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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推敲官方公布的涞源反杀案事实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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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敲官方公布的涞源反杀案事实经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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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3 10: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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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9-3-4 01:53 编辑

     
     王某某于2018年1月寒假期间,到北京其母亲赵印芝打工的餐厅当服务员,与在餐厅打工的王磊相识。王磊多次联系王某某请求进一步交往,均被拒绝。

    2018年4月28日,王某某到北京的餐厅找其母亲赵印芝。次日下午王磊将其约出直至第二天凌晨4、5点钟,不断纠缠王某某,强行不让其回去。赵印芝等人找到王某某将其送回涞源家中,王磊追到家中要求见面遭到拒绝。

    同年5月至6月期间,王磊采取携带甩棍、刀具上门滋扰,以自杀相威胁,发送含有死亡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扬言要杀王某某兄妹等方式,先后六次到王某某家中、学校等地对王某某及其家人不断骚扰、威胁。王某某就读的学校专门制定了应急预案防范王磊。王某某及家人先后躲避到县城宾馆、亲戚家居住,并向涞源县、张家口市、北京市等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对王磊训诫无效。

    2018年6月底,王某某的家人借来两条狗护院,在院中安装了监控设备,在卧室放置了铁锹、菜刀、木棍等,并让王某某不定期更换卧室予以防范。
   
    2018年7月11日17时许,王磊到达涞源县城,购买了两把水果刀和霹雳手套,预约了一辆小轿车,并于当晚乘预约车到王某某家。23时许,王磊携带两把水果刀、甩棍翻墙进入王某某家院中,引起护院的狗叫。王新元在住房内见王磊持凶器进入院中,即让王某某报警,并拿铁锹冲出住房,与王磊打斗。

    王磊用水果刀(刀身长11cm、宽2.4cm)划伤王新元手臂。随后,赵印芝持菜刀跑出住房加入打斗,王磊用甩棍(金属材质、全长51.4cm)击打赵印芝头部、手部,赵印芝手中菜刀被打掉。

   此时王某某也从住房内拿出菜刀跑到院中,王磊见到后冲向王某某,王某某转身往回跑,王磊在后追赶。王新元、赵印芝为保护王某某追打王磊,三人扭打在一起。

    王某某上前拉拽,被王磊划伤腹部。王磊用右臂勒住王某某脖子,王新元、赵印芝急忙冲上去,赵印芝上前拉拽王磊,王新元用铁锹从后面猛击王磊。王磊勒着王某某脖子躲闪并将王某某拉倒在地,王某某挣脱起身后回屋拿出菜刀,向王磊砍去。

   期间,王某某回屋用手机报警两次。王新元、赵印芝继续持木棍、菜刀与王磊对打,王磊倒地后两次欲起身。王新元、赵印芝担心其起身实施侵害(侵害行为已停止,担心只是假想的,王磊未受伤时都不能占上风,何况已经重伤倒地,两次欲起身都没有起来,还能继续侵害?可不可以假想为王磊起身是准备逃离?),就连续先后用菜刀、木棍击打王磊,直至王磊不再动弹。(这段描述显然不合逻辑,不知有无视频为证?如果没有视频,这一家利益一致的三个人的口供可否采信?我认为警方之所以拘留了这三个人,肯定是提取了视频资料的,而且,视频记录的情况对这一家人不利。)

   事后,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三人在院中等待警察到来。
  

    经鉴定,王磊头面部、枕部、颈部、双肩及双臂多处受伤,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这些致命伤是在什么时间形成的?是丧失了侵害能力之前还是之后?);王新元胸部、双臂多处受刺伤、划伤,伤情属于轻伤二级;赵印芝头部、手部受伤,王某某腹部受伤,均属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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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9-3-3 10:38 |只看该作者
早点公布详情,岂会引发争论?最好公布一下王家的监控录下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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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9-3-3 10:48 |只看该作者
这是找死呀!必须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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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9-3-3 10:53 |只看该作者
这世上两件东西杀人无形。一个是钱,一个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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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9-3-3 12:14 |只看该作者
琪钰 发表于 2019-3-3 10:48
这是找死呀!必须成全

