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光(1512~1594)字汝观,号疎庵,明泽州阳城(山西阳城县)人。明万历初期的政治家和财政家,历世宗、穆宗、神宗三帝,从事政治活动达四十余年对明王朝的"万历中兴"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他撰写的《万历会计录》是大学士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改革税赋制度的理论依据,后成为明清两代田赋的准则。因官居吏部尚书,故有"天官"之称,王国光故居被后人称为"天官王府"。
王国光于嘉靖甲辰(1544)中进士。先后任吴江和仪封(古县名,在今河南省兰考县一带)二县知县。后依次升为兵部、户部右侍郞总督仓场。后因病辞归。隆庆四年(1570)起为户部右侍郞,调任南京刑部尚书。未止任,又改为户部右侍郞再督仓场。万历元年(1573)任户部尚书,在职3年辞归。万历五年(1577)起任吏部尚书。以考绩加太子太保,升光禄大夫,任职6年。他任户吏二部尚书正在内阁大学士张居正主持朝政的十年之间。张去世后,他被反对派弹劾而落职,后来皇帝念其功绩,令恢复原官致仕(退休)。国光善诗工书,游览所至,即题诗挥毫,遗迹甚多。他的诗和字给人以潇洒飘逸、卓然不群之感。著有《王疏庵率意稿》,今存。
王国光在任职期间,由于宫中争斗激烈,他曾多次遭到弹劾,被迫返乡南阳。回家后,首先在村民的帮助下修建了家庙也就是现在的玉皇庙。庙中北大殿房脊上的五凤楼就是他从京城专程运回来的。因为朝中有人一直想致他于死地,也暗中派人跟踪他回到南阳。到处传播一些王国光在朝中犯错惹大臣等不好的传言,家庭里的一些人也隐隐约约听说了一些关于他在朝中犯了大罪以致被罢官回家的事。一些胆小怕事的族人怕株连九族,于是到处传播恶言,最终把王国光一家赶出了家门,赶出了南阳村。王国光一家迫于无奈,躲进了南阳村附近南沟的一个山洞里,也就是现在的阳城界内上河村的王国光洞。待事情平稳后,他带着全家迁到了阳城县润城镇的上庄村定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