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远去的烟云 于 2014-3-16 15:39 编辑
3月14日,晴。星期五。
因为明天出队,目标是新宾的岗山,资料上介绍是辽宁屋脊,最高峰,海拔1373米,自然有些小期待。简单做了些准备工作,检查登山包里的冰爪、雪套、头灯等物品,想起明天中午在山上还有一顿午饭,把冰柜里的肉馅拿出来解冻,又出去买了韭菜,想烙点韭菜盒子带着。
午睡起来后,看了一会儿电视。央视六套的一个智利、墨西哥的电影《女仆》不错,等有时间写几个字说说它。
然后开始摘韭菜,剥虾仁,和面,准备操作。户主下班时,第一锅正好出锅。户主乐了,“一个人的伙食料理得不错,自己烙韭菜盒子呢。”“会说话吗?这不是烙给老婆吃吗?”我笑着说。
户主洗了手,尝了一个,连说手艺不错。见还有没包的面和馅,就动手干了起来。顺便说一句,厨房的诸般活计中,面案一直是我的弱项,户主的强项。就这样,户主擀皮,包馅,我站在灶前烙,配合得还不错。。。。。。
期间,我接了个电话。是我的开户行建设银行八一分理处那位女主管来的。她客气地通报了辽宁省建行查询广东省建行的结果:某公司日化产品代扣款。我问她,银行在未得到我的授权下,是否可以直接扣款。她的回答是如果我和某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银行也是可以操作的,如保险费的划款。
石破天惊,真相即将大白!我想起早上我那位战友律师打来的电话,据他分析,事情的真相可能是:我的战友用了我的身份证照片和银行卡照片,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替我和某公司签署了购物并代扣款的协议。所以该公司收到我(也是我战友代下的)的订单后,直接先从我的银行卡是划走了781元的货款。我问他银行这样做是否违规?某公司是否违规?他的回答是NO,因为协议中一定有相关条款的。
“你当然可以追究下去,真正违规操作的是就是你战友!某公司会找他的,如果你继续追究,你的战友才应该为此负责”我的律师战友说。
事情到了这一步,我有些傻了。三十年的交情,让我的战友为此付出代价是我不想看到了。可就这样忍了,我真的感觉堵得慌。我该怎么办?我想了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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