后面的案发经过,叙述颠三倒四,一会儿王持刀冲出反被追杀,刀子掉落,一会儿又从屋里拿出刀来,参与撕打,根本就不能反映出防卫的适时性。而这一段又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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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9-3-3 12:33 |只看该作者
王某某应是美女。王磊活该!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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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9-3-3 12:50 |只看该作者
王某某及其父母均为轻伤,什么时间形成、如何形成,描述的非常具体;王磊是多处重伤,描述只有结果,没有经过,而只有经过才是定性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关键!在场四人,有三人是一方的,王磊只有一人,且已死亡,那么,口供的客观性就值得怀疑了。不是有视频吗?为什么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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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9-3-3 13:59 |只看该作者
你哥我真的替你感到悲哀啊,官方已经宣布正当防卫没有责任,二啊,脸火辣辣么?你怎么混进公安队伍的,连起码的是非判断都一脑子浆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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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9-3-3 14:25 |只看该作者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9-3-3 13:59
你哥我真的替你感到悲哀啊,官方已经宣布正当防卫没有责任,二啊,脸火辣辣么?你怎么混进公安队伍的,连起 ...

官方当然只能宣布是正当防卫了!否则,你们这帮喷子们还不要闹翻天?

     在京上访的人群里,不知有多少真正的冤屈,官方给及时纠正了吗?其实,你根本就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怕你们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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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9-3-3 14:26 |只看该作者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9-3-3 13:59
你哥我真的替你感到悲哀啊,官方已经宣布正当防卫没有责任,二啊,脸火辣辣么?你怎么混进公安队伍的,连起 ...

正因为我比你更有判断力,所以我才并不感到高兴,反而觉得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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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9-3-3 14:2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9-3-3 14:29 编辑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9-3-3 13:59
你哥我真的替你感到悲哀啊,官方已经宣布正当防卫没有责任,二啊,脸火辣辣么?你怎么混进公安队伍的,连起 ...

敬请往后争论不要提及职业。我不在乎个人得失,但这会影响集体声誉。我来这里玩,纯以个体身份,与职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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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9-3-4 01:55 |只看该作者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9-3-3 13:59
你哥我真的替你感到悲哀啊,官方已经宣布正当防卫没有责任,二啊,脸火辣辣么?你怎么混进公安队伍的,连起 ...

弘扬正气,也不能对坏人滥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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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9-3-4 02: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9-3-3 12:14
后面的案发经过,叙述颠三倒四,一会儿王持刀冲出反被追杀,刀子掉落,一会儿又从屋里拿出刀来 ...


够惊心动魄的了
没到你家吧?
这样还不能自卫,还等啥时候?
不可理喻的柳爷思维!!!
还他妈让人安生过日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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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9-3-4 02:2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太多暴力恶性事件,就是某些人某些部门装逼O_o地不负责任,还他妈拿法律来搪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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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9-3-4 07:5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9-3-4 08:03 编辑
墓歌 发表于 2019-3-4 02:22
够惊心动魄的了
没到你家吧?
这样还不能自卫,还等啥时候?

你混淆了概念。可以自卫,但法律规定要在时间(正在进行)和程度上(足以制止)符合法定条件才是正当防卫,否则就是防卫过当。王家三口对王磊的不法侵害自卫,到王磊最后重伤倒地之前,都是正当的,但此后又继续对其头颈部砍杀,就超过必要限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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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9-3-4 08:29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9-3-4 07:56
你混淆了概念。可以自卫,但法律规定要在时间(正在进行)和程度上(足以制止)符合法定条件才 ...

一老头儿一老婆儿一小姑娘,自卫反击过程中咋确认一持械闯宅大小伙子己重伤失去了伤害能力?先去做一下司法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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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9-3-4 09:31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9-3-4 08:29
一老头儿一老婆儿一小姑娘,自卫反击过程中咋确认一持械闯宅大小伙子己重伤失去了伤害能力?先去做一下司 ...

普通常识足以认定其已丧失侵害能力。例如:重伤倒地,两次欲挣扎站起却已站不起来。
     顺便说一句,防卫过当是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对不法侵害人滥用暴力。如果大家都认为只要对方使用暴力了,就可以无限防卫,那么,就应该及时修改法律。我不是不赞同防卫,而是认为既然法律有规定,就应该依法办事,不应随意去定性。如果不依法定性,而是随意定性,一线办案没有稳定的标准,很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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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9-3-4 09:33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9-3-4 08:29
一老头儿一老婆儿一小姑娘,自卫反击过程中咋确认一持械闯宅大小伙子己重伤失去了伤害能力?先去做一下司 ...

