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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孤鸿野鹤 于 2014-5-16 20:22 编辑
杨逍逍同学借用了“作者形象”这一概念,指出蔷薇的《我的父亲》一文缺乏对“作者形象”的构建。我以为逍逍同学对“作者形象”概念的理解有严重偏误。
“作品的风格应与作品所体现的“作者形象”相得益彰。作品中的“作者形象”并不一定是作者真实的形象。比如,你想写一封虚与委蛇吹溜拍马之作,首先要设定“作者形象”为其崇拜者、追随者,方能写出较好的文章;或者说,才能让读者有更好的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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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那篇文章......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写作之初,对文章所体现的“作者形象”缺乏慎重构建......所以,文字风格固然重要,但“作者形象”不可或缺。下笔之前,一定要构建相应的“作者形象”(多数人有意无意的都在构建),使之与文章和谐而不能倾轧。”
“作者形象”这一概念是俄国著名学者维诺格拉多夫从语文学的视角提出的。另一位俄国学者巴赫金则立足于哲学美学的视角,从审美的创作论出发,通过研究作者与主人公之间的审美关系,证明作品中作者的存在,关注作者作为创造者的立场和功能。
维诺格拉多夫认为,对于文学作品研究而言,重要的不是现实中的作者其人,也并非现实中作者其人的个性、经历和思想投射到作品中的影子,而是作品中潜移默化存在的作者,换言之,是化解于作品、体现于文本中的作者。他这一概念的实质是说:作品中的一切既属于作者,又不属于作者。
“作者形象”是一个高度抽象、高度概括的综合范畴,简单地说是作者对所写世界的评价态度。它是贯穿在作品中的一种立场和观念,具体说是对作品艺术世界的评价态度和对语言艺术的取舍态度。这个“作者形象”又不是空泛的假设,而必须落实在文本上,有具体实质的表现可以捕捉,可以指证。所以,作者形象是作品创作理念的唯一承载者,是对作品中所包含的世界的一种立场。作者并不直接进入文本,他总是通过一些主观或非主观的形式在作品中反映出来。对于作者的理解,来源于对这些形式,以及对这些形式的选择和组合的过程中。
也就是说,“作者形象”是作者完成作品之后的自然产物,而非事先构思设定。事实上,对“作者形象”这一概念的提出,本身也存在争议。
巴赫金对 “作者形象”这一概念提出了异议,他认为,将作者的因素定义为 “形象”,即意味着它与主人公形象同处一个层次。而在他看来,作者在作品中的表现形式与主人公完全不同。 “形象”、“主人公”这两个概念对巴赫金而言是从外部审美的结果,是一种完成和结束。而作者不可能自己结束自己。作者不可能以具有一定外貌和精神的形象的方式出现在作品中。他指出,,真正的作者不可能是形象,因为他是作品中任何形象、整个形象世界的创造者。因此,所谓的作者形象只能是该作品诸多形象的一员(诚然是一个特殊类型的形象)。
总之,“作者形象”这一概念是为专业学者指出的是一个文本阅读研究途径,绝不是创作理念或技巧。简言之,他提出的是怎么读的问题,不是怎么写的问题。在写作中,作者所要表达的是思想、情感和态度,对“作者形象”是无需关注,也是不可能事先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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