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闲散之人人云亦云的毛病又犯了,又开始跟着别人高喊要修改刑法对拐卖儿童者处以死刑了。哈哈,其实,我国刑法第240条本来就规定了对此类犯罪最高可以处以死刑,只是闲大喷子没看过罢了。
呼吁对拐卖儿童的犯罪者处以极刑,主要是此类犯罪居高不下,且让很多家庭痛苦不堪,长期处于悲痛和恐怖之中。 据统计:2012年,全国公安机关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立案数达18532件,但是被侦破的案件仅为3152件,破案率仅为17%。
这个数据,远低于国内年均40%左右的刑事案件破案率。如果加上报案失踪没有被立案的数字,这类案件的破案率更低。那么,这是不是就是我们要用极刑手段去处罚犯罪分子的理由呢?应该不是。在我们没有建立起一整套的预防以及更好得避免儿童被拐卖、且切实可行的制度之前,不应当轻易使用极刑。
其实美国的做法可以借鉴:1979年5月25日,6岁的艾坦(Etan Patz)在这短短的上学路途中失踪。1983年,里根总统宣布艾坦失踪的5月25日为“国家失踪儿童日”。 1981年7月27日,佛罗里达州6岁的亚当(Adam Walsh)在百货商场里看几个孩子打电子游戏,母亲回来时却发现其失踪并在之后发现其不幸死亡。1980年代后期,沃尔玛超市启用了儿童安全警报系统,并命名为“Code Adam”。如果家长发现孩子在超市走失,可立即求助于此系统,超市所有出入口将全部封闭,工作人员立即进行搜寻,如果10分钟内找不到孩子,将立即由警方接手。此后,这一系统被全美众多超市、商场、医院、博物馆等公共场所采用。1996年1月13日,9岁的安伯(Amber Hagerman)在骑车时被绑架,悲惨的结局是4天后她的尸体被发现,于是警方经过一系列打造升级后,一个接驳美国紧急警报系统,通过电台、电视台、电子邮件、交通提示、短信、facebook、google等多种渠道,向全国发布失踪儿童信息的庞大系统上线了。如果说“Code Adam”解决了儿童在公共场合失踪的问题,“Amber系统”则彻底将失踪儿童和嫌疑犯置于民众的海洋中。1996年以来,这个系统已经成功寻回或解救了602名失踪儿童,彻底改变了美国解决儿童失踪问题的轨道,其影响之深远,从一组数字便可以看出:1990年时,全美只有62%的失踪儿童可以被找回,而如今这一比例已经变为97.7%。从这里面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我们真正建立科学而完善的失踪儿童救助体系,是完全可以大幅减少失踪儿童数量,从而减少被伤害家庭的数量的。另一方面,应将买方纳入严惩范围,同时,仍需大力移风易俗,将“重男轻女”的老思想扫入历史的垃圾站,同时从根源上消除拐卖儿童的根源。
所以说,我们不能人云亦云,我们需要有独立的思考;更为重要的是,大家都能够为减少儿童被拐卖而出谋划策,以应对这种社会现实,如果一切都以“一杀了之”来解决,恐怕问题还是不能得到解决,那我们的刑法修正,就真是一厢情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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