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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要求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把政府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预算报告中,仍然存在“说不清道不明”之处,不仅让人“雾里看花”,更暗藏一些“花钱花招”。在一些地方公开的预算账本中,记者看到了不少巧立名目的“预算花招”。 ■ 花招
1 “三公”藏头露尾,标准忽隐忽现。
广州市41个政府部门近期在官方网站晒出了2013年的预算账本,并较为罕见地公开了“三公”经费的情况,被不少人称之为“最有看头”的预算公开。其中,广州市质监局更是出人意料地在预算费用之外,披露了公务接待的人次、人均标准等。然而,这些内容仅在网站上停留了一个晚上便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和其他部门统一格式的“简版”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236.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32万元、公务用车运险费1028.95万元、公务接待费280.37万元。
2 项目“虚头巴脑”,支出不明不白。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策研究部门几乎每年都有上百万元的“课题调研费”、数十万元的“重要文件起草费”,这些本该出现在行政运行等支出上的经费,摇身一变都成为了“虚头巴脑”的项目支出,叫人看不明白。此外,培训费、管理费、服务费等日常行政经费作为项目支出,更是比比皆是。
南京大学教授高抒认为,按世界通行的标准,项目支出属临时性支出,一般用于应对可预见的突发事项,大多远远低于基本支出。但在国内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通过项目控制预算的空间很大,这意味着“灵活要钱、灵活花钱”变得更加容易。有些部门的项目支出甚至超过基本支出。
3 “其他支出”另辟蹊径,“胡乱花钱”风险剧增。
中国人民大学的一项调研发现,在一些政府预算中,“其他支出”数额巨大,在一些基层政府尤为明显,最高的能占本级支出的40%左右。某市2011年一般预算支出中,按功能分类,“其他支出”达146亿元,占总支出的11.6%,仅次于教育支出。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蔡立辉认为,“其他支出”看不到具体支出用途,奖金补助、吃喝招待等超标费用都可罗列其中,自然让一些地方政府“爱不释手”。而现行的预算法规定,年度中财政资金在科目间“流转”不需人大审批,更是加剧了“乱花钱”的风险。
■ 追访
“预算不明细因藏‘三公’经费”
近年来,公众对预算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应要求进行了预算公开。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的预算公开主要是看政府部门的意愿,很多部门公开的预算账本过于“粗线条”,账目格式更是五花八门。
“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到,这是当前政府预算审批的难点。”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蔡立辉分析,一些地方政府预算审批不严格,流于形式,一是预算报告过于粗略,且缺乏比较详细的说明资料,人大很难对其进行深入审查;二是预算审查的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比较强,但人大特别是地方人大缺少这方面的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三是财政超收部分往往由政府自行支配,使得预算审查、预算约束形同虚设。
项目支出暗藏猫腻、预算外资金缺乏监管是当前预算审批的两大漏洞。高抒教授认为,在一些部门的预算报告中,项目支出金额巨大且缺乏具体明细,一个重要原因是其中暗藏“三公经费”,这些项目支出不是“说不清楚”,而是“不想说清楚”。
■ 建议
完善预算监管杜绝寻租
“预算法修正案今年将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三次审议,目前预算公开怎样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要求还不明确,需要通过顶层设计进一步细化。”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说,预算账本不可能人人都看懂,最根本的问题是人大要对预算进行管理。“怎样跟进、监督,考验的是人大如何落实自己的监督职能。”
蔡立辉等专家认为,要从根本上遏制公款浪费、贪污腐败现象,首先必须消灭预算外的收入和支出,全面深入审查每一项预算,杜绝寻租空间。其次,加大监督力度,对于违反预算法的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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