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叶知秋 于 2010-12-5 09:26 编辑
酒精之于我,刺激不算太大,可我却不喜欢喝酒。一则肠胃抗议,一则我并无酒瘾。但我喜欢喝了酒之后那种可以放纵的酒态,喜欢那种云里雾里的感觉;我不擅写作,可我喜欢文字之外,写作之后那种情感得到发泄的酣畅淋漓的快感。
饮完酒,常用口来抒发心中万千感慨;作完文,用手直指心头郁结。撇开形式,竟发觉两者之间有许多的相通之处。喝酒对于作文,无异于清风之于明月,男子之于情人,不弃不离,都可以作为彼此灵感的触发。于是有李白的斗酒诗百篇,于是有刘伶病酒,视娇妻切切关怀如敝履。喝酒有两种。手执酒杯,直灌黄汤于喉舌,一股热流从口浇到心到腹,喝后大喊:痛快!此其一也;杯缘红唇相依,灵舌轻沾,色、香、味俱入眼、鼻、口,把玩再三,仍不舍轻祭五脏庙。偶品一口,神态悠然,不禁称口交誉:好酒!此乃轻啜细品也。作文亦有两种:“大江东去”乃豪放本色,“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乃成婉约一派。喝酒风格似与文章风格也有相关之处,私以为,太白瑰丽,奇特的想象更多来自于“将进酒,杯莫停”的狂放,而柳耆卿的婉约词风也可于“忍把浮名,换个浅酌低唱”中略见端倪。
就其功用而言,逢喜事喝喜酒;心有愁闷也要借酒浇之。喜事临身,三五良友,推杯换盏,言欢喜之事。然而对多数人而言,“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的借酒消愁者居多,结果往往是未去旧愁,更添新怨。看那千古名篇,其多发于心中郁结也。欢喜作文,而名留千古者鲜有耳闻。子美先生的“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只因悲愁太多,突闻喜事,感念国破家散之余,千万思绪一时涌上心头而作。屈子《离骚》更是放逐他乡,感怀身世郁郁而作。可结果是和喝酒一般,文章虽成,郁结难消。
现代社会,喝酒在很多时候却已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古人喝酒的纯粹早已在今人的生活中荡然无存。“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殊不知,酒桌上是朋友,酒桌下最是喜欢拿着刀子背后给你一下。更有甚者,三杯两盏之后,便是称兄道弟,政治、经济上结成同盟或狐朋狗友,去危害国家与社会。大概在其意识里面,交相互利才是一切的准则。在这里,酒早就丧失了本来的醇香。可惜的是,文章也难逃此劫。从“上半身”到“下半身”,从卫慧到最近红得发紫的芙蓉姐姐。仿佛一个个在比划着,看谁脱的越光,谁写得越暴露谁就是英雄,谁就是后现代的先锋。殊不知,我却管这样的文字叫“如厕文字”,称这样的的写手为“妓女作家”。妓女只出卖肉体。而这帮人却将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一起出卖,还以为自己领跑于时代的前列,为自己所创造的“新时代”而窃喜。于是,一批有着“偷窥癖”的群体在写作者春光乍泄的刹时,因为满足了一刹那的心里需要而摇旗呐喊。一边是彻头彻尾的“暴露狂”,一边是不折不扣的猎艳者,很难想象,文学将会被糟蹋到怎样的地步?
