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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晋宁血案 当地政府仅仅是案外的第三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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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血案 当地政府仅仅是案外的第三方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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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8 22: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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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柳二叔 于 2014-10-19 00:19 编辑

       据昆明市政府的通报和新闻媒体的报道,引发晋宁血案的,是建设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的征地纠纷,冲突双方是富民村的村民和施工方的民工,结果是八人死亡,多人重伤。目前,昆明市政府已组织专门班子开展调查和善后工作。

      这事儿,政府又和以往一样,站在第三方,撇的很清,他们只需抓凶手、搞善后、平息事态,便万事大吉了。 当地政府仅仅是案外第三方吗?谈谈个人看法:

     一、当地政府乱作为,是引发血案的深层诱因,应该追究责任:
         昆明市政府在通报中强调,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是该市的重点项目,且已开工,由于富民村村民与施工方素有矛盾,导致从五月份停工至今。政府支持的重点工程、已经施工,村民却长期阻扰。听起来,似乎是非和责任已经很清楚了。
        但据记者调查,引发血案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征地赔偿数额没有商定,村民们至今都没有签过土地出让补偿协议,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却已经被毁了,开始施工了,而且,已经是施工4年了!
       按照法定程序,必须签订土地出让补偿协议,政府才能征收土地,通过招拍挂(挂牌招标拍卖),交付开发方使用。也就是说,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用地项目,根本就拿不到施工许可证。没有议定征收价格,就没有补偿协议,没有补偿协议,就不能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没有土地出让手续,就不能办理规划审批、施工许可。但是,人家还就施工了!条条法规、层层管理部门,都形同虚设,可谓能力通天!连村民都知道施工是违法违规的,都在“阻扰”,而当地政府却不仅不阻止,反而还配合默契、大开绿灯。可见,引发冲突的深层原因,应该还在于违法用地、违规施工、监管不到位等政府部门的乱作为,在于某些官员对政绩或贿赂的追求上,在于他们对法制、对群众利益的蔑视上。
       因此,对这起案件的调查处理,不应仅仅限于刑事方面,纪委、监察和检察部门也应介入。

    二、当地政府不作为,也是引发血案的原因之一,同样应该受到追究:
          村民与施工方使用暴力,是违法的,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但是,这个矛盾已存在四年了,政府相关部门难道不清楚?为什么不积极主动地去化解?既然是政府扶持的重点工程,为什么受阻扰四年,政府却不出面及时解决?反倒逼得施工方去采取暴力手段解决?施工方组织成千上百的人员,统一着装、配发器械、浩浩荡荡去斗殴,政府相关部门为什么事先无察觉、事发后没有及时派出警力阻止?发生如此大规模的械斗、群死群伤案件,当地政府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什么迟迟未能启动?大量的警用头盔、盾牌、催泪瓦斯,是通过什么渠道购买来的?按规定,在重点工程或项目的施工现场,警方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治安、消防和安全防范,施工方这样大的动作,警方是真不知晓还是装不知晓?村民持械大规模聚集,村委会的治保组织有没有向当地领导汇报?没有汇报,就是平时领导不力,基层组织瘫痪了;有汇报,就是各级领导不敏感、处置不当,应该治庸问责.....


      哎哟,不说了,越说越有气,越说越觉得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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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0-18 22:53 |只看该作者
继续说,继续说!我们都支着耳朵听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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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0-18 23:31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4-10-18 22:53
继续说,继续说!我们都支着耳朵听着呢!

