万一的可能性,坚决要求拿掉胎儿,毕竟付出代价太大,何不姑且回避,以后怀个健康宝宝呢。女人哭哭啼啼坚决不肯打胎,她觉得这也是一条生命,既然来了就是上天赐予的缘分,何况她不愿意扼杀这个宝宝成为刽子手。两个人相持不下,男人遂提出离婚,并且愿意净身出户,只要求不承担孩子出生以后的任何费用——理由是,他没有同意它来到这个世界,是女方的自私、残忍和不计后果,就该女方自行承担。
问题出来了:若女方最后真生下来了,男方到底能否不承担责任?比如道义和法律的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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