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了信也不敢当面递给她,加上没有一个熟识的人代为转呈,那我还能怎么办呢?我只得左思右想,终于想到我还可以通过邮局寄信给她。这个主意不错!我不知道,是否也有人如我这般,怀揣着信件冒了风雪跑到几里外镇上的邮局,只为给近在眼前的人儿寄一封信?然后在心中默算着信件寄出的日期:从一座小镇寄往同一座小镇的信件,大约是需要几天呢?
如此一连多日,都不见信件回复,我心中不由凉了半截。想她原本已经有了男友,现在不回我,多半是心里不喜欢自己罢。我原在日夜盼着回信,但现在,我却只希望郭芬没有收到那封信。最好是在路上遗失了,抑或是被投递员当成无聊信件处理掉了。倘或她真的收到,那我也不须担心,因为我的表白甚是含糊,便与她瞧了,也多半难明。可话虽如此,然而我的怀内,终日惴惴,到底觉得心意难安呵!
我表白未遂,抑或是又叫告白失败,不知怎地,竟变得有些玩世不恭起来。我一面与其他女孩放情嬉笑,一面却时时瞧着郭芬,见她没有理会,又自不免黯然神伤。
就在我的失意之情,无法遣怀之际,我又结识了一个叫金凤的回族女孩。
那是我去镇子里赶集时,在回民街遇见的。回民街位于唐屯镇的中段,住的全是回回族。然除了回民街外,多半居民依旧还是汉族。所以这里的居民,自和别处有所不同:这里是回汉杂居。因而,有很多回回的服饰打扮、语言相貌,均与我们汉人无异。当他们走在人群熙攘的集市中,你是万难将之区分开来的。譬如金凤——
我正坐在街边理发,她从街那头风风火火的跑过来,像一个莽孩子,撞翻了剃头师傅的挑子。挑子朝着我砸下来,磕了我一头大包,头皮还不住往外沁着血。金凤慌了神,忙与剃头师傅一起包扎我头上的伤口。我连声说着无碍,只是蹭破一点头皮而已。但是我理了一半的头发,终究不能再继续了。无奈,只得顶着剃了一边的发型,缠着白布带往回走。许是瞧见我狼狈的样子,金凤忍着笑跟在后面往回送。我们一路闲聊,交谈中方知她是个回族姑娘,但看她没搭盖头,不说我还真不知道。
知她是回族,我又好奇的问了些她们的族俗。金凤笼统说了些:譬如不吃猪狗肉之类;忌饮酒吸烟;不在饮水附近洗衣服等等.....待她送我到厂院门口时,彼此也就混的熟识了。因此,自那件事后,她经常来寻我一起玩。但与我,那时的金凤就像一只掠过我记忆湖面的蝴蝶,事过便已模糊。
我后来在日记中这样写道:
“我已经记不起那时与她是怎生的光景,只记得我们是由血流而始,由血流而终;每次夜间回想,心中只剩得一些残影断片了。再后来,我便连这些残影断片,也终化作了一场无可追寻的梦影也......”
2)借助金凤来找,我总有意无意往郭芬的眼前带,并做出些亲昵的举止。金凤脸红红地没有拒绝,我自然不知道她怎么想的,但我并不喜欢金凤。我甚至都没好好瞧过金凤的样貌,在我的心底,我只爱郭芬。至于金凤的美丑,我浑不在意,我只一心想着郭芬对此有何反应?但是我又不清楚,自己为何要这样做。牵着金凤的手,心中想的全是郭芬。我恨自己;或许,我是在气郭芬;抑或是我要向郭芬证明什么......但这,又有什么用呢?
郭芬一如寻常。甚至哪怕一点不虞的样子也没有,她照例像往常一样,微笑着看我,温柔的唤我。就连有一次我在做饭,她也跑过来看。细声细气地问我:
“你还会做饭?”
我说会。她就站在一旁看着我笑,我被看的心慌,便叫她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