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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就阁老文,砍几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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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阁老文,砍几刀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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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2 23: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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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标题,阿牧已说了,文不对题。关于开篇,对“背叛”的诠释,纯属白话磨叽,毫无实际价值。

      下面,从第6段着手。

      阁老说,婚姻制度约束下,“爱情”受到约束——众所周知,爱情,是意识形态的东西,爱,或者不爱,是制度能约束的吗?简直是一派胡言。婚姻关系下的夫妻,同床异梦的多了去,“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不是同一人,比比皆是。这些,是制度能约束的吗?让爱一个人,让不爱一个人,就能像选择水果那样,随时随地随便换口味?事实上,婚姻的真实内涵,是亲情,哪怕以爱情为起点,终究也会走成亲情。婚姻关系,说到底,是契约关系。而婚姻制度约束的,是契约关系下的责任和义务,永远不会是意识形态的爱情。

      阁老又说,随着文明的进步,“背叛”已不成为背叛——看似有理,实则荒谬至极。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有各自独立的,大众认可的价值观。因此,不在这里背叛,就在那里背叛。我们裁判的依据,是某种行为在当时所处的大环境下,是否背离了大众的审美。阁老所谓不成为背叛之说,是拿当今的价值观衡量曾经的行为,简直就是东拉西扯乱弹琴。错的就是错,无论你说到天花乱坠、唾沫星子飞,那也是一个错——曾经的错。现在而今的背叛,或许内容有所更新,但衡量依旧不变,就是社会大众认可的价值观。阁老那句话,也就等同废话。

      阁老提及论坛情感类游戏,好像参与者众多,就能印证众人都渴望什么。其实不过是以自我龌蹉之心,度他人坦荡之腹。情感,是最大众化的话题,类似母爱、父爱是大众话题一样,几乎人人都能涂鸦几篇作品的,参与程度大压根儿说明不了啥,何况有些人纯属嬉顽或支持的立场。其他类似拍砖什么的,需要底蕴或底气,甚至需要勇气,任何的“需要”都成为一道道门槛,拦住了一批又一批的人,仅此而已。阁老不敢参与情感游戏,原来是唯恐露出某种渴望,或者担心被人嘲笑花痴?真是做贼心虚,此地无银三百两!

     精神层面, 情感的背叛,不会造成伤害吗?这个完全是一面之词。排除游戏里的情感玩家,他们原本就不玩情感,而只是一种过家家似的闹腾,若真有那种公然玩情感的,跟伴侣以外的人卿卿我我、媚好意淫,我相信,任何一个人的伴侣,只要他有正常的思维逻辑,都不可能对之视若无睹不起任何涟漪——除非他不是人而是石头,或者跟伴侣关系麻木早已形同陌路。

      物质层面,所谓“性的背叛已被理解并宽容”,简直是强奸民意。你去称二两棉花纺访看,有几个是内心深处欣然接受,并且真正无所谓的?十之八九都是打落牙齿和血吞的。在这个日渐堕落的社会里,除了无奈接受现状还能怎样呢?抗争有用吗?满世界都是抢食的偷食的,只能当被狗偷摸进屋叼了一口肉,好在能够赶紧关门止损,不至于血本无归罢。

      阁老所谓的性自由,读到以打工仔为例,才明白原来是心存侥幸,奢望不被伴侣知晓,以为这就是不伤害。事实上,纸能包住火的机率有多大?偷食本身就是定时炸弹,伤害已经形成了,只是发作早晚而已。哪怕不发作,也是伤害——对伴侣的忠诚哪里去了?嗯。就像违法犯罪不被抓现行,不代表没有触犯法律一样。心存侥幸的人太多了,为嘛奢望伴侣蒙在鼓里?不就是明白行为本身就是伤害吗?自欺欺人就是阁老这样子的,睁着眼说瞎话,鬼话连篇,真是可笑至极。

      关于背叛者和未背叛者谁撕裂了家庭,我终于发现阁老不要脸的功夫炉火纯青。贼喊捉贼黑白颠倒倒打一耙的能耐大了去。你哪里来的强盗逻辑?你既然不敢让伴侣知晓,自然是做贼心虚,明知道干了不该干的事吧?那么,错误到底在哪一方?人家要不要原谅你、宽容你,那是人家的选择自由,要尊重人家最真实的感受才对。怎么,你倒好,吃屎的比屙屎的凶,叉腰瞪眼逼人宽容的?好像你多么占理似的?好像不宽容人家就罪无可恕?谁给你的流氓无赖底气?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如此不要脸。你还是吐泡口水,跳进去淹死算了吧,真替你脸红心跳羞愧难当。

