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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另一种呼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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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呼声【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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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6-5-16 20: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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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雷洋案中,很多人鼓吹‘不要关注是否嫖娼,要关注司法公正’。


  唯独我要读唱反调。


  我是1968年生人,年近半百。作为一个相当程度上的普通人,我没什么本事‘成就伟大事业’,我一辈子最引以为傲的,就是与妻子共渡美好人生,养育了2个孩子。


  我的家庭,家人,是我人生的全部。让我爱的人幸福,就是我唯一的希望。


  网民们争论的什么司法公正,毛左派,邓右派,普世价值,复兴儒家,民族主义,汉服,我全然不懂。也不感兴趣。

  这些都是‘大人物’们操心的事情。我始终有一个浅薄的相反,个人私德与人性良知,是阻止暴政扩散的最后闸门。


  你可以不忠诚于某种政治组织,也可以宣称你不效忠于所谓‘国家’‘集体’这种概念。

  但是如果我们连自己的亲人都不忠诚,我们将一无所有。我们将丧失最后的防线。


  嫖娼并不一定是私德败坏,但是妻子刚生完孩子,在妻子怀孕和哺乳期间,多次预谋进行嫖娼活动。为了嫖娼,故意撒谎,编造航班提前落地的谎言,仅仅是为了找时间去按摩店让小姐帮助自己手淫。


  这绝对可以看出私德败坏的丑陋人性。


  而且从雷洋需要不断编造借口逃离妻子视线,雷洋死后,妻子接受采访面无表情,毫不悲伤,异常冷静的态度看,夫妻之间早已互相猜忌,彼此根本没有爱人之间的信任。


  我作为一个小人物,作为一个普通人,对此感到绝望。


  而更让我绝望的,是网络上大量的‘叫好’与‘声援’。他们把夫妻之间的背叛当作平常事,把嫖娼当作理所当然,他们满脑子在乎的,不是‘人性光辉’,不是夫妻恩爱与忠诚。

  而是‘政治戾气’。


  他们关心的不是一个惨遭背叛的妻子,和刚生下来就要终生背负父亲带给自己的耻辱的婴儿的悲剧,他们关心的是贩卖这个悲剧,可以打倒‘政治敌人’。可以实践‘政治理念’。



  其中还有女人。关天茶社有一个女性,公然叫嚣‘背着哺乳期的妻子嫖娼不重要,重要的是证明警察有罪’。


  这是一个心理怎样恶毒的禽兽啊。


  这个禽兽的‘产地’流行一种怎么样的蛮荒风俗啊?


  平民热衷政治,正是文革的诱因。只有人性复萌,私德良知的恢复,才能让我们最终建立防卫暴政的防线。


  我老了,我受不了时代如此‘进步’。我留给世界的最后一个忠告:远离政治,回顾家庭,远离雌性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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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5-16 20:58 |只看该作者
问题是在个足疗店门口。没成双又没在床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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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5-16 21:32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6-5-16 20:58
问题是在个足疗店门口。没成双又没在床上的。

  今天,有个人民大学的教授对媒体说:“雷洋走在足疗房门口,就和走在人民大学门口一样,警察没权上去盘查并带走他。” 一听这话,我就知道这个教授不过草包一个!
         《警察法》没有授权警察可以盘问可疑人员吗?在足疗房门口走过的人少了吗?警察都上去盘问了吗?警察之所以盘问雷主任,是因为发现了雷主任是从被举报有卖淫活动的足疗房里出门的,是有嫌疑的人员,依法盘问没错。盘问中,雷主任承认做了大保健、付了200元,这已经构成《治安处罚法》里的嫖娼行为,警察依法就可以传唤他,带他回去做笔录,固定口供,同时,搜集证据,印证口供,予以处罚。


         这个教授不顾事实和法律的胡扯,会误导大家,在有违法行为后与警察对抗,是很害人的。

         警察执行公务,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大家应该予以配合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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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5-16 21:34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6-5-16 20:58
问题是在个足疗店门口。没成双又没在床上的。

成双、在床啥的,都是民间说法,法律上规定是有证据。有物证印证的口供也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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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5-16 22: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很多悲剧发生在与警察的争执过程中。

警察执法过程中,受伤害的可能性最大,风险最高。所以他们高度戒备,一是防止嫌疑人逃跑,叫嫌疑人从手上跑了,要追究责任的,二是防止嫌疑人拒捕、反抗、袭警。

对柳二说的“一定不要跟警察在案发现场发生争执”是非常讚许的。

警察会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控制局面,直到解除威胁。

比如警察喊“别动”,你就千万别动,因为警察的视线受限,看不到你双手,他怕你有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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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5-16 22:4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有空跟柳二切磋切磋,算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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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5-16 23:06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6 21:34
成双、在床啥的,都是民间说法,法律上规定是有证据。有物证印证的口供也是证据。

这次警方想自证无过失非常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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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5-16 23:13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6 21:32
今天,有个人民大学的教授对媒体说:“雷洋走在足疗房门口,就和走在人民大学门口一样,警察 ...

