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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昊哥 于 2012-12-11 22:43 编辑
1991年,我所在的小城,有了第一家高级音乐茶座,这意味着我们也有机会像歌星一样演唱了,我太开心了,因为我喜欢唱歌,在学校是合唱团的,我的声乐老师说我唱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很不错。
有一天下午,我一个人,兜里揣了10元人民币去唱歌,除开门票2元,还有8元,不要任何饮料和点心的话,可以唱4首。我信心满满地点了四首歌,其中有一首齐秦的《大约在冬季》,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我傻了,天!怎么可能?我居然找不着调,节奏跟不上,声音高也高不上去,低也低不下来,看着这2元钱很快就要白白的流走了,我心疼极了,立马决定:改唱歌为朗诵歌词,决不能让我辛苦赚来的血汗钱付之东流!
意外的惊喜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当我还算深情并茂,字正腔圆地把《大约在冬季》朗诵结束放下话筒的时候,过来了一个成熟的男人问我:你在哪里读书?怎么普通话说得这么好?”我说:“我已经读完书了,现在开始教书了,我学过普通话”“我正想找一个主持人,你愿不愿意来?如果你来当主持人的话,唱歌就不会收你钱了”可以免费唱歌?天上真的可以掉馅饼?“没有问题,什么时候来上班?”“今天晚上就可以”
晚上,我真的去了,天!生意异常的火爆!来唱歌的人真多,而且准时,我兴奋极了,信心十足地把他们点的歌曲串起来,一个一个安排他们出场。像极了一场群星演唱会。场面欢乐有序,热烈有趣,每个人都进入了角色,彷佛自己真的是星光闪耀的港台明星或者著名的歌唱家,感觉好极了。
我走的时候问:“明天晚上,我还来吗?”“当然啊,你以后晚上天天都来”一个月后,他和他太太发给我50元人民币,说是给我的工资。我的娘额,要知道,那时候我在幼儿园的基本工资好像不到60元?(有点记不清了)反正加上奖金不会超过110元。诚惶诚恐地,偷着乐,不敢告诉任何人。
一个虽然是小小的,但是是当机立断的决定,让我有了第一份兼职!这绝对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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