墓歌没表态,俺、俺不知当说不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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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0-19 00:06 |只看该作者
老碧来了没有?还有令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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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0-19 00:21 |只看该作者
       农民或被拆迁的市民是弱者,这个不错。但是,投资商有时也是受害人,他们也不见得就都是强者,真正的强者是政府。
     投资商向政府的土地储备中心付了钱,拿到的应该是“三通一平”的净地,反过来说,政府收了钱,出让的就应该是“墙倒、渣除、人走”的净地。照说,政府操作,开发商出钱拿地,被征地拆迁的让地拿钱,双方签协议,钱货两清,根本不会起冲突,起冲突的原因是政府插了一脚。
    土地出让是由政府操作的,与被征地或被拆迁方发生冲突的多数是政府雇请的、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黑社会操纵的所谓拆迁公司!政府利用他们,以各种违法手段逼迫对方低价签订补偿款,然后将截取的部分与他们分赃,并且不许警察、法院和信访部门介入。正因为这样,才会出现黑社会猖獗、被征地、拆迁者的合法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从而采取极端手段维权的怪象!
   还有少数是开发商、施工方直接与拆迁户或被征地农户发生冲突的,也是因为政府不要脸,在征地、拆迁时,赔偿款或还建房没有落实到位,屁股没有擦干净,一直拖着,从而引发被拆迁方或失地农户于绝望中阻扰施工,与施工方和开发商发生冲突。开发商背着银行利息、施工方害怕预期违约,找政府,政府耍流氓,置之不理,于是,只好自己动手解决,于是,血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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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0-19 00:27 |只看该作者
太黑了,查查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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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10-19 07:50 |只看该作者
嗯,分析很透彻啊!{: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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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10-19 08:03 |只看该作者
我小心翼翼跟个帖子,不知道墓歌会不会转移或者删了这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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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10-19 08:06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14-10-19 08:03
我小心翼翼跟个帖子,不知道墓歌会不会转移或者删了这帖子

{:soso_e123:}如果这种帖子都要删,那这里就只能玩令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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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10-19 08:07 |只看该作者
柳二叔 发表于 2014-10-19 08:06
如果这种帖子都要删,那这里就只能玩令箭了。

你把人都玩走了就不好玩了哈。这个帖子墓歌一定看过了。既然还存在着就说明尺度还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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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10-19 08:13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14-10-19 08:07
你把人都玩走了就不好玩了哈。这个帖子墓歌一定看过了。既然还存在着就说明尺度还可以吧

令箭和杨逍逍点着ID,辱骂人家家人,不知墓大大看见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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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10-19 08:22 |只看该作者
柳二叔 发表于 2014-10-19 08:13
令箭和杨逍逍点着ID,辱骂人家家人,不知墓大大看见没有?

肯定看到,要不是装傻,要不就是欣赏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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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10-19 08:2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4-10-19 08:31 编辑
柳二叔 发表于 2014-10-19 08:13
令箭和杨逍逍点着ID,辱骂人家家人,不知墓大大看见没有?


柳2,我是这样看这个问题:如果管理组都装傻不管令箭日人先人板板,那就由得他日呗,全六星的人,包括他的铁粉钢粉都会看到他那恶心、猥琐的嘴脸的,拖的时间越长对你越有利。谁都不是傻瓜,谁都看在眼里的。你就是要看到底,管理组要怎么处理,反正你也是老运动员了,等着一场好戏呗。

平时,没事别找管理组的茬,你是来这里玩的,没必要跟管理组的人过不去。咱不是后娘养的不招待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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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10-19 08:31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14-10-19 08:22
肯定看到,要不是装傻,要不就是欣赏呗

{:soso_e122:}我在吃喝版注册个马甲,只因带了个“马”字,这里的管理人员不知多敏感,群起而攻之,立刻封杀并对我跨版禁言。杨逍逍在野蛮版直接点着我的ID辱骂,这里的管理员、版主们却都反应迟缓了,装没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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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10-19 08:33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14-10-19 08:29
柳2,我是这样看这个问题:如果管理组都装傻不管令箭日人先人板板,那就由得他日呗,全六星的人,包括 ...

我说的是杨逍逍在野蛮版骂我,与令箭不相干。野妞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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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10-19 08:39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4-10-19 08:33
我说的是杨逍逍在野蛮版骂我,与令箭不相干。野妞瞎了?

野妞一贯来很欣赏杨逍逍的文风,估计确实没看到或者看到了感觉很解恨吧。谁让你那么骂人野妞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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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10-19 09:08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14-10-19 08:39
野妞一贯来很欣赏杨逍逍的文风,估计确实没看到或者看到了感觉很解恨吧。谁让你那么骂人野妞娘呢?

{:soso_e122:}你真的是个大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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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4-10-19 09:21 |只看该作者

批评你一下你就不服气{:soso_e100:},这管理员不都是人当的吗?人性的弱点谁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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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4-10-19 10: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柳二叔 发表于 2014-10-19 00:21
农民或被拆迁的市民是弱者,这个不错。但是,投资商有时也是受害人,他们也不见得就都是强者,真正 ...

很对!

我就经历过多次,政府拿了钱就不管了,让开发商最后和村民干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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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10-19 10: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14-10-19 08:39
野妞一贯来很欣赏杨逍逍的文风,估计确实没看到或者看到了感觉很解恨吧。谁让你那么骂人野妞娘呢?