当年美国动动员辛普森杀妻案,一波三折,责任主要在警方取证过程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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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5-16 23:14 |只看该作者
醉笑陪君三万场 发表于 2016-5-16 22:40
有空跟柳二切磋切磋,算普法了。

我只是根据我的经验劝告大家。警察与大家无怨无仇,且也有老有小,不会故意去伤害谁的。警察执法,也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因此,不要和警察过不去。另外,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那是过去的口号,并非法律规定,警察是有自卫权的,而且,与之作对,是会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如果觉得警察现场处置错了,暂且听从,等到了询问的时候,再做辩解或申诉。警察将你带离现场,并非就意味着要处罚你,而是要迅速恢复现场秩序,同时也便于调查。传唤只是调查的开始,并非就是处罚。对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处罚,要经过讯问、查证、报批(办案单位领导、法制部门和局领导三级审批),一般不会有冤枉的。同时,你还可以申请复议、投诉等,何必与警察在现场争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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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5-16 23:17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6-5-16 23:13
当年美国动动员辛普森杀妻案,一波三折,责任主要在警方取证过程不严谨。

警方也不是神仙。有些所谓的冤案,只是因为客观条件所限,搜集不到证据,到底冤不冤,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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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5-16 23:19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6-5-16 23:06
这次警方想自证无过失非常难。

我认为,这次警察的执法过程问题不大,如果真是依法治国的话,就不会为了平息舆论而牺牲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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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5-16 23: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家伙,就是一个“五毛党”的实习党员。
        说什么“雷洋死后,妻子接受采访面无表情,毫不悲伤,异常冷静的态度看,夫妻之间早已互相猜忌,彼此根本没有爱人之间的信任。”极端的悲伤和愤怒之时,有些人往往会显得比平时更加平静,拿着表面现象大做文章,由此可见他脑残大程度之深。非得面对记者的镜头哭天抹泪才叫悲伤?这是演员的把戏。老是在细枝末节上大做文章,本末倒置混淆视听,由此可见,“有关部门”是大作了一番功夫的,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背后的力量疯狂到了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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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5-16 23: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作为普通百姓,一听到“某某被警察带走后死了”,第一反应是什么?

对执法部门的不信任是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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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5-16 23: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6 23:19
我认为,这次警察的执法过程问题不大,如果真是依法治国的话,就不会为了平息舆论而牺牲警察。
...

舆情沸腾,其实不止是因为雷洋,是民众几十年来对于警察执法问题积怨已久的一次总爆发。嫖个娼,鸟大的事,死个人,对于一个偌大的国家来说,更是个屁大的事。民众忧虑的,是有朝一日,自己会不会“被嫖娼”“被雷洋”“被死亡”!老实说,执法环境不改善,警察迟早也是牺牲品,当有一天某领导觉得某个警察对自己来说是一种威胁的话,也会制造一个机会让他彻底消失。你柳二从警几十年,所见所闻超于常人,老实说,你的后背就没凉过?来自内部的威胁,远比外部的要可怕的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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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5-16 23:38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6 23:19
我认为,这次警察的执法过程问题不大,如果真是依法治国的话,就不会为了平息舆论而牺牲警察。
...

借此整治警方办案过程中“想当然”这种思维,于国于民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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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5-16 23: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6 23:19
我认为,这次警察的执法过程问题不大,如果真是依法治国的话,就不会为了平息舆论而牺牲警察。
...

如果尸检结果对警察不利,会很容易被接受,甚至有人会有“意料之中”的感觉。

如果结果对对警察有利,会有人质疑尸检结果的真实性。民众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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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5-17 00:17 |只看该作者
醉笑陪君三万场 发表于 2016-5-16 23:34
作为普通百姓,一听到“某某被警察带走后死了”,第一反应是什么?

对执法部门的不信任是主要问题。

借机发泄各种不满而已。
     若真是对执法部门不信任,怎么我看那些被偷、被抢、被骗的人们看到罪犯被执法部门抓获处罚时,都挺满意咧?怎么权益遭到侵犯了还都来执法部门报案咧?
     其实,就是有那么一些人在借机发泄对社会的各种不满。天天都有死人的事,也没见谁天天闹腾。说白了,就是不能死所谓的文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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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5-17 00:19 |只看该作者
醉笑陪君三万场 发表于 2016-5-16 23:48
如果尸检结果对警察不利,会很容易被接受,甚至有人会有“意料之中”的感觉。

如果结果对对警察有利, ...

