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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论坛事务 公告区 批作业:都是捡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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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作业:都是捡来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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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5-7-19 15: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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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二去市里参加朋友孩子的婚礼,完事后就坐车急着往家赶,他有个毛病,在外面睡不着觉,虽是两天就有些受不了。可是刚上车不久,肚子开始难受,丝丝拉拉地疼。好像坏肚了。他强忍着,刚下车就钻进苞米地,扑哧扑哧地拉了一顿,肚子好受点。他系好裤带,刚想走,猛然发现在拉屎的地方,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因为着急解决肚子的事,没注意到。他过去用脚踢踢,原来是一张完好无损的狗皮。李二顿时乐了,他正想弄张狗皮褥垫,怎么想啥来啥呢。他把狗皮一卷拎在手里,哼着小调往家走。进了大门,顺手把狗皮搭在了柴火垛上。
确实是个故事的开头。语言还可精炼,比如拉肚的语言,既与主题无大关系,还是要缩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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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7-19 15:35 |只看该作者
        他的老婆正忙着做饭,李二后脚没跨进门槛,就喊老婆。他老婆从厨房出来瞪了他一眼,没事叫啥叫。李二把门关上小声说,今天我拣个宝贝。宝贝能让你捡到,一看你那出就闹心,菜要糊锅了。他老婆一转身回厨房了。
李二讨个没趣,也就不想和她磨叨了。
      文中李二夫妻关系,并不重要,所以这段语言,在整篇故事的结构中,显拖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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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7-19 15:36 |只看该作者
刚端起饭碗,他家的铁大门嘎吱一声开了,村西的孙三嫂进院就喊李二你给我出来。李二和老婆不知道咋回事,撂下碗筷,迎出来。三嫂,啥事,跑我家练嗓门来了。平时李二就爱和三嫂开玩笑。三嫂今天没开玩笑的意思,小脸绷得紧紧的。李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三嫂,我没得罪你吧。李二你也太缺德了,连我家的狗都偷。三嫂指着李二的鼻子气哼哼地说。三嫂你把话说明,我什么时候偷你家狗了。还想狡辩,你看狗皮都在你家柴火垛上搭着呢,你还有啥说的。李二老婆蒙圈了,这狗皮啥时候跑到我家来的。李二说,三嫂实话告诉你,这狗皮是我在苞米地捡到的。真能瞎掰扯,你再给我捡一个试试。三嫂,我今天刚回来,肚子痛就去苞米地拉坡屎,就在旁边看见的。不信你跟我去看看,那坡屎还没热乎呢。
--故事对话,力求简洁,更不要用间接引语。直接对话要有引号。这段符合三段式写法,即是第一个拐点出现,矛盾来了,故事也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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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7-19 15:38 |只看该作者
      李二领着老婆和三嫂去了道旁的苞米地,可是一点屎的影子也没有。李二傻眼了,明明刚才就在这里,谁家败家的东西把证据给毁了。他还想辩白,三嫂不让了,李二,你还有啥说的。你赔我的小狗。李二冤得慌,说啥也不干。三嫂过来就撕扯他的衣服,又打又骂。李二老婆一边拉架一边也骂李二,就喜欢捡破烂,这回烂到手了。好说歹说三嫂才松手,李二不服,三嫂说那我找派出所说理去。派出所所长听完,对李二说,狗皮的确在你家,你也找不到和你无关的证据。这样把,三嫂呢也别要五百了,就三百得了,狗皮归你。都是一个村住着,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你们说呢。黄泥巴掉进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李二也只能自认倒霉。
     --屎为啥没的?既然留个悬念,过后必须解疑,否则读者看不懂。派出所民所长不能这么断案,这是糊涂官糊涂案,这种事警察不能做,所以这个人物换成村干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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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7-19 15:42 |只看该作者
李二回家一宿没睡着,天刚蒙蒙亮就起来,去村南头沿河套边溜达,不知不觉走了很远。河边的柳树长势正旺,岸边的草藤纠结着,不小心就会被绊倒缠住。他走累了,坐下休息。他想抽只烟,可身上找不到。李二平时烟不离身的。现在怎么也摸不到。他起身四处看看,是否掉到地上。这一看不要紧,着实把他吓了一跳。原来在不远处,也有一团毛茸茸东西。谁他妈的扔的,老子再也不碰了,倒霉的玩意。他转身迈出一步,又侧过身来,他快步走过去,照着那毛茸茸的东西飞起一脚,不想这一脚下来,他听到汪汪的声音,尽管很微弱。妈的,是个活物。他凑近跟前一看,这不是三嫂家的那个宝宝吗?这个小家伙何故跑这里,而且小狗的脚被草藤死死缠住,也许挣扎了好久,一副有气无力的摸样。小狗因刚才的那脚还在低低地汪汪着,李二一听更来气,你汪汪啥,老子要是旺,也不至于那么倒霉了。他起身想走,但见小狗那副可怜兮兮样,他又有些不忍。妈妈地,算你运气好,遇到老子,要是别人,恐怕要成人家锅里的肉了。它替小狗解开草藤羁绊,小狗慢慢站起来,踉踉跄跄地没走几步,又倒下了。李二只好把它抱回家,让老婆给小狗那弄点吃的,这小东西一定是饿坏了。老婆边拿吃的边唠叨,你就是没脸,还没倒霉够啊。李二说没办法,谁让咱遇到了,好歹也是一条命。小狗吃饱了喝足了,有了精神,在李二和老婆身前身后撒着欢。
     --故事到这儿,已经出现问题。故事的曲折性要合理而有趣,现在由李四寻找而找到狗,这个情节的转折,缺乏情味性和合理性,处理得比较单调和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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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7-19 15:44 |只看该作者
老婆问他有什么打算。李二说物归原主吧。怎么归还呢,如果自己亲自去,脸对脸的太尴尬。还是别人去好些。李二找来邻居家的小孩子,他说叔叔求你帮个忙,把小狗给村西头的孙三娘家送去,就说是你捡到的,完事叔叔明天请你吃好东西。
      几天后的一个早上,李二家的院里躺着一个信封,看样子是从大门外扔进来的。李二打开信封一看,一张纸条包着几张百元大钞。他展开纸条,是首顺口溜,上面写道:你是好人,是我蒙圈。不明真相,强把你冤。大人大量,不计前嫌。三百赔款,如数奉还。另附二百,权当道歉。从今往后,马首是瞻。
      李二看罢禁不住要笑,孙三嫂真能整景,还文绉绉的。他数数钞票,果然是五张。
      第二天早上,孙三嫂家也同样收到一封信,一张纸条包着二百元钱。纸上也是一首顺口溜:钱已收到,多余退还。心情理解,不用多言。事成过往,已经翻篇。从今若见,笑如从前。和谐相处,爱在人间。
[at]
--结尾虽然有正能量,但这种顺口溜的结尾,农村人如何信手拈来?
--另外,这样的结尾在生活中,真的会出现吗?
--感觉这种处理方式,几十年前的故事里出现过,最近再没有这样的情况了吧。[/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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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7-19 15:44 |只看该作者
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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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7-19 16:0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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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虽然有正能量,但这种顺口溜的结尾,农村人如何信手拈来?




