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16-5-16 16:48 编辑
单位接上级要求,要整一个“2016年成都百姓故事会”,当然,正能量啥的,咱就不说了呗,无非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此云云。什么先进典型啊,创新创业啊,依法治市之类。
我想说的重点不在这里,而是它的具体要求,居然是:真实性、典型性、教育性、故事性。
其他还简单点,就这个真实性把我镇住了:“人物故事真实可信,还原人物本身的所思所想,讲真心话,谈真体会,扬真感情,切忌拔高。”
在我的感知里,故事跟小说靠近,只是更简练、明朗,符合大众口味,比较下里巴人一些。在我的认知里,似乎故事可以真实,但规定必须真实是第一次遇到。而且我更多觉得,没有艺术加工的,写人叙事的,基本该算是叙事类或者纪实类散文。不然,那些神话“故事”,恐怖“故事”,少儿“故事”又怎么说?它们哪有“真实性”可言?
每常遇到这种关乎文字的任务,头儿们想都不想就扔给了我。虚构或者真实,对我来说,倒也不是难事,何况就算写不好,我还不能写坏么?反正交票了事,能不能获奖是头儿在意的,我从来不把这些看在眼里的。
但是,可是,但可是,关于“故事”,我还真是有些稀里糊涂了。到底啥样儿的,才够得上叫“故事”呢?继续困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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