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聚会上,被群娘儿们给收拾了,我很开心。至少,可以这样认为:女人们拿你当盘菜,亲近你,才肯对你下手。
其中下手最重的娘们,叫紅喜,比我小两岁。在聚会即将结束的时候,她来了个拎壶冲:繁哥,走一个!我笑了笑说了句:中!哥就喜欢狐狸精(壶里尽)。说完,一口闷了。众人鼓掌,眼光都转向她。
紅喜的小脸蛋儿在笑声中愈发酡红,一仰脖,也干了。众人唏嘘。我偷眼看见一缕琼浆顺着她的嘴角,流向脖子,钻进领口,一溜烟在女人胸前的沟壑里消失了。然后,咽了口吐沫,俗气地想:确实大啊。
按说这聚会上,个个都不是个俗人,有作协的领导及美女,有论坛的高层及女版主,有男作家和美女作家,更多的是文学男青年和文艺女青年。我混迹期间,算不得俗。只是,每个不俗的人,都可能有俗气的想法。而且越是文艺人,越喜欢干俗气的事。这,几乎是约定成俗的事儿。
参加聚会的本来目的,是想亲近一下我的美女同学。上了桌之后,我又看中了一个脸上有三颗好看白麻子的女作家。但喝了酒之后,我就喜欢上了这个波峰高耸的文艺女青年了。酒醒之后,我反思了一回,原因有三:1、美女同学,太过于熟悉,实在不好下手;2、女作家心高气傲,下手也不定能得手;3、还是找这个对我崇拜有加的文艺女青年,容易得逞。反思的当儿,我发誓自己一定没去想紅喜深陷的乳沟。
曾经有人问我,什么时候能写出好文章。我几乎要搬出里尔克的名言:除非你非写不可。但我想了想,告诉她:痛苦的时候。这个提问的人就是紅喜。
紅喜经常写点长长短短的句子,让人惊艳。比如她形容自己的文字:个人认为,不伦不类,自以为是的幽默作风,忧伤的情绪却始终挥之不去。几句话便将故作开心的自己,剖析透彻。我估摸着,这是个写作的好材料。于是,常在Q里冒充老师,指导她。熟悉之后,随着文学开始深入生活。
那一年,我刚离了婚。紅喜便问我关于婚姻的事。我随便编了个故事,让她眼泪婆娑:繁哥真苦。然后,她问我关于离婚的细节。我想了想,告诉她:简单说就是付出九十万的精力和财力,换取了九块钱的绿本子,以及自由。她沉吟片刻说:值!我偷笑,以为她被我这个故事给骗了。
后来,闲聊中问她孩子多大了。她说:没有!我吃了一惊,心想:她这个岁数,要是在旧社会,20岁结婚的话,最少也能生出十个八个来,咋就没有?于是,不好再问。几分钟之后,她发来消息说:繁哥,我也要离婚。
我赶紧说:别瞎说,离婚可不是玩儿。
紅喜没理我,却告诉了我她的生活。
于是,我知道了紅喜大约有病,不能生育。而男人家三代单传,婆婆又急又气,整天没个好脸色。这几年,她男人更加变本加厉,找了个情人。她寻思自己不能生育,理亏在先,便不敢声张。甚至想:要是别人帮他生个儿子也好。但几年都没见外面那女人怀上,男人在家却更加嚣张,不上班,不挣钱,回家就找她伸手,少点都会动手打她。
紅喜说:这日子没法过了!
