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到她时,她依旧灿烂,跟我打招呼,聊天气,扯家常等。我却心思恍惚,老是飘呀飘,不由自主的,会记起来:她还欠我钱呢。其实数额还真不多,无非是找零的话题。可这么记挂在心,已然大是不妥,何况她明摆着又忘记了,这岂非成了我的煎熬?使劲儿摇摇头,告诫自己:忘记吧,忘记吧,就当请她吃饭了。请高档点,那点钱还不够呢。说到底,无非是阿Q精神。但愿下一次遇到,我真就已经忘记了。
这是第二次了,她习惯性遗忘,照例活得通透,完全是没事人似的。那天,她还是同样的语气,说:先欠着你吧。就像第一次,她说:你帮我垫付一下。说好的回家就还,结果忘到了九霄云外。第二次,我其实犹豫了下,但面对她干净的笑,面对几十块的数额,我暗骂自己小家子气,就算她又忘记了,我也不是承受不了。结果呢,不是承受的问题,而是我真往心里记了。
原来,做一个健忘症,远比别人更快乐!
我就想起来,那天参加女友的宴席,她女儿提前录取了。因为她是我大学同学,她家的又是我高中同学,自然多是认识的。但也有那种多年未见的,因为彼此记不起来,多少生出来些罅隙和不快,“贵人多忘事”的谴责或幽怨,便不免此起彼伏。当然,被谴责、被幽怨的,许是所谓地位高的缘故,致歉也显得敷衍,倒是被遗忘的,多少有些愤愤然,或者面子上过不去。
我安静坐在人群里,安静吃着饭,夹着菜。偶尔起立,配合氛围,说干、干、干。我偏清淡饮食,也越来越厌倦应酬,何况这种宴席代价不低,我巴不得被人遗忘了。就我的工资水平,盘点一下周围人士,发现我更适合做一个隐者,远离人群和喧嚣。我就想不明白了,被遗忘有什么不好?几天后,另有女友电话,说你那天逗留多久?我说吃完饭就走了,那么多贵宾级别的,无须我撑场子,我也撑不了场子。她就笑得咯咯的,说你总这么冷幽默。或许不是幽默,仅仅是读懂了虚世,说到底,我也不过是俗物。
想起前些时候,跟个网友闲聊Q,他说,你以前认识我?我乐了,回他,算是吧。他就很苦恼,说,那你告诉我,我们之间有什么渊源?哈。我能说什么?说年前捐款认识的?他既然已经忘记了,对他来说,又未尝不是好事儿。对我来说,捐或者不捐,无非是当时心情,难道还指望别人感恩戴德?笑话不是。就只轻描淡写,说讨论过你的诗,那会儿,我还不会写。他说,啊?真的吗?在哪里讨论的?差点没把我笑傻,就老实回答,在微信里,后来你又把我黑了。那会儿还不明白,短短几个月,聊得很好的,莫名其妙就黑。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丢失了记忆。
他抱歉又抱歉,说重新加微信吧,不好意思啊,自从做完手术,我记忆丢失了好多。我当然明白的,就只轻描淡写,说不用加了,Q聊就好啦,我用惯QQ的。他就百般歉意,好像伤及了“老朋友”。如果知道我俩的“交往”之初,是金钱起了纽带作用,不知他会有什么感受?如此想来,遗忘才是王道,我应该替他开心的。搞得我还安抚他,说没关系,没关系,丢失了记忆,就当新朋友。我们重新聊天,重新看诗好了啊。自己想想吧,也不免乐趴下了。
什么时候,我也能莫名其妙地丢失记忆,像孩子般若无其事存活呢?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会快乐还是遗憾,又或者烦恼?虽然这么憧憬了一下下,认真考虑的结果是,真要二选一,我还是被忘记吧,呵,烦恼皆因都记得,爱恨情仇脱不开,可是呢,我是愿意这么庸俗而真实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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