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大律师令箭为马文才起草的《民事诉状》
查看: 4510|回复: 2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大律师令箭为马文才起草的《民事诉状》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14-10-4 21: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本帖最后由 柳二叔 于 2014-10-4 21:18 编辑

       【令箭自称是律师,并且是个专攻合同法和婚姻法的律师,他曾这样说过:“我是不可多得的合同法专家和婚姻法专家,我之所以选修钻研这两个方向,一个是与大多数人密切相关,另一个是这两部法律在中国法律体系内是比较规范的。”哈哈,其实,令箭的这段话,应该改为:我渴望成为合同法专家和婚姻法专家。我之所以选修钻研这两个方向,是因为它们与大多数人密切相关,比较容易哄到钱】

         祝英台答应嫁给马文才,却又在马家迎亲车队经过孝恩陵园门口时,扑到梁山伯的墓前,撞碑而死,使得马家人财两空。马文才愤恨不平,要起诉祝员外,经墓歌推荐,找到大律师令箭,缴纳了律师费,委托其代理诉讼。令箭遂代为起草《民事诉状》一份:


                                                            民事诉状


原告:马文才,男,26岁(身份证号码:486900198802140331),住济宁市邹县马坡街251号2单元208室,待业,联系电话:      13971134670

原告代理人:令箭,男,43岁(身份证号码,4769001971081240044),住河南省驻马店市文学大街文联宿舍250室,黄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671229687

被告:祝员外,男,57岁(身份证号码:4988001957091140033),住济宁市邹县马坡街108号3单元102室,无业,联系电话:13786559355

案由:民事赔偿

事实与理由:
      
        2014年6月18日,祝员外收受马郡守(马文才之父)为儿子定亲的聘金8万元及烟酒等礼物后(有银行汇款小票、一同前往的邻居王婆为证),当日即让女儿祝英台与马文才前往邹县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证书号码:邹民婚字002014889903号 ,另附邹县民政局<婚姻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双方约定于同年8月18号举办婚礼。婚礼当天,祝英台在迎亲车队行经孝恩陵园大门时,要求停车,祭拜亡故的初恋情人梁山伯。马文才同意后,祝英台竟跑入陵园,撞死在梁山伯坟墓的碑前,致使马文才人财两空,并遭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和不怀好意的媒体舆论谴责,附《邹县第二人民医院病历急诊页》、《邹县第三法医科研所伤势鉴定结论书》及当日《陇上日报》、同月《道听途说杂志》为证。
      
      经当地刑事部门调查,祝英台属于殉情自杀,对于梁祝的相恋,马文才此前并不知情,其死亡结果也与马文才无因果关系,故马文才不负任何刑事或民事责任。
      
     根据《合同法》和《婚姻法》有关规定,原告向法院提出以下诉求:

       一、随着祝英台的自杀,马家向祝家邀约、祝家予以承诺的两家联姻的合同也因标的物灭失,而无法履行。因此,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因合同无法履行所花费的聘金8万元、礼物费4756元3角4分、糖果烟酒费31145元,以及婚庆公司、酒店、车队、化妆、摄像等费用共计79891元,合计:壹拾玖万伍仟柒佰玖拾贰元叁角肆分。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遭不明真相群众殴打所花费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势鉴定费和亲属探望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叁万捌仟零壹拾贰元(附车票、发票、收据)。
      
       三、判令被告和《陇上日报》社、《道听途说杂志》编辑部负连带责任,共同赔偿原告名誉损失费壹万元,并在本市报纸、网站连续登载道歉文字七天,消除影响。
      
       四、由于祝家造成原告新婚丧偶,原告急需重新寻找配偶,应判令被告对原告刊登征婚广告、网上相亲等活动给予适当补贴。
      
      五、由于祝家女儿在新婚大喜之日当着原告的面自杀,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心理阴影和精神损害,经医学鉴定,将会影响原告今后的性生活和生育能力,属于一级精神损伤。据此,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赔偿费壹佰伍拾万元。
      
      六、由于婚姻关系的确立,祝家为女儿备办的嫁妆等财物,属于原告与配偶(即被告女儿)的共同财产,请求判令归原告所有。
      
     七、在马祝结婚证尚未注销之前,若被告死亡,原告马文才作为女婿,有权按继承顺序继承被告的遗产。
      
      八、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上述请求,合理合法,特具状呈上,恳盼法庭早日判决。


                                                                                           具状人:马文才
                                                                                           代理人:令   箭
         