乘着酒性再来说点什么,要不,过一会就要做梦去了。也乘还有点酒胆,说点真话,否则,酒醒后,说的可就不一定是真话了。
酒,有能喝、敢喝与会喝、爱喝之分,它们是有本质上的差别的,虽然酒醉后的德行可能差不多。我属于前者,所以想写点有关喝酒的事便自觉力不从心,底气不足,刚写开篇便已经隐隐地有了反胃的征兆。据个人经验和阅历推测,大多数人往往是先学会了撒酒疯,其后才学会喝酒的。
酒的存在,便是让人醉的,如同爱情的存在。不同的种类,不同的颜色,琳琅满目,它摆在世人的目光中,任人挑选。有的人喜欢喝那种烈性的,烈得可以燃烧的那种,而且喜欢大口大口地喝,然后再猛醉一场。喜欢在醉里找寻梦想,在醉里火辣辣地爱一场,无怨无悔,哪怕是醒来,只留下痛苦;有的人喜欢喝那种淡淡的酒,不是为热烈地醉,只是为了慢慢地品尝慢慢地醉,不是为了全醉,但却要有醉的感觉。可以看着酒杯,在没有醉之前便开始幻想。一杯酒,可以喝上一生,也可以醉上一生。
其实关于酒,它也有它的爱情。不分层次,不分色彩,它不孤芳自赏,也不妄自菲薄,它只是希望找到一个真正懂得喝的人。酒终生的愿望,只不过是要找一个真正有味觉的嘴,真正能承受它的胃,真正能够醉倒在快乐中的人。然而酒不能,更多的时候,它只是被标上了价格摆在货架上。它没有选择,它只能听天由命。也许酒在很久很久以前,它的爱情就已经死掉了。
男女饮酒自有别。没人不承认,喝酒是男女有别的。不光是说男人有男人的喝法,女人有女人喝法。不喝酒的男人,是要让自己保持清醒,怕酒后吐真言。这种人比较顽固,不愿意听从他人的意见,亦不会随便表露自己的真意。女人嘛,也不是个个都能饮酒,女人饮酒要不落俗套才能得到男人的欣赏。老女人饮酒总给人以潦倒失意的感觉;中年女人饮酒的豪迈之态,连男人看了都自愧弗如;唯有年轻女人轻啜浅尝的姿态最是令男人心神摇荡。特别是酒后那脸上的一抹醉红,更增添了平日不常有的一份美态。但女人饮酒绝不可上瘾,女酒鬼的姿态比男酒鬼更令人不堪入目。一个长期朱唇吐着酒气的女人,总让人往不好的方面想,往往令人避而远之。懂饮酒的女人其实不常饮酒,她们多知道酒的特性,只在某些场合饮上两杯,不像一些男人自认为酒量不会低于纤纤弱女,往往最后却输得很惨。动辄与女人赌酒的男人是极其愚蠢的,女人的酒量就和女人的心思一般地神秘,哪能让男人一眼就能看穿?能饮两杯的女人如能成为你的红颜知己,闷时陪你小坐,留心倾听你所有的心事,分担你的快乐与忧愁,不亦美哉?酒不是解愁的良方,因此,借酒消愁只是男人的专利,绝不属于女人。闲时小酌与君同饮的女人,岂不也像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意境一样让男人向往?
按世俗的眼光来看,说到酒往往就要连带着提到烟,提到色,提到茶,提到饭,提到场合环境等等,因为一个“酒”字似乎还不足以概括酒前、酒后、酒内、酒外的异样感觉,所以才会顺手找点其他的刺激当个佐证。当然这么做有时也会弄巧成拙,既有损“饮士”的光辉形象,也容易让旁人产生误解。
其实酒给予人和人赋予酒的不过就是一种无须表白的感觉,酒肉穿肠过足矣。然而,不是所有喝酒的人都愿意明白这个道理,例如很多人在饭馆匆忙地喝过酒吃罢饭后,非要换地儿再去酒吧接茬喝。酒吧的酒究竟有何种不同的魅力呢?经过个人的亲历之后才明白,酒吧吸引人的原因总结起来就一条:够黑!真应了时下流行的一句话“只要是沾了黑色的东西都值钱”,这一点颇值得诸多大小饭馆参考借鉴。所以建议饭馆晚间营业时,随着天越黑,灯也少开几盏,黑灯瞎火的最好,这样既能为节能事业做贡献,看起来又比较像酒吧。当然哦,光线越暗越好,最好是有人喊“点菜”都分不清楚哪一桌才行,上菜时服务员得打着手电筒摸索着送过来。另外,酒和菜的价格不妨日夜两种价,白天卖不掉的酒和剩菜剩饭,到夜里价钱就翻升它十倍又有何妨?反正天黑灯暗顾客也看不清楚。还有就是得在屋里屋外,楼上楼下多安置几个音箱,放点闹心的音乐。实在没音乐,服务员、大厨、小工等人不妨在工作间隙唱点不着调的歌,唱二人转也行,夜里来的顾客不就好这口嘛!而且播放音乐也是有科学道理的,据说给奶牛听音乐能多产奶,商场、专卖店就是靠高分贝的音乐来营造繁荣的假象,结果流水见长,日进斗金。开饭馆也是一样,在噪闹的音乐刺激下连蒙带骗,残羹剩酒一准儿倾销一空。假如有人撒酒疯摔杯砸瓶子,那也好办,就都算在他的酒钱里,而且还不用担心他以后不来,因为这种可能性比中个五百万还小。
这就是我所领悟的酒,酒后吐真言不期望别人听懂当真,虽然我一直宁愿相信喝酒的感觉只在酒中。相对于酒后撒疯、失礼,我更羡慕那些能在家里安置个酒柜,摆满各色酒,没事就浅尝辄止的怡然自得劲儿,这感觉跟书架上摆满书,藏宝阁上塞满了真假古董一样,酒不醉人人自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