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5-2-7 08:11 编辑
胡电杰案的“笑话”
有这样一个人,他在九年的时间里,四次被判死缓,经过律师和他本人的一次次抗诉,现如今,他出狱了,被“监视居住”,法院很“人性化”的给他一家人租了住房,按月提供房租及生活开销。
在一起耸人听闻的刑事案件背后,胡电杰就是主人公。
九年,一个人会有几个九年?这是胡电杰面对记者镜头茫然的发问。
他如今依然不是自由之身,虽然走出了高墙。
我不想去复述这样一个看起来很怪异的故事,我只是看这个视频的最后内心深处有太多的悲凉和绝望。
当法院工作人员一次次和胡电杰面对面的商谈他的“刑期”的时候,你感受到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冷笑话了吗?
老胡,从死缓给你改成15年如何? 老胡,要不判你8年你看看怎样? 老胡,要不就从抓你的那天开始算,你现在出狱,就算你整个的刑期…… 老胡,今天就放你出去……
请注意,这不是文学剧本,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真实的情节。
我觉得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谈依法治国,谈法律的严肃性,我会很脸红,甚至觉得很滑稽。
胡电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看守所度过了近9年时间。其间,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过4个死刑判决,直到2011年1月,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才以“事实、证据有变化”有变化为由撤回起诉。
但是,上诉与发回重审之间的休止符并没有彻底让胡电杰解脱出来。
胡电杰以为自己离开了看守所,行动自由,就说明自己是清白的。然而,当他申请国家赔偿时处处受阻,他才发现“自己说了没用”。
至今,两年过去,当地的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这些能“说了算”的地方,至今没有一个地方说他无罪,也没有哪个地方说他还是犯罪嫌疑人。
其实,无论如何这个叫胡电杰的从青年熬到中年汉子的人都应当感到幸运,比起呼格吉勒图,至少他还活着,还能活着走出拿到高墙,虽然还不是完全的自由之身,起码能看到蓝天白云。
当然,法院没有不管这个胡电杰,这一个监视居住,体现了太多“法律的温度”,又是租房子又是提供生活费,又是忙着给胡电杰体检。
现如今,出狱的胡电杰为了“国家赔偿”忙活的一头雾水,却依然茫然无助。,理由很简单,如果想拿到“国家赔偿”,就必须有地方法院做出“无罪裁决”,而濮阳经办此案的公检法三家,联袂玩着一个推皮球的游戏。谁说了算,谁该做出最终的判决胡电杰不知道。
当年胡电杰被抓之后,捆绑着游街示众,而经办此案的一些公安人员“披红戴花”,享受足够的荣誉,这和内蒙的呼格吉勒图案几乎异曲同工,颇为“神似”,唯一不同的是,今日的内蒙公检法系统,终于直面这个冤假错案,给与了彻底的纠正,而河南相关方面还在“死扛”,这背后的原因大概不复杂。
从佘祥林、杜培武,赵作海,到呼格吉勒图,一起起让中国法治蒙羞的惊人错案,不断写进了日见增厚的司法错案史。
耻辱就摆在那里,屈打成招的事实就在那里。
四次死缓,四次撤销,最后开门放人,法律的严肃和威严,在这个近乎于儿戏的判决里,被毁的荡然无存。事件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可能已不是胡电杰是不是犯罪嫌疑人的问题,而是对待法律的态度问题。要知道,一个涉及三条生命的案件,竟然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召开了轰轰烈烈的庆功大会,给“有功人员”披红戴花和嘉奖,且在以后的9年时间内,始终找不到定案的确凿证据,4次被发回重审,法律还有何尊严可言呢?在这样的环境中,公民还有何安全可言?
当普通的公民都知道守法的时候,掌握司法的人,却可以如此“弄法”,谈什么司法公正,谈什么法纪严明?
胡电杰母亲的老泪纵横,胡电杰因为这九年被彻底改变的人生,是一个笑话吗?
谁该笑,谁该哭?! 2015年2月7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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