                                                                                               2014年10月4号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14-10-4 21:18 |只看该作者
{:soso_e113:}柳师爷代写诉状嘛,怎么是令箭代理呢?哈哈!看到磨哥找你没有?有人慕名来找你哦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4-10-4 21:25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14-10-4 21:18
柳师爷代写诉状嘛,怎么是令箭代理呢?哈哈!看到磨哥找你没有?有人慕名来找你哦

{:soso_e120:}磨哥?在哪儿?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4-10-4 21:27 |只看该作者

在你的鲫鱼帖子里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4-10-4 21: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哈哈,蛮像回事啊。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4-10-4 21: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柳二,你就逗令箭吧,非把令箭气坏呀?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4-10-4 21:56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4-10-4 21:53
哈哈,蛮像回事啊。

{:soso_e120:}令箭大律师写的,能不像回事儿吗?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4-10-5 00:43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柳二叔 发表于 2014-10-4 21:56
令箭大律师写的,能不像回事儿吗?

{:soso_e160:}{:soso_e179:}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4-10-5 06: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柳二,以后和磨哥逗吧,别折磨令箭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4-10-5 07:11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4-10-5 06:46
柳二,以后和磨哥逗吧,别折磨令箭了。

{:soso_e122:}为啥?磨哥惹过我吗?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4-10-5 07: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柳二叔 发表于 2014-10-5 07:11
为啥?磨哥惹过我吗?

磨哥喜欢磨叽,比看酱油更睿智,更难缠。

因为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叶子!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4-10-5 07:35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4-10-5 07:28
磨哥喜欢磨叽,比看酱油更睿智,更难缠。

因为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叶子!

{:soso_e120:}他对我挺友善的,我为啥要去与他为敌?你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4-10-5 11: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柳二叔 发表于 2014-10-5 07:35
他对我挺友善的,我为啥要去与他为敌?你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你怎么呆了?

俩人磨叽盖楼是好事啊。非是仇人才争吵磨叽吗?

我俩还整天磨叽呢。

不开窍了,还是柳二吗?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4-10-5 11: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请磨哥来吃喝版是壮大我们的力量。笨蛋!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4-10-5 11: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可惜看酱油的不来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4-10-5 11:31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4-10-5 11:15
你怎么呆了?

俩人磨叽盖楼是好事啊。非是仇人才争吵磨叽吗?

{:soso_e123:}我属于斗牛的,只擅长斗牛。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4-10-5 13:48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4-10-5 11:16
请磨哥来吃喝版是壮大我们的力量。笨蛋!

这个可以有。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4-10-5 13:48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4-10-5 11:17
可惜看酱油的不来了。

为啥?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4-10-5 17:1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看热闹的路过。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4-10-5 18:01 |只看该作者
柳二有点歪才{:soso_e113:}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14-10-5 19: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基督山公爵 发表于 2014-10-5 13:48
为啥?

被墓大斩首了。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4-10-5 19: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来的都是客人 发表于 2014-10-5 18:01
柳二有点歪才

岂止有点,歪的厉害。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4-10-5 19:51 |只看该作者
大漠孤烟斜 发表于 2014-10-5 19:38
岂止有点,歪的厉害。

看来令箭胸多鸡少了吧{:soso_e113:}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4-10-5 20: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来的都是客人 发表于 2014-10-5 19:51
看来令箭胸多鸡少了吧

不好预测。

但到目前为止,挑衅柳二的大侠们都Out了。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4-10-5 21:40 |只看该作者
大漠孤烟斜 发表于 2014-10-5 20:09
不好预测。

但到目前为止,挑衅柳二的大侠们都Out了。

{:soso_e113:}陌上有灵似乎要蹦出来和柳二比划比划了。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4-10-17 20:22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14-10-4 21:18
柳师爷代写诉状嘛,怎么是令箭代理呢?哈哈!看到磨哥找你没有?有人慕名来找你哦

{:soso_e120:}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4-10-18 10:40 |只看该作者
这是你代他写的。不科学啊!{:soso_e149:}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