事实是小伙子被干掉了,一虎难敌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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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9-3-4 09:34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9-3-4 09:33
事实是小伙子被干掉了,一虎难敌群狼。


不作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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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9-3-4 09:42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9-3-4 09:31
普通常识足以认定其已丧失侵害能力。例如:重伤倒地,两次欲挣扎站起却已站不起来。
     顺便 ...


最近的一些防卫案件的定性,其实就是对某些律条的修正~判例对制定法的修正
相信会慢慢完善的
大大2月25日不是又开会了嘛,在六星醉笑上诉案公审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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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9-3-4 12:5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9-3-4 12:54 编辑

     案发时间是2018年7月11日,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那么王家三口在官方宣布是正当防卫前的状况应该是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的。而逮捕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从逮捕到宣布无罪,近半年的时间了,该补充侦查的也补充了(应该是没有目击证人,只有现场物证,那么,监控视频应该最客观。如果有视频记录,就应该很快定性了,如果没有视频记录,就只能凭证据来分析判断了),实际上补充侦查也不可能搜集到新的证据。这一切都说明此案的定性原先是困难的,而且是偏向于过当的。至于后来为什么立刻定为正当了?大家可想而知。
   要开会了,舆情.....王家的律师时机把握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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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9-3-4 17:06 |只看该作者
警察哥哥,跟你讨论个问题,假如,假如哈!
你家有个漂亮女孩,我是个混蛋,非要去搞对象,不同意就天天威胁折磨你家人(当然你不是警察,要不你就一枪干死我了,为人民除害还立了功),把你家都逼得上天无门,入地钻不进去,最后我都拿刀上你家去了,你要不干死我,你还是男人不?
我这样的坏蛋要是留着,不得祸害多少良家妇女。警察哥哥肯定要跟我扯防卫过度啥的,按照你的解释,只要给我干倒了,我就是弱势群体,我就要受保护,马上给我倒碗茶,弄个创可贴烀脑袋上问我,你服不?你还动手不?我肯定说,服了,我没有还手能力了。然后我起来肯定断你喉,尽你肉,乃去吧,再把我打倒,再问一遍,服不?我还得说服,法律有没有规定你打几下我倒?如果规定打四下,你打四下我没倒,还奔着美女去搞对象,你怎么办?再说,下多重的手?规定多大的力度?1000克?1000牛顿?还有往哪打?打嘴巴子?大屁股蛋子?弹脑瓜崩?法律给个地方没?用什么东西打?苍蝇拍?扣耳勺?还是两根大葱?我总觉着,你不打倒我,我就会起来搞对象。或者还是凭借强大的爱国情怀或者是对敌的勇气?我们小老百姓的眼神根本没有杀伤力,不像警察哥哥,上句说惯了,你一瞪眼睛,我屎尿齐流。
你知道最大的责任是谁不?你们,我的警察哥哥们!凭借一句搞对象,就一次次让我逍遥法外,我一句搞对象,你们就屁都不敢放一个?要你们何用?
保护私有财产,个人安全体现在哪?
这要是在美国,是不是一进你家院子,你家就可以群而歼之呢?我不就早玩完了吗,哪还敢去你家嘚瑟去?还跟你在坛子里讨论,是不?
法律的耻辱,你们的耻辱!
告诉你,你要不跟我说个子午卯酉的,我还上你家搞对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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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9-3-4 23:41 |只看该作者
左手刀 发表于 2019-3-4 17:06
警察哥哥,跟你讨论个问题,假如,假如哈!
你家有个漂亮女孩,我是个混蛋,非要去搞对象,不同意就天天威 ...

美国的法律好,那你干嘛不上美国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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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9-4-11 15:51 |只看该作者
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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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9-4-12 08:47 |只看该作者
事实证明你现在的脑子已经被浆糊灌满了,形状如蛋!老纸去武汉溜达了一圈也没看到你这厮,看到了非给你开开光!省着你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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