本着劝和不劝离的原则,我劝她:忍忍吧,离婚可真不是好玩的。然后,现身说法:我离个婚,几乎掉了一层皮。不仅钱没了,儿子也不跟我了,落了个人财两空。
紅喜说:不是离婚了,财产对半么?儿子抚养权也可争取啊。
我苦笑:儿子不愿跟我,也没办法。财产给女方,算是点补偿吧,毕竟女人跟我十几年,也不容易。
紅喜默不作声。第二天上线的时候,看见她给我留言:繁哥是个好人。
我抿起嘴,仿佛看见一个好笑的笑话。可直到最后,我也不明白究竟可笑在什么地方。
有的时候,喧闹和骚动这两个恶魔,让我很为难。不知该原谅,还是痛恨它们。但,我实在喜欢它们,与之臭味相投。
几乎每个论坛都会定期骚动,搞聚会是最好的方式,既大隐隐于喧闹,又让蓬勃的荷尔蒙得到合理的释放。当然,也有私通和结拜的,那是特例,是定向荷尔蒙输出和包装输出,不应当提倡。
知道我去,紅喜很兴奋:繁哥,明儿早点来。我戏谑道:那你穿漂亮点。紅喜发了个害羞的表情:啥样才叫漂亮!我故意停顿一下:哦,听说现在流行透视装。紅喜飞快地发来两个字:你坏。
这两个字像两只肥大的蝌蚪,在屏幕上蠕动,滑溜、起腻、游移,暧昧丛生。
聚会这天,我干了一件蠢事,开车接了美女同学一起。要说我这位美女同学可不是盖的,小学是花骨朵,初中时候是班花,高中时校花,大学就成了院花。有位知名大师形容她:估计(她)在60岁之前是个漂亮的女孩纸,60岁以后是漂亮的老太太。百岁的时候,就是个老妖精了。其惊艳之色,可略见一斑。
美女同学生性妖娆,下车之后,轻挽我臂,一路袅袅。饭前活动,大小事也必叫我:繁体,来啦,来啦,帮我看看这个牌了。或:繁体,过来了,椅子好脏啊,你帮我在包里拿点纸巾来。繁体,繁体,坐这,我们坐这。
鞍前马后地服侍好大小姐,我才想起紅喜。可来参加聚会的百来号人,我根本无从寻找。于是,站在美女同学旁边看她打牌,顺便和白麻子美女作家打情骂俏。及至饭前,围一桌坐定,对面的女人低眉顺眼幽声道:我是紅喜。
紅喜根本没抬头,我却能感觉到她那无色无味无意的剑气。
喝酒的时候,美女同学那姣好的眉目以及细弱、无缚鸡之力的鸟语统统不见了。即使她尖叫:繁体,繁体,你少喝点,还要送我回家呢!可是,谁能听得见呢。我和白麻子美女喝三杯,再和长腿MM干个半小壶,一时兴起。
最后,紅喜站起来:繁哥,走一个。犹如一剑封喉,我咣然倒下。
我在副驾驶位上呼呼大睡,不知过了多久才醒过来。
猛然看见一个女人,坐在旁边,着实吓了一跳。紅喜低声说:我是紅喜。我结巴地说:紅喜,哦,紅喜。
你醒了?
我坐起身,开了车窗,吸一口新鲜空气。
紅喜说:天太冷了,就没开窗。
我笑笑,不作声。窗外的夜色真美啊,五彩的灯带一闪一闪,仿佛想跟我说些什么。月光黯淡,星光全部隐去,大约都被这人间的美好吓着了。
紅喜继续说:我家住在上面,你没事了吧,能开车么。
我伸了一下懒腰:没事。
“哦“紅喜从嗓子眼里,轻哼了一声:”那我回了“。
不知什么时候,我抓了她一下手臂:不请我上去坐坐?我知道,紅喜的男人根本夜不归宿。
“不了,不早了呢。“紅喜依旧淡淡地说:”你也早点回吧。“
美好的夜色仿佛低调了一些,紅喜在我的眼中,一步三摇地远去。我几乎就要乞求:紅喜,请我去坐坐。
你不能不提及风的美好。原本激荡的心,被风一吹,跳得缓慢起来。
这是一个熟透了的城市,像树上的蜜桃,手刚触到就可能掉下来。
第二天,也许是上苍的安排,我意外地遇见了紅喜。
我去作协开一个无厘头的会议,想顺便和作协的老师们聊几个黄色笑话,联络感情,让别人觉得咱和老师是哥儿们。但我刚走到楼下,迎面看见紅喜走下楼梯。
相距一米,我们都停了下来。我想问她:吃过了么?
紅喜却率先开口:繁哥,我离婚了。
我呐呐地问:刚离?
紅喜点头:上午。
没有什么珠玑可以从我的嘴里蹦出来。也许,我先前一直觉得这个熟透了的苹果会掉下来,但当它真的落地,我却被吓住了。
紅喜却扬起头,用未曾见过的阳光的语调说:我要去西藏。
“一个人?”我说:“我也想去西藏,那也是我最大的梦想。可,我没时间。”
“一个人。”紅喜轻描淡写地说。然后,接了一句:“安静。”
“可是一路很危险!”
紅喜“嗯”了一声:“繁叔,为我祈祷吧。”
“繁叔?”我一时反应不过来:“才一晚上时间,我就从哥变成叔了?”
紅喜笑而不语。风一吹过来,衣袂飘起,亭亭玉立。忽然,我笑起来,完全明白了这个重获新生的孩子,当然可以唤作——侄女!
我张开双臂,紅喜也向前一步。我们轻轻地拥抱一回。
在她耳边,我轻声说:叔为你祈祷。
“嗯,叔,也为你祈祷。”
紅喜上了西藏,发来照片。蓝得娇艳欲滴的天空中,有洁白的云,最美的绿色草原上,一个女人披一条鲜红的围巾,散坐在草地。我无力用文字形容,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美。
紅喜娇笑道:天空如此纯净,老娘想劫个色,都不行。
我放声大笑,一边笑一边咳嗽,直至咳出泪来,我的笑意还挂在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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