农村人会顺口溜,那太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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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7-19 19:54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师点评,努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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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7-19 19:55 |只看该作者
秀秀 发表于 2015-7-19 16:02
结尾虽然有正能量,但这种顺口溜的结尾,农村人如何信手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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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7-19 20:0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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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撞无罪,顶贴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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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7-19 20:13 |只看该作者
秀秀 发表于 2015-7-19 20:02
顶撞无罪,顶贴有理

秀秀,俺喜欢你的文字,你们都是俺的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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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7-19 20: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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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风笛 发表于 2015-7-19 20:13
秀秀,俺喜欢你的文字,你们都是俺的师傅

尺有所长寸有所短,互相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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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7-19 20: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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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7-19 20:3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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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这个网址私自转载了我的文,我就上《青岛文学》了。编辑百度出来了。我一看,还有散仙的《斗宝》,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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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7-19 20:37 |只看该作者
秀秀 发表于 2015-7-19 20:27
http://gsdq.h.baike.com/

故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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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5-7-19 20:4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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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也不通知一声就转走了。别的网站转载都是从报刊发表后,再转。这个地方不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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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5-7-19 22:42 |只看该作者
李二好人哪!
那散仙要学到他一星半点,
早就位列仙班了,
至于做散仙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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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5-7-20 05:03 |只看该作者
小娘子 发表于 2015-7-19 22:42
李二好人哪!
那散仙要学到他一星半点,
早就位列仙班了,

早就让人欺负死了。
我的邻居如果敢这么欺负我,
她就别想有消停日子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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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5-7-20 05:03 |只看该作者
秀秀 发表于 2015-7-19 20:30
要不是这个网址私自转载了我的文,我就上《青岛文学》了。编辑百度出来了。我一看,还有散仙的《斗宝》,哈 ...

还好我卖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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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5-7-20 05:04 |只看该作者
秀秀 发表于 2015-7-19 20:49
是啊,也不通知一声就转走了。别的网站转载都是从报刊发表后,再转。这个地方不守规矩。

现在再看你的评,仍然是一篇佳作。
看完 评突然觉得,《斗宝》是本年度最佳小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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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5-7-20 06:5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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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5-7-20 05:03
还好我卖出去了。

我那篇不急,实在不行还小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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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5-7-20 06:5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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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5-7-20 05:03
还好我卖出去了。

我那篇不急,实在不行还小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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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5-7-20 07: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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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5-7-20 05:04
现在再看你的评,仍然是一篇佳作。
看完 评突然觉得,《斗宝》是本年度最佳小小说。

我的眼光没错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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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5-7-21 22:47 |只看该作者
也跟着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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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5-7-22 05:09 |只看该作者
芳紫陌 发表于 2015-7-21 22:47
也跟着学习一下!

紫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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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5-7-22 05:09 |只看该作者
秀秀 发表于 2015-7-20 07:00
我的眼光没错的。呵呵

相当有眼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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