      关于性自由,阁老以夫子“食色性也”来佐证,好像现代社会性真受到桎梏了。事实上,自由从来都是相对概念,性,也必须如此,否则,那不是自由,那是糜烂。就以夫子为例,“子见南子”想来都知道的。夫子对子路的“不悦”惊慌失措,赌咒发誓他跟南子没干什么,否则天打五雷轰之类。为嘛呢?不是性自由吗?既然自由了的,就算发生了什么,不也该理直气壮的说,有必要信誓旦旦要辩白力证清白?由此可见,就连阁老眼里的性自由鼻祖,孔老夫子也不是绝对自由的,也是要受到某些规则约束的。

      关于张爱玲和胡兰成,你还是闭嘴的好,什么都不懂就瞎咧咧。张爱玲是“尊重”胡兰成的性自由吗?亏你想得出来。她不过是面对一头种猪无奈退场而已。梁思成和金岳霖,你也不要胡说八道吧,他们维护的是婚姻和纯情,前者是把爱情演绎成为亲情,后者是把爱情退守为友情,跟性自由没有半毛钱关系。否则,以你胡搞、乱搞的倡导,林徽因是不是可以肆无忌惮跟他们都有长期的肉体关系?你可真让我觉得恶心的。

      至于马蓉的话题,她该不该被谴责?我认为:该。我反对的,仅仅是王宝强不该亲手撕裂,为了孩子,为了哪怕曾经虚幻的美好。此外,我反对的还有满世界的声讨,不把人家唾沫星子淹死就誓不罢休的疯狂——等同于满地都是垃圾的堕落社会,马蓉也堕落了,随地丢一次垃圾,城管们就借题发挥不依不饶。有意思吗?

      懒得答复你吧,你就自鸣得意的很,好像全世界就你能磨叽。得,辛苦陪你玩玩,看看你有多么气壮山河。晚安,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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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9-12 23: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晕,这是想干啥?字数上压倒我就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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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9-12 23: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满篇就第一段写的不错。
有力的驳斥了那些:婚外情,婚外恋,婚外性就是背叛和破坏家庭的行为的那些言论。
嗨呀,戈戈你能让我点一回赞,太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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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9-13 00: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第二段开头还不错,看出我说的有理了。后面就乱七八糟了。
不同的价值观,应该如何相处?
穆斯林世界的价值观,可是男子可以娶四妻,女子必须戴面纱。而基督教的世界,只能一夫一妻制。
站在各自的价值观上来看,对方的价值观都是错的。都想纠错的结果会怎么样?那就是宗教战争。因为缺乏对不同价值观的尊重。
所以,为什么个人要服从某种大众的价值观呢?多数人的价值观就一定是对的吗?为什么就不能改变现在的价值观呢?现在的价值观不正是在改变了过去的价值观后形成的吗?而这些改变我们不都认为是文明的进步吗?
要是都遵循当时大众的价值观,那中国现在应该还没有戈戈你出来批判我瞎嘚瑟机会不是?作为女子你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有你老公说你出轨的份,你可不能还嘴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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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9-13 00: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第三段就胡来了。
你怎么能以你阴暗的小肠子去度我那光明坦荡的大肚皮呢?
情感都可以当成游戏去玩耍了,为何就容不得真情的自由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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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9-13 00: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第四段,就属于井底之蛙妄议天下事。
我过去有一个同事,他曾说过一句话:老婆,我在家是我的就好,我不在家爱是谁的谁的。

他的逻辑思维很正常,也不是什么石猴而是人。那是他的洒脱和自由的观念使得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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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9-13 00: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第五段,还算没那么武断,知道十之八九的会痛苦,还有十之一二不会痛苦。可那十之一二才是文明进步的推动力。这个她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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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9-13 00: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第六段,属于乱扣大帽子了。那是犯罪吗?
我那意思是说,只要不被发现,就不会有伤害。也就是说,被发现了那伤害与出轨无关。原本没伤害,只是人为非认定是伤害。那责任不在出轨嘛。