应了那句老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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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4-10-19 10:54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4-10-19 10:25
很对!

我就经历过多次,政府拿了钱就不管了,让开发商最后和村民干仗。

昊哥曾经深受其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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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4-10-19 12:08 |只看该作者
感觉昆明没有新闻便罢有新闻就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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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4-10-19 17:10 |只看该作者
 据新华社电韩国警方18日证实,京畿道城南市一名地方官员当天清晨跳楼自杀。这名官员负责前一天坍塌事故所在户外演出场地的安全措施,据信为这一致命事故引咎自尽。

  坍塌事故中,观看演出的20余名观众坠入10多米深的通风道,致使16人死亡,11人受伤。

  警方说,自杀官员现年37岁,在京畿道科学技术促进会工作,专门负责制定有关活动的安全措施。这一促进会是演出赞助方之一,而演出安全措施由这名官员负责。

  事故发生后,警方连夜问询了包括这名官员在内的15名活动主办方和赞助方相关人员,当地时间18日清晨7时许,这名官员被发现死于事故发生地不远的促进会大楼旁街道上。

  韩联社报道,警方没有在死者身上发现遗言,但有报道称他曾在社交网站上留言,称“我向遇难者道歉,我对不起家人”。

  监控视频显示,这名官员通过逃生通道登上10层楼的楼顶。

  京畿道城南市政府发言人在18日的记者会上说,11名伤者中8人伤势危重,这起事故的死亡人数可能进一步上升。

  韩国今年发生多起重大公共安全事故,让公众安全话题成为焦点。

  警方称,将对坍塌事故的原因展开深入调查,“如果发现存在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我们将采取措施惩处那些责任人”。



{:soso_e123:}看看人家的官员是多麽的知道廉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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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4-10-19 17:26 |只看该作者
先生还仅仅说出了事情的冰山一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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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4-10-19 17:28 |只看该作者
虾壳有梦 发表于 2014-10-19 17:26
先生还仅仅说出了事情的冰山一角吧

{:soso_e120:}白恩培与前政协杨副主席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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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4-10-19 17:37 |只看该作者
柳二叔 发表于 2014-10-19 17:28
白恩培与前政协杨副主席的较量?

许多事我们平头老百姓说不清也不能说清。还是逗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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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4-10-19 23:02 |只看该作者
虾壳有梦 发表于 2014-10-19 17:37
许多事我们平头老百姓说不清也不能说清。还是逗乐吧

{:soso_e123:}正是因为很多人不敢议论,这帮坏蛋才敢肆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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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4-10-20 09:38 |只看该作者
柳二叔 发表于 2014-10-19 23:02
正是因为很多人不敢议论,这帮坏蛋才敢肆意妄为!

是啊,这就是专制体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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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4-10-20 20:00 |只看该作者
知己李子 发表于 2014-10-19 12:08
感觉昆明没有新闻便罢有新闻就特大!

谁敢保护基本农田,谁就遭殃!——云南一怪状 (2014-07-06 15:22:57)转载


云南是一个山区省,山区和半山区约占全省土地面积的94%,坝区才约占6%。良田好地主要集中在坝区。保护和不断提高坝区耕地的粮食生产,在云南尤为重要。为此,云南的党委和政府根据国家《农业法》和《土地管理法》,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此《条例》规定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是政府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定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规定:禁止任何单位闲置、荒芜基本农田。

规定:在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地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要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理;(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将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而不列入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政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法律处分。

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 、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赔偿1倍至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云南十分重要多好的一个《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却没有听说在全省哪一个地方认真严格贯彻执行。

相反,全省频频发生强占基本农田和农民住宅被强拆之事。农民必须乖乖顺从,若有不从,就遭镇压。

昆明西山区福海社区1800亩高产稳产基本农田被干部毁坏,房屋被强拆,几百农民代表多次跪在原省委大门口哭诉,无人理睬。农民上访代表还被打伤。

宣威虹桥地区上万亩基本农田被无批文强行征占。农民推选代表上访抗争,当地公安拘捕、毒打上访代表,并罚坐老虎凳。一代表被公安局长打聋。被押代表的家属前往公安局探问,被痛打,还送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刑十个月。农民代表赴京上访,被截回,每人被罚款一万元。

