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诗歌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早在中学时代吧,就喜欢拿本缎面封皮的笔记本,把读到的喜欢的诗歌抄写下来,有徐志摩的、卞之琳的、舒婷的、戴望舒的等等,对了,抄得最多是汪国真的诗歌。儿子上中学时,我把这个笔记本送给了儿子,希望他不要把好好读书当做负担,在学习中发现自己的兴趣,找到自己的乐趣。
儿子考上大学后,我们一起整理他的物品,发现了这本笔记本,他保存完好,交给我时说:老妈,现在有很多诗歌,你会觉得匪夷所思,读后细想真的是这么回事儿,真的是太神奇了。他给我推荐了一首诗,泼德莱尔的腐尸。
正是这首诗,再次燃起我对诗歌的兴趣,想学会写诗歌。刚开始谈何容易,不但不会写,连读懂一首诗都很困难,百思不得其解的。很多朋友教我怎样写诗,并把写诗的秘诀告诉我,此时,我不想写出来,涉及版权哦,想学的可以站短我,付费后秘诀奉上。
初学时,每写下一首,都会打电话读给儿子听,现在想想真是很丢人的事儿。儿子上次出国前,我给他写了首诗,他乐得不行,我问是不是写得太好了,他说不是写得太好,而是终于能正常地听我读诗了,他以前每次听我读自己写的诗歌,都毛骨悚然,鸡皮疙瘩掉了一地,现在不用浑身发冷了。
好在都是自家人,家丑没外扬啊。 如今,诗歌已经融入我的生活,成了我业余生活的一部分。高兴的事儿,伤心的事儿,没事儿自己矫情了,都会用诗歌记录下来。每天有时间就会读读诗,用诗歌记录下来自己的喜怒哀乐。一天里最幸福的时光,就是坐在书桌旁,一边喝咖啡,一边读诗。这种生活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而改变,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生活不止有苟且,更有诗和远方,在不远处等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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