犯罪是什么概念?
比如小偷偷了你的钱,尽管你没发现,但那伤害却依旧存在了。只是不知道伤害出于谁而已。哪怕你再洒脱,可本质上的伤害无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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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9-13 01:0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第七段,开始披头散发不讲理了。
你凭什么认定那些人都是因为做贼心虚不敢告诉,而不是因为珍惜家庭又为了尊重伴侣的不同价值观才不告诉的呢?还会有十之一二的人,因为价值观相同而告诉了伴侣并没有伤害发生呢?
你的认定是不是一拍脑门就乱认定啊?
而我,并没有逼迫谁必须宽容吧?我只是说那些所谓的伤害,只是出于不宽容。你不能乱篡改我的观点不是?
不宽容不是错,可倒打一耙非说伤害是伴侣的错嘛?
为何不反思,同样的事,为何在十之一二的人那里不叫事,而到了十之八九的人里就成了伤害?你要不宽容,那伴侣斜视一下旁边的美女也能构成伤害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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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9-13 01: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第八段,我只是说孔老夫子有性自由的观念,没说他处于性自由的时代。
你偷换概念胡扯乱扯也太不淑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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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9-13 01: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第九段,
我的原话是“所以,张爱玲尊重胡兰成的自由,她是值得敬佩的女性。而梁思成和金岳霖则是值得敬佩的男性。”

你凭什么给我胡乱演绎成什么尊重性自由和啥肉体关系了?
你看不懂可以学习,但不能胡乱演绎不是?
应该闭嘴的是你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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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9-13 01: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最后一段,我说的宝宝可怕正是你所反对,而马该不该骂,我不了解内情我无法判断。
可你和那些你反对的那些满世界的唾沫又了解多少事实真相呢?马说王找小三在先,她找宋在后,要是实情的话,那马出轨的果可是王找小三的因造成的哦。网络上剧情反转的事例发生过很多起。闲散不就被网络传言坑过好几次,瞎激愤抽了自己的嘴巴?
希望你那句该能走好运,剧情不会反转。不然你就制造了伤害该说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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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9-13 01: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最后说一句:有理不在声高,也不在你瞎涂的字多。
你这把破刀还真不咋滴,锈迹斑斑,只有暴戾之气没有啥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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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9-13 06:00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13 00:08
第二段开头还不错,看出我说的有理了。后面就乱七八糟了。
不同的价值观,应该如何相处?
穆斯林世界的价 ...

现在社会是多元化的。小众的价值观,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尊重,倒过来说,小众价值观也更该尊重大众价值观,不是吗?
另:这讨论走偏了。价值观是否改变或者怎样改变,随着社会发展你就会知道了。与本文讨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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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9-13 06:0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16-9-13 06:09 编辑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13 00:16
第三段就胡来了。
你怎么能以你阴暗的小肠子去度我那光明坦荡的大肚皮呢?
情感都可以当成游戏去玩耍了, ...

你看过小孩子过家家吧?你看过现实里彼此调笑几句吧?你永远就会上纲上线胡搅蛮缠,是不是?论坛版块举行的大规模“情感游戏”,除了几个如你一般阴暗者,谁会当成罪证或者情感出轨的因素?你还是别唧唧歪歪丢人现眼了,就连过家家的幼儿园孩子都会笑倒了的。。。

至于“真情飞扬”,你好像背离你自己了?我记得你倡导的是“性自由”,阿牧才说“情感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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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9-13 06:15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13 00:28
第四段,就属于井底之蛙妄议天下事。
我过去有一个同事,他曾说过一句话:老婆,我在家是我的就好,我不在 ...

三种可能:一,对这个堕落社会的无奈,无力感。二,虚伪的人和虚伪的表述。三,他跟你一样境界,是小众的奇葩。揪着一个说辞的其中一种可能性,就此无限扩张延伸大放厥词,你倒是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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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9-13 06:20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13 00:43
第六段,属于乱扣大帽子了。那是犯罪吗?
我那意思是说,只要不被发现,就不会有伤害。也就是说,被发现了 ...

责任不在出轨在什么?我主帖已经说清楚了,夫妻双方有忠诚的义务,其中一个,就是性。如果婚姻之下,性可以乱来,请问婚姻还有何存在价值?不过是形同虚设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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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9-13 06:24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13 01:01
第七段,开始披头散发不讲理了。
你凭什么认定那些人都是因为做贼心虚不敢告诉,而不是因为珍惜家庭又为了 ...

如果真是尊重对方价值观,就不是“不告诉”,而是“不出轨”。你所谓的“尊重”,不过是自欺欺人,强词夺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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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9-13 06:29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13 01:06
第八段,我只是说孔老夫子有性自由的观念,没说他处于性自由的时代。
你偷换概念胡扯乱扯也太不淑女了吧?

任何社会都有“性自由”。只是不同社会形态,对性自由的具体内涵有差异。我说过,自由是相对概念。哪怕孔子所处的时代,也是“性自由”的——不是你说的不自由。。。你对“自由”的奢望程度过大,已经不属于“自由”的范畴,而是无底线的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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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9-13 06:37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13 01:15
第九段,
我的原话是“所以,张爱玲尊重胡兰成的自由,她是值得敬佩的女性。而梁思成和金岳霖则是值得敬佩 ...