陇川县常务副县长派人将四百亩水田的水抽光,以荒地上报,农民群起抗争,被这个常务副县长集合公安和社会闲散打手千余人镇压,此人还亲自把一农民女代表踢翻在地,用脚猛踩,这女代表左肩粉碎性骨折。

晋宁县二万多亩属基本农田的蔬菜基地被县当局强征;广济村村民群起保卫自己的基本农田,被当局派上千特警镇压村民伤者40多人。事情闹大了,当局迫于舆情,不得已宣称不再征用该村田地。可是,对于曾想强征的该村田地是否属基本农田,已被强征的其它村二万亩蔬菜基地是否属基本农田,至今回避不说。

我从维护农民和国家利益出发,站出来支持农民维护基本农田的抗争,屡遭来自上面的责难。

“公车上访”为民请命,被组织批评。

向中纪委书面举报,被媒体在网上公开,遭到开会责问。

我的电话被监听,曾有两辆车长期停在我的住宅附近对我的行踪监视。前几月,我忍不住敲开其中一辆的窗子,坐在里面的竟是单位老干处处长,我问他为何在此?他说在等朋友,可立即向站立我身旁的一农民代表大声吼叫:“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在这里?”农民代表说:“你没有权盘问我”随即走开。我严肃地向这个处长说:“我要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此后才不再见这辆监视车。

我在互联网上的举报常被删除。按政策派给我使用的车子,曾被限制,只能用于生活,不能用于工作。

这究竟是为什么?

一次,在参加省纪委信访局召开的汇报会上,我遭到的斥责,使我开始明白了这一切怪事的真相。

那次会,是由省纪委一位姓孔的常委主持,邀约我参加,共同听取纪委三个调查组分赴昆明西山区、宣威虹桥、德宏陇川调查农民所反映的基本农田被强征强占的事件结果。三个组都说没有发现大问题,只是一些小问题,已责令当地进行整改。我根据已从三地村民那里了解的情况,当场问:为什么三地的调查都是只找官不找民?这样的调查能说是客观公正吗?突然有一个与会干部站起来气势汹汹地责问:“你是什么目的,是要免掉一大批吗?你究竟要免掉哪一个?”我请问他姓名职务。他不答,怒气未消地离开会场。孔常委不讲什么宣布散会。

这个干部所说的“一大批”点醒了我,原来三地强征基本农田的事件都不是各自孤立的,是涉及上下“一大批”。原来强征基本农田是上下串联盘根错节的大问题。

回想到原省委领导曾提出“一湖四片”的大昆明号召,带头将水果之乡的呈贡水果地和大量蔬菜基地毁掉,这就是公然带头违反《保护基本农田条例》了。换届后新一届省委虽然提出了“用地上山、城镇上山”的土地新政策,但无济于事,刹不住强占基本农田之风。

对我这个老不知趣、老要支持农民维护基本农田的老家伙,实在太不耐烦了,再不能容忍了。于是,在互联网上出现了一篇署名“土扯扯”的文章,对我开展全面攻击,说我搞“四人帮”那一套,说我与农民中的坏人构结,贪污农民的捐款,说我“卖国”等等。这立即引起公愤,许多人在网上严辞反驳,并要求这位“土扯扯”公开出来与大家辩论。“土扯扯”哑了。可这篇诽谤长文,保留在网上,至今未被删除。

云南全省各地那么多的基本农田被强占,农民受压,苦苦挣扎。难道算了,难道不应依照《保护基本农田条例》,认真查处这许许多多违反《条例》的问题。

或有人辩称:建设“生态公园”、“旅游度假区”以及“古滇王国历史文化旅游”如此重大的建设项目,事关云南经济社会的大发展,怎么不能征占基本农田!

希望持此说者仔细阅读一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这《条例》中的“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田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你们所称的重大建设项目并不属于这《条例》所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而且都未公开出示已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批文。怎能说是这些征用基本农田并不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云南地处西南边陲,和谐与稳定极为重要。长期以来,到处发生无国务院批文强占基本农田之事件,谁反对,谁就遭殃,这导致了公众不满,社会不安。

为此,建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关注云南的国土资源保护情况,进一步督导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于云南人民举报违反《国土资源法》特别是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案件,认真查处。

让我们云南全省上下,共同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战胜千难万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中国梦,奋勇前进!


为你们云南有杨老这样的硬骨头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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