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天使28号 于 2016-3-16 10:19 编辑
审判长:被告人墓歌,你一共杀害了几个人?
墓歌:三……三个吧?也……也可能是四个,三四个吧。
审判长:杀人时间、地点,老实交代!
墓歌:时间都在晚上,我每次都是熬夜杀人。地点您可能不相信,就在我自己家里,有时我坐在沙发上杀人,有时我躺在床上杀人。
审判长:作案工具是什么?
墓歌:手机。
审判长:手机能杀人吗?
墓歌:上网就能杀。确切地说,我不是用手机直接杀人,是用帖子。
审判长:帖子?帖子是什么玩意?我审了一辈子案还第一次听说。你的杀人动机?
墓歌:没什么动机,就是玩儿。对了,有人命令我必须杀人。
审判长:那个人是谁?老实交代!
墓歌:是个女的,家住上海,姓薰。
审判长:你还有没有其他同伙?
墓歌:有,一个叫令箭,一个叫北原。
审判长:这俩人现在何处?
墓歌:逃回原籍了。
审判长: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据公安侦查,你应该还有一个同伙!
墓歌:……
审判长:快点交代!
墓歌:好,我交代……那个人……是女的……姓金,叫豆豆,曾用名金戈戈、大蓉儿,小名格格,外号金大爷,现住成都,是一名数学……不对,生物教师,手机号……邮编……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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