你不是认为“性自由”就是婚内随便出轨吗?在这个前提下,你说张爱玲尊重胡兰成,简直就是胡说八道。张爱玲真是“尊重”,还会离开那头种猪?她应该欣然接受,坚决不离开胡兰成,甚至帮胡兰成拎着裤头,看他跟人交欢才皆大欢喜不是。。。

至于你在这个婚内可以出轨的前提下欣赏梁思成和金岳霖,难道不是同样道理?我相信林徽因是爱过金岳霖的。照你的谬论,她难道不该长期跟金岳霖有肉体关系?而她又是梁思成的妻子,夫妻之间必然也有肉体关系——怎么,我以你的观点推导出来的结果,你又自相矛盾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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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6-9-13 06: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2016-9-13 01:31
Σòж
ЩЩ ...



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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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6-9-13 06:4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16-9-13 06:47 编辑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13 01:31
最后一段,我说的宝宝可怕正是你所反对,而马该不该骂,我不了解内情我无法判断。
可你和那些你反对的那些 ...

王宝强是否出轨,不影响马蓉该被谴责。一码事归一码事,不是吗?谁出轨都是错,不因为对方出过轨,自个儿就对了起来。何况如果因为对方出轨,自己不是选择离婚,而是复仇式出轨,那不单是错,还是大错而特错——既不尊重婚姻,也不尊重自己。

别人杀人,自个儿就有了杀人的理由?你这同态复仇的强盗逻辑哪里来的?原始部落、野蛮社会穿越时空落下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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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6-9-13 06:47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9-13 01:37
最后说一句:有理不在声高,也不在你瞎涂的字多。
你这把破刀还真不咋滴,锈迹斑斑,只有暴戾之气没有啥正 ...

我字多我骄傲。是正气还是暴戾,吃瓜群众自有判断。你说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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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6-9-13 08:4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9-13 06:00
现在社会是多元化的。小众的价值观,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尊重,倒过来说,小众价值观也更该尊重大众价值 ...

闭着眼睛胡咧咧。
现实中,小众有不尊重大众的价值观吗?他们也不敢不尊重不是?大众因为接受不了小众的价值观而破口大骂,声讨鞭挞的比比皆是。有几个小众价值观的人会那么做,敢那么做?
小众们的行为,有几个不是偷偷摸摸的去做?那即是在大众价值观打压下的无奈,也是一种尊重。
如果,他们的行为能够被尊重,他们还需要什么欺骗和隐瞒吗?
曾经的大众价值观,女性就不是人,只是生娃的机器,是男性的肋骨。所以,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不遵守一女不嫁二夫的观念就会被众人(包括女性)耻笑,没脸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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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6-9-13 08: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9-13 06:05
你看过小孩子过家家吧?你看过现实里彼此调笑几句吧?你永远就会上纲上线胡搅蛮缠,是不是?论坛版块举行 ...

这个,我有空专门写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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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6-9-13 08: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9-13 06:15
三种可能:一,对这个堕落社会的无奈,无力感。二,虚伪的人和虚伪的表述。三,他跟你一样境界,是小众的 ...

是存在几种可能,可我了解他还是你了解他?
所以对于他,你还是把其他的可能省了吧。
你也别把他想象成我哦。
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也许你是白他是黑,而我,从来就是灰色的看客。只有灰色的看客才会理性的思考,才会更多的宽容和理解那些黑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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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6-9-13 09: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9-13 06:20
责任不在出轨在什么?我主帖已经说清楚了,夫妻双方有忠诚的义务,其中一个,就是性。如果婚姻之下,性可 ...

婚姻存续了几千年,绝大多数时间里,只有女性对男性忠诚的义务。男性可以光明正大的三妻四妾。难道婚姻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你也太无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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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6-9-13 09: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9-13 06:24
如果真是尊重对方价值观,就不是“不告诉”,而是“不出轨”。你所谓的“尊重”,不过是自欺欺人,强词夺 ...

你那种所谓的尊重,不过就是让小众们自我泯灭自己的价值观。
你也太霸道了吧?也太自欺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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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6-9-13 09: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9-13 06:29
任何社会都有“性自由”。只是不同社会形态,对性自由的具体内涵有差异。我说过,自由是相对概念。哪怕孔 ...

是啊,男性的性自由可以堂而皇之的被歌颂为风流倜傥。女性嘛,就算是武则天,也只能靠权力风光一时,却留下千古骂名。骂的人包括女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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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6-9-13 09:17 |只看该作者
我就是来观战的,那个啥都先喝杯咖啡哈,一人一杯包括阿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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