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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扑尔敏 于 2010-6-8 00:43 编辑
我在做姑娘时候,就被过来人千叮咛万嘱咐的,切记女追男,隔层纱,男追女,隔座山。
后来偶一次我翻王小波的那个什么万寿寺,迎面就撞上了一个叫薛嵩的家伙,他用竹篾把那啥啥倒挂在肚皮上,在倾力搭建一架云梯,直造了小半年,准备搭救他心爱的女人。我好似明白了,男人终究是有着狩猎本能的动物,他希望自己出击并且过程艰难才有成就感,自己送上门来的很容易就会轻视她。
这就是说,如果即使我很喜欢谁,也得憋着不能说,快被自己的爱情淹死了也不能浮上来透口气,并且,我还得使点小心眼儿,设置各种小机关,暗示他,诱惑他,鼓动他,让他也学薛嵩造个云梯过来抢咱。如果我不喜欢他,也先吊着他,好歹寂寞有人陪,胜过独个数寒星。
可是明白归明白,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较量不会好玩。
首先说吧。那些专一的,痴情的,浪漫的,可以为爱情吃些苦头的男人,也不是没有,但都在琼阿姨的书里头,外姓的人几乎没有一个。
再说了,就一个薛嵩,还住在晚唐。现在的男人,忒没耐心了,还精于算计绝对不先你投入。你矜持两回,第三次不等你找好借口,他已经转身走老远了,大家都忙的很,谁有那时间和义务苦苦研究你内心世界多水立方。
而现在的爱情,也再不似多年前。多年前,那是狗尾巴草疯长的季节,所有的植物都散发着扑鼻的香,连天空里的雨丝都是甜的,男人女人约会都要一前一后。现在,大街上都是精液的味道。男人路边招辆的士,就能把女人往床上带。甭管是谁的床,其高度通常不会超过六十公分,哪里要得着云梯啊,抬腿就能上。
当然,我不是要鼓动你丢掉女儿家最珍贵的天真和羞涩,反过来去追求上面那种男人。狩猎人再不敬业,猎物也不能把自己埋汰了。而是,我想说的是:爱,首先应该是一件很自然很简单的事儿。
如果他是我喜爱的,那我一定不舍得让他作难,只要他在下面对着我招手,我保准就唏哩哗啦地张着胳膊跳下去了,管会不会摔成屁股墩。如果他不是我欢喜的,没留神看到人家造了梯子上来了,我打眼一看,啊,坏了,他竟然不是我爱的,天那还得赔人家的云梯钱。
那那。我想要的爱情就是这样,就是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相互谈情说爱。我想要的幸福,就是能找到那么一个人,和他上床,一辈子就和他一个人上床。
当然,要有我喜欢他他不喜欢我的,我不傻,时光不会为任何人多点停留,哪怕他是英雄我是美人,当然是华丽转身,让他在背后暗自叹息,转身离去只留一个笔直的背影,边走边唱:“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像旅游”。耶耶耶,我不哭。看路灯下我的影子很长,比路还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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