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 于 2016-12-13 11:01 编辑
小时候的冬天
文 沧浪之
大姐在家里兄弟姐妹排老大,嫁给大姐夫以后,依然是老大,下面两个小叔子外加两个小姑子。自从进了婆家门,一下班回家就手脚不识闲,那个年代经济条件不像现在这样,也没有现如今这么方便,为了多帮家里分忧解难,利用工作之余,还专门买来了裁缝方面的书籍刻苦钻研,凭着自己心灵手巧的劲儿学会了做衣服。
小时候,一进腊月门,大姐就忙活着给公公婆婆小叔子小姑子每人做一身过年新衣,左邻右舍见了也跟着过来凑热闹,几个关系特别亲密的也把布料送过来央求着大姐给孩子做一身过年的新衣,大姐从来不推辞。街上的鞭炮声越来越密,但密不过大姐的缝纫机嗡嗡的转动声。也密不过左邻右舍的夸奖道谢声。
我的过年新衣跟我外甥的往往是年除夕那天赶制出来的,有时候更晚一些。
我那个时候岁数小,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就是疯玩捣蛋调皮,每天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外甥放学以后到睡觉之前的这段时光。
好像以前不像现在这样,儿子结婚以后马上分家单独过的现象几乎没有,记忆里大姐的两个小叔子从小就跟我,再加上我外甥,四个人挤在一个炕上睡
着,我管他们叫哥,成天二哥三哥的喊他们,三哥的手每年冬天都会生冻疮,往往到了数九就已经冻得破了皮,这个时候,邻居王婶告诉大姐一个偏方,说用麻雀的脑浆趁热糊在冻破皮的手上,再用塑料薄膜包上,防止脏了被子,这样包一个晚上,第二天再如此反复的治疗,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痊愈。
这不亚于一道大赦天下的圣旨!
当大姐把这道圣旨颁发给我们的时候,我看见三哥的眼睛都放光了,我能深深体会三哥为什么放光了,他不一定是因为自己的手能少遭点罪,因为这样一来,他晚上就可以昂首挺胸地去掏麻雀了,掏麻雀,三哥的手就是冬天晚上出去掏麻雀给冻坏的,麻雀的肉烤着吃真香啊,每天晚上我都是被他们三个从被窝里拖出来吃烤麻雀肉的。
这样一来,麻雀的有效价值又提高了一个档次,既可以打牙祭又可以治冻疮,麻雀真乃世上第一好鸟,真乃我们这几个的吉祥物。
大姐依然不同意我晚上跟他们一起去掏麻雀,原因始终还是那个:你太小。
我才不会去跟着遭那个罪呢,能吃到香喷喷的烤麻雀肉才是我的本真,即使千万次被从美梦中拽出来,我也在所不惜。
好多年没吃到烤麻雀肉了,也有好多年没见到二哥三哥了,有时候真想回到以前那个特别冷的冬天,哆嗦着从被窝里钻出来,眯着眼睛一口一口的吃着两位哥哥递过来的烤麻雀肉,伴随着我们的还有大姐那台永远转动的缝纫机,嗡嗡嗡的,缝制着一件又一件过年的新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