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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以时俱进,恳请增加网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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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诗夊哥 于 2015-9-15 23:54 编辑
以时俱进,恳请增加网规条款。 版首、版主投诉普通网友的事应发送至公告栏,而不应仅仅发在议事厅,因为普通网友进不了议事厅,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白白丧失了解释与辩护的机会。管理员是人,无网规提到,便难以执行或易造成失误。虽然我决定不再提及谁是谁的马甲,并决定骂不还口(请各位监督),但为避免冤案或不公平之事再次发生,避免因不服气而导致人才流失(玲珑剔透便是不服之一,我虽不服,但我觉“六星”有我创作拙作的“低层”氛围与灵感,行话说:愤怒出好诗文,故能忍辱负重,像我这样毕竟是少数),本人通过十五天的被禁言,深有体会,恳请墓歌、野妞、色妞、苏力、紫晶儿等有识之士及管理者能以时俱进,商讨:增加网规中、未提及的投诉与解决纠纷的条款(例如:是否同意网友之间猜:谁是谁的马甲,如不行就须明确。又例如:什么才是造谣?什么是抢劫?是否一个人说造谣就是造谣,说抢劫就是抢劫。要不要留充份时间听双方摆事实、讲道理),谢阅!万分感谢! 请求增加网规(草稿)如下: 一、版首、版主投诉普通网友时,应发文至公告栏,并保留一周,至被投诉人看到,同时让被投诉人有时间作出解释,双方持证据辩论三天,三天后,如禁言五天内,则由紫晶儿作出决定;如需禁言六天至十五天,则应报请墓歌总监批准(如墓歌无空,可报野妞总版)批准或两位以上管理员与紫晶儿共商决定;禁言期满;有一方不服,可在公告栏提出上诉,介时增加一至两位管理员评判; 二、一版主投诉另一版主,可发文至议事厅或公告栏(两地选其一),方法与上述相同; 三、如某网友三次严重违反网规,需辞退,则须管理员与紫晶儿提出,经三位或五位管理员中大部份同意; 四、如版主三次严重违反网规,需辞退,则须版首和管理员两人同意,报请墓歌总监批准(如墓歌无空,可报野妞总版)批准或征得三位管理员同意。 五、网友间可对作品拍砖,如某网友不同意他人对自己的作品拍砖(指:提不足之处),仅同意赞扬,须在作品下方设:A字母即可。 六、网友间可互猜马甲,如某网友不同意他人猜马甲时,可公开说明; 待续 说明:1、以上是抛砖引玉,已发在议事厅,目的:为六星文学网社兴旺,为旧网友、为请新网友的到来有网规作为人人脸面的保证,为斯文版也办诗文大赛创造好氛围! 2、如说错,则请多多包涵及指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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