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曾经声援过首都学生,1990年安排工作的时候大费周章。幸好在某法院谋了一职,不枉那么多的关系费力,一直在心里谢谢他们。工作来之不易,很多关系密切的人都嘱托,别再瞎胡闹了,好好干,之类的,就有了自己对事情积极关注的心理预期。
刚开始在某个法庭是代理审判员,接触的差不多都是一些民事案件。那时候的法院不像现在的法院立案、审案、执行分工明确,来应诉了,一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就立案了,甚至一些刑事自诉也没有转刑庭处理,统统接了。
庭长副庭长对我很关怀,当然,我表叔当时是政法委书记,估计会交代一些话,只是估计。后来我独立审理一个赡养案件的时候,两位领导对我大力支持,甚至从院里请法警协助办案,我是很感谢的。
案件很简单,事情却很大。两个儿子不赡养老人了,而且是老干部局的十几个老干部联名写了信支持老人起诉。
有两位老干部甚至陪着那个老人找到我,指出了不赡养老人的严重性,以及对我的殷切希望,我对他们很客气,说放心吧。
第一次办案,当然很兴奋,但我想,践行法治需要严谨的事实真相和法律支持,同时对倡导公序良俗也要有必要的考量。回到家里,和老爹说起这事儿,心里不免对老人给予同情。老爹却告诫我,法官需要有同情,但更需要宁静之心,决断之后无后悔那才更重要。我当时是吃惊的,没想到老爹的思维比我清晰多了,是啊,对任何一个案件,需要兼听则明。
我决定走访老人的两个儿子儿媳,听了他们亲戚邻居的评论,也问了他们所在村委会书记村长的看法,心里就有了初步判断。
开庭那天,庭长请来两个法警,法警佩戴手枪手铐很威严,这当然是我有意的震慑设计,未必真的要拘留谁,只是个样子。能看出来,那两个儿子说话都不利索了,他们两个被我此前耐心劝导却屡屡被严词拒绝的态度发生了变化。
开庭很顺利,关于赡养老人的各种条件当庭形成调解,我趁热打铁制作了调解书,双方都签了同意。
十天后,老人来调解书时候问我,他们不给咋办。我随口说,我带人去强制执行,态度要是恶劣,随时拘留,你放心吧。
但结果是,过了三天,老人上吊自杀了。我听说了很震惊,很不理解老人为何要这样做。
和老爹说起这个事,老爹说,从你的角度看你是没错的,是维护了正义,但从老人角度看,事情的发展很可能会让两儿子受罪。他只想有一口饭吃有一身棉衣穿,而不想看到两个儿子被抓起来。他能想到不孝儿子的结局,告状只是提醒一下,但并不是要儿子们丢人。那不是他想要的,只好自己死掉。
这件事对我刺激很大,我想的就多了。
有时候做好事未必是件好事,大力倡导的未必就是别人真需要的。我对这件事情的所有付出没有按正常的逻辑完成一个和谐家庭的转变,而是要了一个老人的命。
这不是我想看到的,但真的发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