这个,也不能全怪民众。过去有些失信的事确实存在,弄得大家至今仍疑神疑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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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5-17 00:3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7 00:37 编辑
牛芒 发表于 2016-5-16 23:38
借此整治警方办案过程中“想当然”这种思维,于国于民都是好事。

警方很少会是靠“想当然”来办案吧?
      雷主任并非是打门前过才被盘问的,而是打门里出来哦?  你认为对一个从遭人举报的卖淫窝点里出来、神色慌张的人,怀疑他是嫖客的警察是在想当然?任何案件,只要不是抓现行的,都会有一个根据线索确定嫌疑对象,然后调查取证或者发现物证,然后查找嫌疑人的过程。以人找物和以物找人,都是侦查过程。根据已知的情况推断嫌疑对象应具备的条件,勾画嫌疑人的轮廓,是侦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并非盲目的“想当然”。
               假设你家上午被盗了,视频监控里发现有个陌生男人在当天上午从你家单元门里进出,警察该不该对他循迹追踪展开调查?非得看到有人手里拎着你的提包才能对他调查?那你的提包算是找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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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5-17 00:43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7 00:32
警方很少会是靠“想当然”来办案吧?
      雷主任并非是打门前过才被盘问的,而是打门里出来 ...


多少个冤案不都是“想当然”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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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6-5-17 00: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7 00:32
警方很少会是靠“想当然”来办案吧?
      雷主任并非是打门前过才被盘问的,而是打门里出来 ...

有个疑问:跨界执法的问题。

此案到底是警方部署的联合行动,还是接到报案?

涉案警察不是辖区派出所民警而是另一个派出所的警察。

如果是警方联合行动还合理,但有报道说是警方接到群众举报。

如果是举报,要么直接报给辖区派出所,要么报给110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会安排辖区派出所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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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6-5-17 00: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7 00:17
借机发泄各种不满而已。
     若真是对执法部门不信任,怎么我看那些被偷、被抢、被骗的人们看 ...

“文化人”本身就是炒作。雷某虽然毕业于人民大学,但身份并不是在校生。“人大硕士”的提法有误导民众的感觉。
哥要是嫖娼被抓,还能说“师大学生嫖娼”?

新闻真实性的背后,有很多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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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6-5-17 01: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6 23:14
我只是根据我的经验劝告大家。警察与大家无怨无仇,且也有老有小,不会故意去伤害谁的。警察执 ...

国人的传统观念中,“被警察带走”,“被法院传讯”,“被拘留审查”甚至“被告”都是劣迹和丑闻。

所以很多人很回避卷进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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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6-5-17 01:15 |只看该作者
醉笑陪君三万场 发表于 2016-5-17 00:50
有个疑问:跨界执法的问题。

此案到底是警方部署的联合行动,还是接到报案?

嗯,警方接到举报还有一个渠道,就是社区民警听到居民的反映。这些举报会被汇总到治安部门(武汉警方就有平行于交管局、刑侦局的治安局,专门负责查处此类案件),由治安部门负责组织查处。有时候,为了防止走漏风声(因为有些协警、文员等与社会人员有着各种联系)或为了掩护线索来源,也会异地调警前去查处。
    打击违法犯罪有很多策略性的东西是不宜公开的,因此,外行最好不要凭自己那点所知去妄加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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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6-5-17 01:23 |只看该作者
比如,张大妈因琐事怀恨李大妈,就向社区民警举报李大妈家出租的那个门脸房里有卖淫的。而李大妈非常热心社区的防盗工作,并且通过门户关照,总能发现和举报一些社区里的吸毒人员。如果是本辖区的警察去端掉卖淫窝点,让李大妈没了房租,势必影响其举报违法犯罪的积极性,不端掉呢,张大妈又要投诉,说警察包庇或不作为。怎么办?只好调相邻派出所的警力以接到群众举报的形式来查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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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6-5-17 01:2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7 01:25 编辑

其实,警察也挺难的。一边要对付违法犯罪,一边还要应对那些七懂八不懂的指手划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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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6-5-17 08:29 |只看该作者
“平民热衷政治,正是文革的诱因。”,"我留给世界的最后一个忠告:远离政治,回顾家庭,远离雌性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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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是一个充满偏见的老古董。不值得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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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6-5-17 11: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6 23:14
我只是根据我的经验劝告大家。警察与大家无怨无仇,且也有老有小,不会故意去伤害谁的。警察执 ...

尽扯淡。
现场都不辩解,争辩了。去到所里还有机会吗?有群众围观的场合,警察都敢违法,无理。到了没有旁观者的所里,那还不只剩下肋骨被打折的后果?
投诉?黑警察该问了:你没错能那么乖乖的跟着走?既然跟着走了,那就说明心里有鬼。心里有鬼才会不自量力的用肋骨殴打警察的拳头和皮鞋及棍棒。不要喊冤了,快准备钱准备赔偿警察的拳头损伤,皮鞋和棍棒的磨损费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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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6-5-17 11:1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7 01:23
比如,张大妈因琐事怀恨李大妈,就向社区民警举报李大妈家出租的那个门脸房里有卖淫的。而李大妈 ...

傻二啊,别胡扯了。
如果,只是一家那种店,举报,隐蔽啥的借口也许能说的过去。
那可是十几家店在那哦,可算红灯一条街了。别把大众都当成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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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6-5-17 11: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新闻报道过,跨区抓嫖的便衣被警装警察那顿暴揍。呵呵
利益,就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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