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2-12-15 13:39 编辑
持 械
我从小就爱持械斗殴。倒不是因为天生爱打架,而确实是被逼迫的。
我的少年时代,是在文革中度过的。那时,社会很乱,各个政治帮派间的流血火拼,也影响着广大青少年。我们那里便有大点儿的孩子,效仿造反派,以居住地为据点儿,以左右街坊的孩子为发展对象,结成了一些小团伙,相互打架斗殴。我父母对我管束很严,从来不让我和大院外的孩子交往,一到学校放假,便买张船票,把我送到住在洪湖的一位老首长---魏伯伯家去了。魏伯伯夫妇俩都是老红军,战争年代,我父亲曾给魏伯伯当过警卫,据说,魏家那大哥当年还是我父亲帮着抱大的呢!他家五个孩子,都比我大,暑假带着我钓鱼捕蟹,看花鼓戏,学做贝雕,很有趣。
但是,我一回来上学,就麻烦了。因为没有帮派,又没有兄弟,于是被人当成了软柿子,经常有人想来捏一捏。偏偏我又生性倔强,不怕事!因此,少不了就和人打架了。被打的家伙都有帮有派,便时常约了一群人在放学的路上打我的埋伏,我势单力薄,总吃亏,而且,觉得被女生看到自己时常狼狈逃窜很丢份儿,因此,我便琢磨着带家伙!
我去建筑工地,卸了一个窗户铁栏上的铁条。这种铁条有两指宽,菜刀那么厚,一米多长,上面约每隔十公分钻有一个供窗户铁栏杆穿过的孔。我回去拿钢锯把它截成五十公分长,在一端缠上布条当握柄,在握柄顶端的小孔里,套上一截马达绳,马达绳上再接一截宽皮筋,然后,把皮筋打个活套,固定在左肩膀上(我是左撇子),再套上衣服,这样,那截铁条就稳稳当当地藏在我的袖子里了,若要搏斗,我只需轻轻抖动一下手腕,它就会因重力猛地向下滑落出袖子来,成了我手里劈砍格挡的“利剑”,凭着它,我打破了几个小子的脑袋后,再没人敢找我的茬了。那时的人吧,都崇拜《红灯记》里的李玉和,打死不开口,因此,也没人去我家告状,哈哈,不过,最终还是出了个王连举,头上裹着纱布,由他娘领着找到我家来了。我被父亲没收了“凶器”,挨了一顿皮带抽,算是了结了。
再后来,我高考失利,1978年文科分数线280分,俺只考了276,可那也不能怪我呀,我们上学那时候,不是学农、学工,就是停课闹革命的,根本就没学到啥呀!我准备复习再考,可俺爹觉得应该让俺先去吃点苦,接触一下社会,这样我才会知道珍惜读书机会。于是,我被送到附近的灯泡厂,去和一帮民工当拆耐火砖炉子的临时工去了。那时,临时工一天工资是1.28元,我第一个月的工资,打算除了买双两眼皮鞋外,都交给母亲。但快到发工资的时候,一群流氓到工地来了,为首的一个家伙牛逼哄哄地说:“明天发工资,你们每个人都要孝敬老子20元”!我问:“凭什么呀”?他拿起一根木棍抽了我一下,道:“就凭这个”!说完,一摆头,带着那帮人走了。“狗日的,你等着”!我心里暗暗地说着。
第二天,我在家里储物室里,偷偷翻找出来那根被没收了的铁条,擦拭干净,套在了工作服里,去了工地,到下午领了工资后,昨天那小子,带着两个小弟,又来了,他开始一个一个地找那些老实巴交的民工收钱。我凑过去,问:“你还真来了?”他斜眼一瞟我,道:“怎么?让你孝敬老子的钱呢?”我一抖手腕,亮出“利剑”,骂道:“操你妈的,老子早给你准备好了,只看你敢不敢接!”说罢,扑上去,照他头顶就是一顿猛砍!当时那小子就双手抱头,满脸鲜血,倒在了地上,其他那两个撒丫子就跑了!我把那小子用他的裤带绑了起来,搜出钞票发还给了民工。这时,保卫科的人来了,把我和那小子送到了派出所。傍晚,派出所的见我爹来了,把我放了。回家的路上,我爹拍着我的脑袋说:“好小子,有种!”
再后来,我考上了警察学校,经常携带的就是枪支和警械了,但那铁条儿,一直挂在我卧室的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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